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时 立 法 会

临立会CB(1)315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ED

临时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7年9月19日(星期五)
时 间:上午10时45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出席委员:

杨耀忠议员(主席)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李家祥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曾钰成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 钊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

朱幼麟议员
唐英年议员
马逢国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项目III至IV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
杨立门先生

议程项目III

香港考试局秘书
蔡炽昌先生

香港考试局副秘书
潘韶眉女士

议程项目IV

教育署署长
余黎青萍女士

教育署助理署长(总督学)
伍国全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3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4
袁家宁女士


I.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议员同意在1997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时45分举
行的下次定期会议席上讨论以下事项:

  1. 资讯高速公路的教育;

  2. 香港与內地在教育方面的交流;及

  3. 与课程发展处有关的事宜。

2.副主席建议把 " 不同教育阶段的衔接问题 " 列入事
务委员会的待议事项一览表,待政府当局完成有关
检讨后进行讨论。议员对此表示赞同。

II.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发出的资料文件
(临立会CB(1)153及185号文件)

3.议员察悉,自上次会议举行至今,秘书处曾发出
两份资料文件,供他们参阅。

III.香港考试局的保安措施
(临立会CB(1)230(01)号文件)

4.香港考试局( " 考试局 " )秘书在席上向议员简介有关
资料文件的要点。他强调,考试局非常重视本身运
作方面的保安,并将竭尽全力推行和改善监察制度
。然而,他亦强调执法和负责的职员正直廉洁,对
制度的良好运作也极其重要。

5.考试局一名科目主任最近因让其身为中学会考应
届考生的儿子取阅本年度中学会考的机密试卷及评
卷参考,结果根据《香港考试局条例》被定罪,主
席在提及此事时,对于只判处被告执行200小时的社
会服务工作能否产生阻吓作用表示怀疑。考试局秘
书在回应时解释,该项条例也有订明有关刑责。至
于现行制度因何未能防范此宗个案的发生,他澄清
,该名科目主任其实事前已申报他的儿子将会参加
中学会考,但由于其儿子不会应考他所负责的科目
,故考试局并无重新调配他的工作。

6.主席询问考试局有何措施加强属下职员的职业道
德操守,考试局秘书在回应时指出,该局为此目的
一向努力不懈。例如,该局不时邀请廉政公署派员
举行讲座,而职员手册內亦强调条例中有关保密的
条文及其法律后果。他并指出,这次事件发生后,
该局职员亦更认识到保持高度职业道德操守和公信
力的重要性。

7.为回应各方对考试局日常运作保密措施的关注,
考试局秘书重点讲述资料文件详细列明的各项保密
措施,并向议员保证,该局已订立一套行之有效的
制度,确保试卷由拟备至实际进行考试的整个过程
的保密。他强调,最近的个案纯属个别事件。

8.考试局秘书证实,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考试局
委员会已再次邀请廉政公署重新检讨该局的保密制
度。他在答覆一位议员时表示,该局现正考虑的一
项主要建议是:局內任何一位职员均不得同时接触
所有科目的试卷及评卷参考。考试局秘书应主席要
求,同意在获得廉政公署的建议后,将该等建议提
供予事务委员会。

IV.在学校教授德育
(临立会CB(1)230(02)号文件)

德育的主题

9.议员普遍认为,德育的主题应紧密与本地的实际
情况结合,尤其是要配合本港在1997年后不断变化
的需要,把重点作适当调整,以便更强调中国传统
价值观,例如孝顺长辈和生活简朴,并培养对祖国
的归属感。部分议员呼吁当局亦应充分利用香港作
为中西文化交汇点的优越地位,并指出当局于1981
年发出的《学校德育指引》可能需要进行检讨。议
员指出,行政长官在其就职演词中高度重视传统美
德,当局在确定日后推行德育的主题时应予以参考

10.当局在回应时强调,在制定将于学校提倡的道德
标准时,应咨询有关各方,包括教育界专业人士、
家长及社会各界。他们并澄请,孔孟之道所宣扬的
中国传统价值观业已纳入《学校德育指引》。该指
引的涵盖范围广濶,不会因时移势易而过时。而《
公民教育指引》亦已包含培养对祖国归属感的內容
,当局并已编制相关的教材套。当局会不时检讨该
两套指引,并编制新的教材套,以适应不断改变的
需要。教育署助理署长(总督学)以1992年首次编制、
并于1996年更新的 " 价值观的探索 " 教材套为例说明
此点。当局深信,在有关公民教育及性教育的指引
辅助下,《学校德育指引》将能达到时代的要求。
同时,当局亦向议员保证,待课程发展委员会对公
民教育科初中课程的初稿作出研究后,当局会就此
份初稿进行公开咨询。

对推行德育成效的评估

11.议员普遍认为,当局应更主动推行德育,以确保
家长、社会及学校均积极参与其中。一位议员认为
,由于此方面的工作需投入大量资源,当局应设立
一个专责小组,监察推行德育的成效。

12.教育署的代表在回应时表示,当局虽然并无设立
专责小组进行监察,但课程发展委员会会确保不同
科目之间已适当加入德育的元素。教育署署长就此
指出,有关培养校风和学生价值观的问题,可如《
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告书》建议般,透过建立
教育质素文化进一步予以加强。

13.教育署助理署长补充说,为协助学校推行德育,
教育署正积极提供支授服务,包括主办展览、研讨
会和工作坊,编制教材套和课程参考资料。为协助
教师查阅德育教育资源中心內的参考资料,该署将
把有关目录放在互联网上。该署亦会定期自行检讨
德育课程。

14.虽然推行德育是长线工作,性质亦较抽象,但议
员仍认为有需要订立一套客观的质素指标,以作评
估之用。一位议员并建议进行一项基准研究,以便
对推行德育的成效进行持续及有系统的评估。

15.教育署署长在回应时同意应订立某些基准,供日
后参考用途,她并重申《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七号报
告书》所建议订立的质素指标,将可作为订立有关
基准的有用依据。与此同时,尽管难以为评估推行
德育的成效订立科学的监察机制,但教育署的督学
仍可透过定期探访学校,监察学校以正规及非正规
课程的形式推行德育及公民教育的情况,从而对德
育的成效作出评估。教育署认为,虽然有关个别道
德价值观的评核工作已由例如廉政公署这类机构进
行,但仍有需要进行更为全面的评估。

推行德育的模式

16.至于推行德育的模式,当局的代表强调采用多项
形式向年青人灌输道德观的好处。目前,大部分学
校均采用渗透方式推行德育,透过不同科目、早/午
/周会讲话、同学之间的讨论、班主任课及课外活动
等模式向学生灌输道德观。教育署署长强调,要把
年青人培养成独立和负责任的公民,学校、家庭和
社会的共同努力非常重要。她就此亦指出,传媒亦
应参与,向年青人灌输正面的价值观。

其他关注事项

17.一位议员阐述其观点,认为推行德育的成效,取
决于社会整体对于行为道德与个人成就以及精神富
足与世俗名利之间如何取舍,亦要看社会大众是较
倾向于问心无愧还是只求合法。他认为,教师必须
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为学生树立榜样。教育署署
长在回应时强调,提供 " 全人教育 " 是政府的一贯目
标,而德育是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她表示,
为纠正过分倚重考试成绩的现象,教育署已向各大
专院校建议调整收生准则,以便在收生时不仅考虑
学生的学业成绩,同时亦考虑他们在社会服务和其
他方面的表现。

18.另一位议员认为,类似童军及红十字会这些要求
其成员须穿著制服的组织所提供的训练,有助培养
年青人的责任心和公民意识。他并建议当局提供所
需资源,以确保不会有学生因财政困难而不能参加
该等组织。教育署在回应时证实,学生可获得此方
面的协助,例如无能力负担购买制服费用的学生可
借用制服。

19.另一位议员指出,根据一项研究,高中学生价值
观混淆的情况颇为常见。他询问这是否由于该等班
级所推行的德育不足所致,并强调持续推行德育的
重要性。当局的代表在回应时重申当局在推行德育
方面的持续努力,并表示,由于高中生正处于摸索
及建立本身一套价值观的阶段,价值观混淆实属个
人成长的正常阶段。

20.主席在总结讨论时敦促当局认真考虑议员的意见
,巩固以往工作的基础,并提出新方案,以应付主
权转移所带来的新挑战。他亦重申议员的建议,要
求当局重新检讨《学校德育指引》和进行评估研究

21.会议于下午12时3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