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95号文件
档 号:CB1/PL/ED
临时立法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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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正午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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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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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杨耀忠议员(主席)
吴清辉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家祥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马逢国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曾钰成议员
黃宏发议员
杨钊议员
叶国谦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唐英年议员
列席秘书:- 高级主任(1)5
- 司徒少华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9
- 俞沈淑娟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临立会CB(1)63号文件)
黃宏发议员获选为主持会议的委员,负责选举事务委
员会主席的事宜。议员获邀注意,根据《临时立法会
议事规则》第77(6)条,议员如出任与事务委员会职权
范围( 载于临立会CB(1)63号文件附录 I )有关的政府咨
询团体的主席或副主席,则无资格参选。
2.黃宏发议员请议员提名主席候选人。朱幼麟议员提名
杨耀忠议员,叶国谦议员和议。杨耀忠议员接受提名。
3.由于沒有其他提名,杨耀忠议员遂告当选事务委员会
主席。
4.杨耀忠议员其后负责主持会议。
5.杨耀忠议员请议员提名副主席候选人。叶国谦议员提
名吴清辉议员,曹王敏贤议员和议。吴清辉议员接受
提名。
6.由于沒有其他提名,吴清辉议员遂告当选事务委员会
副主席。
II. 本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7.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将于每月第3个星期五上
午10时45分举行会议。
(会后补注:议员透过临立会CB(1)70号文件获悉事务
委员会截至1997年12月的定期会议时间表。)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8.议员考虑上届立法局教育事务委员会的待议事项,
并同意在1997年8月15日( 星期五 )上午10时45分举行
的下次定期会议上,讨论以下事宜:
- 为来自中国的新移民学童提供教育;
- 全日制小学的实施;及
- 母语教学。
9.杨钊议员提议将与在学校教授德育有关的事宜纳入
事务委员会待议事宜一览表內,供日后商议。议员同
意此项建议。
10. 会议于下午12时1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