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
公众货物装卸区管理改革
目 的
本文件旨在把公众货物装卸区(以下简称“装卸区”
)管理改革的进展知会委员。
背 景
2.装卸区为指定海旁用地,辟作货物装卸,由海事
处管理。现时,装卸区泊位以“先到先得”方式分
配给货趸经营者使用,收费按日计算。这安排导致
许多管理问题,受到审计署署长批评。在1995年发
表的报告中,审计暑暑长指出“先到先得”泊位分
配方式引起的问题如下﹕
- 泊位为惯常使用者所垄断,对其他经营者
有欠公允;
- 泊位以不合法手段分租,政府收入蒙受损
失;
- 生产力甚低(效率及使用率);以及
- 财政回报欠佳,以致政府需要耗费大量公
帑补贴装卸区的商业经营者。
3.审计署署长,连同海事处就研究装卸区管理所聘
任的顾问公司均察觉到,现时对使用装卸区泊位的
收费殊低,促使很多经营者以闲置趸船垄断泊位,
致令泊位的生产力偏低,使用欠缺效率。审计署署
长推荐以公开竞投方式分配泊位。这项建议获得前
立法局政府帐目委员会支持。
改 革
4.我们已就审计署署长和政府帐目委员会所提出的
建议,拟定一个招标承租泊位的方案,并咨询当时
的立法局经济事务委员会,及多个代表现有经营者
的组织。经营者基本认识到有需要改变现行泊位分
配制度,但却忧虑到他们若未能在其现时经营区域
投得泊位,会被逼结业;而且他们也忧虑政府所定
的标金底价会太高,非他们所能负担。为著纾解经
营者的忧虑,及让他们有较多时间去加强适应巿场
机制,我们决定分期实行管理改革。第一期改革涉
及以局限性招标形式将泊位分配给现有经营者,并
安排分区竞投如下﹕
- 九龙东区 — 观塘装卸区、茶果岭装卸区;
- 九龙西区 — 荃湾装卸区、油麻地装卸区;
- 新界区 — 屯门装卸区、蓝巴勒海峡装卸
区;以及
- 港岛区 — 柴湾装卸区、湾仔装卸区、上
环装卸区、西环装卸区。
5.这项分区竞投安排确保拟竞投泊位的经营者毋须
迁离原区经营。
6.中标者会获得赋予泊位租用权,为期3年,按月缴
纳租金。无人竞投的泊位会以公开招标形式分配。
我们亦已将标金底价调低,进一步纾解经营者的忧
虑。
进 展
7.局限性招标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截止。大多数现
有经营者(超过90%)都已经按照宪报公告的招标规定,
递交投标书。当分配泊位后,我们会考虑是否可能重
组泊一些位,以期遵照审计署署长的建议,关闭香港
区一些不受欢迎的装卸区。此举有助于削减管理开支
,及腾出土地,拨作其他有需要的社区用途。之后我
们会把所余泊位公开招标竞投。
8.另外,我们会在出租泊位后六个月內,进一步与装
卸区经营者检讨装卸区在陆上的管理,包括停车费、
存货费等等。检讨的目标在于简化收费与管理架构,
从而削减海事处的管理开支,便利经营者的业务,及
进一步改善装卸区泊位的生产力和运作效率。
下一步
9.政府的长远目标依然是以合约形式招商承办装卸区
的全盘管理。我们会先行回顾第一期改革的经验,然
后才决定如何展开下一期的改革。
经济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日
Last Updated on 28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