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996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1/PL/ED

临时立法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8年1月16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出席委员: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林贝聿嘉议员
唐英年议员
马逢国议员
曾钰成议员

列席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

缺席委员:

杨耀忠议员(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家祥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钊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列席公职人员:

参与讨论所有议程项目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3)
黎以德先生

教育署署长
余黎青萍女士

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II

课程发展处总监
梁一鸣博士

参与讨论议程项目IV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6)
聂世兰女士

教育署助理署长(学校行政)
李庆辉先生

列席秘书:

高级主任(1)1
司徒少华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4
袁家宁女士


由于主席另有要事处理,副主席代替主席主持会议。


I.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临立会CB(1)797号文件)

2.事务委员会1997年12月19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3.有关1998年2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时45分举行的下
次定期会议,议员同意该次会议的议程会包括以下事
项,但确实的讨论事项有待政府当局确定 ─

  1. 中小学学位的供求问题;

  2. 学校巴士安全措施;及

  3. 推行资讯科技教育的策略。

III. 修改教科书

(临立会CB(1)773(01)号文件以及一名市民的来函。该
函件从多方面评论有关教科书的问题,业已在会议席
上提交,并随临立会CB(1)814(02)号文件送交议员参
阅。)

4.课程发展处总监向议员简介现时当局有何安排,减
少教科书不必要的改版。议员察悉,作出此等安排后
,近年课本不必要的改版次数已大幅减少,家长由于
无须经常为子女购买新书,经济负担也因而减轻。

5.一位议员表示,修订课本,以更新资料,会提高教
科书的质素。教育署署长回应时澄清,文件所阐述的
安排纯粹针对减少教科书不必要的改版而设。不过,
政府当局虽然会容许出版商为更新资料而修订课本,
但也会经常鼓励有关的出版商印制补充资料或订正资
料而非把全书重印。

6.该名议员亦指出,由于学生习惯在印有习作的书本
上写答案,因此他们仍有必要购买新书。政府当局的
代表答称,旧书不免载有先前使用者的笔记,不少学
生因而较喜欢使用新书。故此,购买新书与否实属个
人选择。然而,政府当局答允将议员认为应另行出版
习作簿的意见转达出版商作进一步考虑,但当局表示
,由于学生仍须购买新习作簿,此项安排或许未能有
效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7.有关政府当局建议向课本出版商收取省览教科书的
费用的做法是否恰当,政府当局的代表解释,政府一
向以来并无审查课本。出版商除非想将所出版的课本
列载在教育署所发出的《适用书目表》內,供学校参
考,否则无须将课本样本呈交课本检阅小组省览。课
本检阅小组在省览课本样本时,会核查课本所载的资
料是否属实及內容是否持平。鉴于部分收到的课本样
本质素欠佳,在用词及印刷方面出错,政府当局认为
此项建议会防止出版商滥用课本检阅小组的服务,鼓
励他们更用心拟备课本样本,从而提高课本的质素,
以及减少日后需要改版的次数。政府当局回应议员时
表示,当局仍在研究各项细节安排。初步构思是按照
省览课本所涉及的工作量而厘定收费;如某些科目的
教科书供应量不足,则当局可豁免省览该等科目的课
本的费用,以鼓励出版商出版更多此等科目的教科书。

8.席上提交的函件(临立会CB(1)814(02)号文件)载列多
项建议,包括采用较轻的纸张印制课本;分册出版教
科书,以减轻书本的重量,以及改善课本的版面编排
,方便学生阅读。课程发展处总监评论此等建议时向
议员保证,出版商正试行或研究类似的建议。他答允
将此等建议转达出版商,但提醒议员谓,分册出版教
科书虽是大势所趋,但却会使印刷成本更为高昂。

9.议员关注有否足够的中文教科书,方便推行教学语
言政策。为使他们放心,政府当局表示,正如《中学
教学语言指引》所载,自1986年开始,政府一直透过
中文课本奖励计划,鼓励出版商出版中文课本,因此
现时已有多种中文课本可供选择。议员察悉,出版商
最近亦已承诺印制更多优质的中文课本,以应付推行
母语教学政策后不断增加的需求。

IV. 检讨向幼稚园提供直接资助的安排
(临立会CB(1)784(01)及814(01)号文件)

10.教育署助理署长向议员简介对幼稚园资助计划 ( 下
称“该计划”)所进行检讨的结果以及当局提出的初步
建议。教育署署长提醒议员注意,有关建议尚在考虑
阶段,并非最后决定。

对该计划的改善建议

11.对于当局建议,把目前以学生人数为基础的资助模
式更改为直接与教师的薪金挂钩,藉以鼓励幼稚园在
聘请更多合格教师的同时,不会把额外的负担转嫁到
家长身上,议员普遍表示支持。但他们怀疑,在财政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该计划能否实现其目标。在察悉
倘若所有非牟利幼稚园均参加该计划,政府每年拨出
的1亿2,000万元津贴额只够支付幼稚园教师薪金总支
出的大约12%后,部分议员指出,此津贴额实属偏低
,他们认为,长远而言,当局应把津贴额调高至占该
项支出至少50%,另有部分议员更进一步建议,当局
应津贴幼稚园教师的全部薪金。

12.当局指出,参加资助计划的幼稚园的教师流失率较
低、曾受训练的百分比较高以及平均年薪较高,并藉
此强调,该计划在改善幼稚园教育的质素方面颇为有
效。

13.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强调,虽然全面资助幼稚园教育
并非当局的政策,但政府已采取各项措施,以确保不
会有儿童因其家庭财政困难而无法入读幼稚园。该计
划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减轻幼稚园因聘用更多合格幼
稚园教师而面对的增加学费的压力。关于每年的津贴
总额,教育统筹局副局长表示,当局已就此为1998至
99学年额外拨款 3,500 万元。此外,除该计划外,当
局亦提供其他形式的资助,以确保不会有儿童因其家
庭经济状况欠佳而被剝夺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该等
资助包括学费减免 ( 1998至99年度此方面的预算将会
超过3亿2,000万元)、向非牟利幼稚园发还租金和差饷
(1997至98年度此方面的预算达 1 亿5,000万元)以及在
公共屋村预留单位供开办非牟利幼稚园之用。议员察
悉,若全面资助幼稚园教师的薪金,每年所需的款项
粗略估计约为20亿元。当局在考虑应否全面资助幼稚
园教师的薪金时,须顾及其他许多方面对财政资源需
求殷切的情况。教育统筹局副局长指出,实施新的资
助模式,使资源能作更符合成本效益的调配,是更为
可取的做法。教育署署长和教育署助理署长补充说,
虽然当局不遗余力地推广该计划,但许多符合资格的
幼稚园并沒有参加该计划,以致当局在1996至97年度
为该计划拨出的款项仅动用了一半。拟议新方案的目
的,是回应幼稚园办学人士对津贴额应与教师的薪金
挂钩所表达的关注。

14.议员认为,津贴额偏低及该计划订立的条件严格,
可能是令到部分幼稚园对该计划却步的原因。为提高
该计划的吸引力,他们敦促当局提高津贴额、放宽资
助条件和提高符合资助资格的学费分界点。教育署署
长在回应时指出,符合资助资格的学费分界点已于上
学年由相当于非牟利幼稚园加权平均学费的 1.2 倍提
高至 1.5 倍。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实有需要对
幼稚园所收取的学费订立合理的上限。至于该计划的
吸引力,当局预期,若采用新的资助模式,将会参加
该计划的非牟利幼稚园的百分比可能会由目前的60%
增至70%以上。

合格幼稚园教师的供求情况

15.当局告知议员,为进一步提高幼稚园教育的质素,
由 1999年9 月开始,任何幼稚园若要符合资格根据该
计划获得资助,其所聘用的合格幼稚园教师的比例须
至少达 50 %。该个百分比到 2000 年会进一步提高至
60%。议员察悉,为增加合格幼稚园教师的供应量,
以满足上述需求,香港教育学院将开办更多训练课程
。当局亦已提高幼稚园教师的入职资格,以便由1998
年 9 月开始,规定新聘用的幼稚园教师的最低入职要
求是中学会考两科合格,其中一科必须为中文、中国
文学或英文。薪金较高亦能鼓励现职合格助理幼稚园
教师和新入职人士接受适当训练,成为合格幼稚园教
师。合格幼稚园教师的建议薪级为总薪级表第 7 点至
第18点(即现时的薪金约为12,000元至22,000元),相比
之下,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的薪级则为总薪级表第 3
点至第11点(即现时的薪金约为9,000元至15,000元)。

16.关于会否设定一个最后期限,规定所有幼稚园在该
期限过后不得再聘用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或未经训练
的教师,当局强调,在有足够的合格幼稚园教师供应
前,有需要让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继续受聘。随著合
格幼稚园教师的供应量不断增加,幼稚园的合格助理
幼稚园教师及未经训练的教师数目将透过自然流失而
减少。

17.议员关注是否有足够的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学额,
以实现当局承诺在1999年及2000年所要达到的目标,
教育署助理署长在回应时表示,在现有的 8 000 名幼
稚园教师当中,已有3 244名合格幼稚园教师及2 638
名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香港教育学院已在 1997 至
98年度停办合格助理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并会在未
来3年每年提供超过1 000个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学额
。经扩展的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将令合格幼稚园
教师的供应量每年增加大约10%。

18.至于合格幼稚园教师训练课程的內容和质素,教育
署助理署长表示,该项课程是由训练幼稚园教师以及
幼儿工作员的专业人士共同设计。当局向议员保证,
该项理论和实践并重、为期 360 小时的合格幼稚园教
师在职训练课程,将能令修毕课程的人士获得充足训
练,可在幼稚园和幼儿中心任职。

19.部分议员认为,由于良好的领导才能有助提高幼稚
园教育的质素,因此,当局应规定幼稚园校长具备更
高学历。当局在评论此项建议时指出,当局已明确地
在其政策中规定,由2004年开始,幼稚园校长必须持
有幼稚园教育证书。为配合此项发展,香港教育学院
将扩展其开办的幼稚园教育证书课程。至于如何进一
步提高幼稚园教师和校长的学历,议员察悉,当局目
前并无此方面的计划。不过,政府代表向议员保证,
由于政府有决心提供优质教育,因此日后将会有进一
步措施提高有关教育工作者的学历。

20.副主席指出,临立会已于1998年1月14日通过由蔡
素玉议员提出的“检讨本地学前教育政策”的议案,
并敦促当局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多资源和认真考虑议员
在是次会议席上表达的意见。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在回
应时,答允把议员的意见向政府转达。

21. 会议于下午12时4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