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1375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PL/FA/1

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日 期:1998年3月2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郑明训议员(主席)
顏锦全议员(副主席)
吴亮星议员
李家祥议员
胡经昌议员
夏佳理议员
詹培忠议员

缺席委员:

李国宝议员
陈财喜议员
黃宜弘议员
罗祥国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财经事务局副局长
黎高颖怡女士

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
陈秉强先生

议程第IV项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主席
梁定邦先生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副主席
查史美伦女士

议程第V项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乔伟能先生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首席法律顾问
格罗斯曼先生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电子买卖交易部总监
关雄生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1)4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6
刘国昌先生


I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临立会CB(1)987号文件 -- 1998年1月5日的会议纪要

临立会CB(1)1033(01)号文件 -- 财经事务委员会报告)

1998年1月5日举行的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2.主席表示,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法会任期內的工作
报告拟稿已在会议举行前送交议员审阅。鉴于议员刚
收到该份报告,而是次会议是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法
会任期內的最后一次会议,他请议员如对该份报告有
任何意见,可在会后通知秘书。议员亦同意授权主席
在有需要时通过其后对该份报告作出的修改,然后于
1998年4月1日将该份报告提交临立会省览。

II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临立会CB(1)1021号文件 -- 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出的
《革命的挑战 小型证券经纪行的演进》

临立会CB(1)1025号文件 -- 日本总领事就东南亚金融
及货币危机的应变措施发出的函件)

3. 议员察悉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III 检讨恒生指数成分股

(临立会CB(1)1033(02)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资料
文件)

4.夏佳理议员申报利益,说明他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
察委员会(下称"证监会")的非执行董事。

5.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恒生指数(下称"恒指")是由
恒生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下称
"恒指服务公司")负责制订及管理。虽然政府曾与该公
司讨论近期金融风暴所造成的影响,但当局无权就其
活动作出指示。本地及国际市场均广泛接纳以恒指作
为衡量香港股票市场表现的指数。她亦表示,恒指服
务公司会定期检讨恒指,而最近一次检讨是在1997年
第 4 季进行,期间曾考虑到市场人士就金融风暴所提
出的意见。在恒指服务公司的协助下,当局已拟备资
料文件,概述最近一次的恒指检讨,供议员参阅。

6.财经事务局首席助理局长回应一名议员的质询时澄
清,恒指于1969年11月24日首度推出,但计算指数的
基准期则追溯至1964年4月。

7.议员关注到汇丰控股(下称"汇丰")在恒指中所占的比
重过高及有关汇丰股票被用作投机活动的指称。鉴于
大规模的基金公司及经纪行均财力雄厚,并考虑到市
场上的衍生工具数量众多,部分议员并不赞同投机者
难以透过买卖汇丰股票操纵恒指的论点。一名议员指
出,由于汇丰在恒指中所占的比重远较其余的成分股
为高,因此部分其他国际机构在衡量香港股票市场的
表现时,不会将汇丰计算在內。

8.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由于汇丰的市值甚至高于
美国Citicorp的市值,并且是恒指第二大成分股的市值
的两倍,因此汇丰在恒指所占的比重,难免远较其余
的恒指成分股为高。然而,她指出该比重亦如实反映
出市场本身的结构。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强调,由于汇
丰所占的比重很大及本身的市值极高,操纵汇丰股票
的价格需动用庞大的资本,绝非轻而易举的事。提到
与汇丰有关的衍生工具数量众多的问题,财经事务局
副局长表示,上述情况是反映出汇丰股票在市场上交
投十分活跃的事实,因此便引起对衍生工具的需求,
以便作对冲及其他用途。

9.鉴于情况已转变,一名议员支持推出基础较为广阔
的恒生 100 指数(下称"恒指100")。然而,他认为倘恒
指及恒指100同时存在,或会引起混乱,故建议以恒
指100取代恒指。财经事务局副局长指出,虽然一种
指数的受欢迎程度须由市场决定,但可同时存在不同
的指数,以便更有效地反映出经济体系中不同行业的
表现,一如美国杜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及标准普尔500
指数。然而,她承诺会将该名议员的建议转交恒指服
务公司考虑。

10.鉴于恒指100基础较阔,将会成为比恒指更有效的
对冲工具,一名议员促请政府当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
(下称"期交所")联络,商讨以恒指100期货合约取代恒
指期货合约的建议。

11.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期交所已表示会考虑市场
的需要,研究推出恒指 100 期货合约的可行性。至于
恒指 100 期货推出后,恒指期货应否被取代的问题,
她认为较为恰当的做法是由市场力量决定这些衍生工
具的角色。

12.察悉到南华早报(集团)的市值较部分其他恒指成分
股的市值为高,以及该公司是恒指中唯一属于大众传
媒股类的公司,一名议员质疑将该公司从成分股中剔
除的理据。财经事务局副局长指出,资料文件第 5 段
已列明恒指成分股的资格标准。除市值外,有关公司
的成交额排名亦是决定该公司是否符合资格获得甄选
的主要因素。就当前的个案而言,从恒指中剔除南华
早报 (集团) 的原因是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的交投并不
活跃。

13.一名议员询问,中国电讯(香港)有限公司及上海实
业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似乎与香港的经济并无
直接关系,当局为何将这两间公司纳入恒指內。财经
事务局副局长解释时表示,由于本地股票市场的结构
有所转变,H股及中资企业(俗称"红筹")在香港上市的
数目与日俱增,恒指服务公司决定取消规定成分股公
司必须在香港拥有重要业务的要求,但有关公司不可
以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联交所")界定的外国公司。
此外,恒指服务公司亦会弹性执行规定公司须具有24
个月上市纪录的规则,以便将符合所有其他甄选准则
的公司纳入恒指內。

14.一名议员关注到,现货市场似乎已变成期货市场的
工具。在若干个案中,买卖恒指期货的目的并不在于
对冲,而是在进行与外汇市场的波动有关的投机活动
。他促请政府当局检讨此事。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证实
,由于政府当局的宗旨是维持金融市场稳定,此事项
将纳入金融市场检讨工作的范围內进行研究。

15.部分议员认为,由于恒指过份侧重数只股票,特别
容易受到市场操纵及投机活动影响,使指数难以反映
香港股票市场的真正表现。鉴于香港情况独特,排名
首10位的股票已经占市值逾50%,该名议员认为,即
使推出恒指100,上述偏差情况仍会存在。为解决该
问题,一名议员建议制订一种新指数,从恒指中剔除
以市值及成交额计算,分别位列前5名及最后5名的股
票,以便投资者可以知道市场较中肯的形势。该项建
议亦与其他国际市场的做法相同,多个国际市场均有
制订不同的指数,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市场的表现。

16.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回应时表示,本地及国际市场,
以及一般投资者均广泛接纳恒指,这反映出恒指的代
表性。然而,她会将该名议员的意见转达恒指服务公
司考虑。虽然议员现时所关注的问题似乎是汇丰在恒
指所占的比重过高,导致很多人提出这情况有损恒指
的代表性,但她指出,其实市场上亦有其他指数可反
映本港其他行业的表现,例如恒生中型股50指数、红
筹指数、H股指数,以及涵盖联交所所有上市股票的
所有普通股指数。

17.鉴于恒指期货与现货市场息息相关,议员认为政府
、证监会及联交所在检讨恒指的组合方面均须承担一
定的责任,不能任由它完全取决于商业决定。财经事
务局副局长答覆时表示,虽然在市场推出任何新产品
均是商业决定,但该等产品亦须受联交所及期交所上
市规则內载列的上市准则所规管,而两间交易所及证
监会均持续研究并定期检讨该等规则。

18.为协助议员了解以恒指100作为衡量香港股票市场
表现的指标的成效,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分析资料
,说明在过去一年,恒指及恒指100之间的相互关系
。财经事务局副局长答覆时表示,她会要求恒指服务
公司向议员提供所需的资料。

19.一名议员关注恒指成分股股本互控的问题,并询问
其他金融市场的指数如何反映这种股本互控的情况。
至于从恒指中剔除股本互控成分后,恒指的延续性如
何得以维持,该名议员认为,当局不时检讨恒指成分
股的做法已证明只要给予足够的通知期,投资者及基
金经理应可适应上述转变。考虑到恒指成分股股本互
控对恒指组合的影响,以及特别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的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亦会因而受到影响,该名议员
促请政府当局检讨此事。

20.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现时在联交所上市的共33
间恒指成分公司,其中17间被 7 个财团透过股本互控
所控制。恒指服务公司最近一次检讨曾研究为解决上
述问题而提出的多项建议,但最终碍于该等建议会严
重影响恒指作为股市表现的参考的延续性,对参照恒
指制订投资组合的投资者及基金经理的影响特别显著
,因此认为所有建议均不可行。虽然出现上述问题,
但她仍会与恒指服务公司进一步讨论,研究除原来的
恒指外,再制订一种新指数,剔除恒指成分股中由于
股本互控而导致重覆计算部分的可行性。她进一步表
示,倘从恒指成分股中剔除重覆计算市值的部分,将
会对恒指造成极大的影响。举例而言,汇丰现时持有
恒生银行逾50%的股权,计算方法一经更改,基金经
理须对新的恒指重新适应。

21.至于市场在恒指期货合约结算日出现波动的情况,
一名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进一步资料,说明过去10
年,市场在恒指期货合约结算日的交易模式。他亦询
问延长结算期,例如纽约市场的结算期便长达90天,
会否有助减低市场上的整体波动。

22.财经事务局副局长表示,恒指期货的成交十分庞大
,结算工作不一定集中在结算日进行。事实上,投资
者可选择在交易期內的任何时间平仓。然而,政府当
局会在进行金融市场检讨时,研究市场波动的一般性
问题。

23.一名议员认为,近期资产价格下调或会导致收购及
合并活动增加。倘出现上述情况,在联交所上市的公
司的市值,以及恒指、恒指 100 及恒生中型股50指数
的组合或会受到影响。他询问政府当局有否考虑过收
购及合并活动增加的可能性对恒指造成的影响。财经
事务局副局长表示,她会在会后提交书面答覆。

24.主席总结是次讨论时,要求政府当局考虑议员的意
见,并透过现正进行的金融市场检讨,研究该等问题。

VI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1998至99年度预算案

(临立会CB(1)1033(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资料
文件)

25.胡经昌议员申报利益,说明他是香港证券经纪业协
会的永远名誉会长。

26.议员察悉,财政司司长已获授权批准证监会的预算
案,而经批准的预算案会按照既定惯例提交临时立法
会省览。

27.部分议员质疑,现时正值经济衰退,有关的市场活
动预料会随之减少,加上证监会已运作多年,与成立
及发展有关的工作量亦应已经稳定,证监会增加人手
的做法是否合理。他们关注到一再出现赤字预算最终
或会耗尽证监会的储备。一名议员亦质疑证监会增设
一名执行董事职级的人员的理据。

28.证监会主席回应时表示,证监会会继续审慎控制公
帑的运用,而出现赤字预算的原因是证监会采用较保
守的方法评估预测收入。一如以往,他希望证监会最
终亦能达致收支平衡。他表示,目前的建议正配合证
监会未来 3 年的规划,而且人手方面的增幅已非常溫
和。

企业融资部

29.证监会主席表示,由于市场活动较前频繁,加上涉
及 H 股及红筹股公司的工作量增加,证监会的工作量
亦有所增加,所以有需要扩充企业融资部的人手编制
。自从中央政府作出政策上的决定后,预料会有越来
越多中资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因此,实有需要检讨
关于中资企业在香港上市的指引,并加强指引的內容
,以配合市场的发展。关于合并及收购活动,证监会
主席表示,虽然申请个案数目下降,但个案的性质则
日趋复杂。此外,随著金融市场全球化,证监会亦需
特别注意香港市场在本地及国际上的发展。同时,证
监会亦需增加人手,以应付投资者教育及翻译服务工
作量的增加。

中介团体监察

30.证监会主席表示,中介团体监察方面出现人手短缺
。正达事件显示有需要将证券公司属下的财务公司纳
入证监会的规管机制。在此方面,他表示市场上有同
类型的财务公司超逾1 000间,除此之外,现时已有
1 900间公司及20 000个中介团体须受证监会规管,所
以证监会需要加强此方面的人手。

法规执行

31.议员察悉,法规执行部增加人手的主要目的是使证
监会能够处理更多个案,以及应付个案案情日趋复杂
的情况。证监会副主席表示,证监会自1989年成立以
来,职员人数只是由238人增至1998至99年度的310人
。在同期间,联交所上市公司的数目已增加一倍,恒
指亦由2 800点飙升至超过10 000点,成交额增加12倍
。鉴于市值及市场参与者的数目均有所增加,证监会
有需要增加人手,应付日益繁重的工作量及性质日趋
复杂的工作。

32.提到增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建议,证监会主席解释,
证监会正副主席现时在处理证监会日常运作方面的工
作量已不胜负荷,无法腾出较多时间专注于未来规划
、跨部门统筹及沟通等工作。证监会曾聘请顾问检讨
证监会的运作架构,在与顾问讨论时曾构思增设上述
职位,但须取得政府的批准,始能作实。倘建议得以
实施,根据证监会的成员组合方面的法定规定,证监
会亦需增设一名非执行董事。

33.证监会主席进一步表示,由于每年的职员流失率约
为16%,证监会本身的编制可吸纳所有过剩的人手。
虽然预料证监会的工作量不会减轻,但证监会在有需
要时可重组架构,解雇过剩的人手。

34.一名议员表示,虽然他同意应增加人手以应付因推
出新的投资产品而增加的工作量,但他关注到证监会
权力日渐扩大的问题,特别是过半数新职位均为中介
团体监察及法规执行而设。他亦询问在內部监控方面
,证监会所发挥的监察作用会否与专业团体的有关职
责重叠,并要求证监会提供更多资料,支持增加人手
的建议。

35.证监会主席解释,上述问题涉及尽量提高分配予该
等团体进行各有关范围工作的资源的成本效益。为尽
量善用资源,证监会正研究评估衡量其效率的方法。
事实上,证监会曾与香港会计师公会讨论如何更妥善
地划分双方的职责,以期获得最高的效率。

36.胡经昌议员表示,由于证监会累积庞大的储备,他
并不支持证监会由1998年4月1日起增加各项服务收费
的建议。

保障投资者

37.一名议员认为,虽然投资者已缴付征费,但仍未获
得证监会的适当保障。证监会主席回应时承认,证监
会的职责是保障投资者,但至于证监会能否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则应留待投资者自行判断。

38.关于正达事件,一名议员关注到漫长的清盘程序所
涉及的费用会耗尽该公司余下的资产,他促请当局加
快进行该公司的清盘工作。证监会主席回应时表示,
清盘人须根据法定程序行事。不幸地,他们在向正达
证券的管理阶层收集资料时遇到困难,所以需要为此
申请法庭命令。现时问题已经解决,证监会会继续与
清盘人保持联络,以期加快清盘过程。

香港证券学院

39.察悉到证监会曾于1997至98及1998至99年度分别拨
出1,000万元及500万元,资助成立香港证券学院(下称
"证券学院")及其营运开支,一名议员质疑,既然本地
院校及联交所已提供多项金融服务课程,当局成立证
券学院的理据为何。

40.证监会主席解释,世界其他地区亦设有类似证券学
院的机构。鉴于在香港成立此类机构的计划已拖延了
一段时间,证监会决定率先注资 1,500 万元的创办费
用,协助成立该学院,藉此提高市场业者的专业水平
。现时,证券学院的董事局內只有一名成员来自证监
会,该名成员不会参与证券学院的日常运作。为提高
市场业者的专业水平,证券学院会主办一连串研讨会
及考试,并统筹各院校的训练课程。

41.证监会主席进一步表示,证券学院不会重覆提供本
地院校及联交所已提供的训练课程。现时该等机构并
无提供例如衍生工具、內部监控及管理、企业融资、
收购及合并,以及投资银行等范围的训练课程。虽然
市场上亦有在这些方面富经验的人员,但需付出极高
的市价才可获得他们的服务。证监会希望透过提供较
专门的训练课程,为市场训练更多合资格的人员,从
而提高本地的竞爭力。

42.关于证券学院的收生方法,一名议员认为,证券学
院亦应考虑取录以往曾被视为不符合证监会"适当人选"
准则的人士,因为他们过去已受到适当的纪律处分。
至于向证监会注册时须符合的适当人选准则,证监会
主席表示,证监会会接受持有由英国、美国、澳洲及
联交所各考试当局发出的文凭的人士注册。至于证监
会会否亦接受持有由证券学院颁发的文凭的人士注册
,他表示需待进一步评估其考试內容及所提供的训练
课程的水平后才可作出决定。

V 期货交易所的拟议自动化交易系统

(临立会CB(1)1033(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拟备的资料
文件)

43.主席询问在期交所的自动化交易系统实施后,现有
职员可报读的再训练课程及该等职员重新受雇的机会
,期交所行政总裁回应时表示,期交所会向会员提供
为训练其雇员操作自动化交易系统所需的设施,但至
于雇员是否获雇用的问题,则交由会员自行决定。鉴
于现时的经济状况,就业机会十分有限,主席促请政
府当局监察有关情况,以免交易方式的转換导致过多
职员陷入困境。

44.一名议员指出,自期货市场于1987年出现未能履行
合约事件后,投资者须承担涉及的赔偿,并在过去多
年以交易征费的形式支付约20亿元。现时来自交易征
费的盈余已累积至 8,400 万元,期交所应主动将款项
拨入投资者赔偿基金,协助近期在股票市场上蒙受损
失的投资者。

45.期交所行政总裁表示,在1989年 1 月,政府、香港
期货保证有限公司及救市贷款的贷款人均同意,救市
贷款获全数偿还后,日后继续向失责者提出申索及接
收从失责者追讨得的款项的权利,将转归香港期货结
算有限公司(下称" 期货结算公司 ")所有。根据1989年
协议的重组安排,金额约为 8,000 万元的盈余已拨归
期货结算公司,以期为市场提供总体支援。有鉴于此
,期交所及期货结算公司不能就退回款项予投资者自
行作出决定。然而,他会将该名议员的意见转交期交
所的董事局考虑。

46.关于期交所会否在市场出现危机时伸出援手,期交
所行政总裁表示,期交所曾答应于 1 月初向联交所提
供一笔为数 1 亿元的贷款,但其后联交所表示相信本
身的现有资源足以应付为正达集团倒闭事件作出的赔
偿安排,所以联交所不需要该笔贷款。

47.一名议员表示,虽然他支持将恒指期货及期权合约
买卖转由自动化交易系统进行,但他认为转換系统需
时过长,并促请期交所加快有关工作。期交所行政总
裁解释,期交所的目标是尽早成为电子化的市场。然
而,由于恒指期货及期权是整个衍生工具市场的骨干
,期交所有责任确保转換系统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以
及新实施的一套健全系统会广为其会员所接受。此外
,训练其会员的雇员操作自动化交易系统亦需一定的
时间。

VI 其他事项

48.鉴于是次会议是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法会任期內的
最后一次例会,主席感谢议员及政府当局对事务委员
会的工作所作出的贡献。

49. 会议于下午6时3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