PELB(E) 55/10/161 Pt 24
CB1/PL/EA
电话︰2848 2606
传真︰2530 5264
香港花园道
万国宝通广场3楼
立法会秘书处
临时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秘书
(经办人:梁庆仪小姐) - 2524 3802
梁小姐:
1997年12月19日
临时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
在上开会议上,主席提议成立一个包括私营机构代表的
组织,向粵港环保联络小组提供意见。我当时的回覆是
:我们现时已有充份的渠道,即透过有广泛代表性的环
境事务委员会和环境咨询委员会,向各界咨询有关粵港
环保联络小组的事宜。
我们在这事项上的立场并无改变。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徐茂志代行)
199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