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95号文件

档 号:CB1/PL/ED

临时立法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时 间:正午12时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杨耀忠议员(主席)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家祥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马逢国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曾钰成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钊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唐英年议员

列席秘书:

高级主任(1)5
司徒少华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9
俞沈淑娟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临立会CB(1)63号文件)

黃宏发议员获选为主持会议的委员,负责选举事务委
员会主席的事宜。议员获邀注意,根据《临时立法会
议事规则》第77(6)条,议员如出任与事务委员会职权
范围( 载于临立会CB(1)63号文件附录 I )有关的政府咨
询团体的主席或副主席,则无资格参选。

2.黃宏发议员请议员提名主席候选人。朱幼麟议员提名
杨耀忠议员,叶国谦议员和议。杨耀忠议员接受提名。

3.由于沒有其他提名,杨耀忠议员遂告当选事务委员会
主席。

4.杨耀忠议员其后负责主持会议。

5.杨耀忠议员请议员提名副主席候选人。叶国谦议员提
名吴清辉议员,曹王敏贤议员和议。吴清辉议员接受
提名。

6.由于沒有其他提名,吴清辉议员遂告当选事务委员会
副主席。

II. 本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7.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将于每月第3个星期五上
午10时45分举行会议。

(会后补注:议员透过临立会CB(1)70号文件获悉事务
委员会截至1997年12月的定期会议时间表。)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议员考虑上届立法局教育事务委员会的待议事项,
并同意在1997年8月15日( 星期五 )上午10时45分举行
的下次定期会议上,讨论以下事宜:

  1. 为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学童提供教育;

  2. 全日制小学的实施;及

  3. 母语教学。

9.杨钊议员提议将与在学校教授德育有关的事宜纳入
事务委员会待议事宜一览表內,供日后商议。议员同
意此项建议。

10. 会议于下午12时1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