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
临时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文件
监察本地伦敦金的买卖情况


引言

本文件旨在说明与买卖本地伦敦金有关的诈骗活动问题
,以及政府采取的相应行动。

香港的贵金属买卖

2.在香港以批发形式买卖黃金的活动,主要是经金银业
贸易场 ("贸易场")和本地伦敦金市进行。贸易场为属下
191名会员提供交易设施,并担当这些会员的自我规管
机构。

本地伦敦金市

3. 伦敦是全球的主要黃金买卖和交收中心。伦敦金市属
现货市场,并在伦敦交收黃金。黃金交收可延期完成,
而买卖则通常以杠杆方式进行。黃金交易以 100金衡盎
司为一手,而纯度则通常是99.99%。现时,在金融市场
全球化之下,伦敦金的买卖,几乎是廿四小时在世界各
地进行,而有关的买卖价则可以不断地从通用的金融市
场资讯系统 (如路透社)中获得。除伦敦外,其他主要的
伦敦金交易中心还有纽约和香港,而香港更是亚洲的交
易中心。有关买卖通常以批发形式进行,而主要的参与
者包括银行、大规模国际贵金属公司及黃金买卖公司。

4. 香港的伦敦金市一般称为本地伦敦金市。一如其他两
个主要的伦敦金交易中心,香港的本地伦敦金市场是一
个开放的市场。目前,本地伦敦金市约有70家活跃交易
商,大多为银行、投资公司和本地黃金买卖商,他们买
卖伦敦金以对沖在期货市场所持有的期货。该市场亦接
受亚太区內其他地方和另外两个中心在非办公时间內的
伦敦金买卖。我们并无官方数字显示伦敦金市在香港的
交投情况;不过,根据市场的粗略估计,本地伦敦金市
每日的成交量平均约为1.9亿美元,或约为金银业贸易场
每日平均成交量的七倍。

对本地伦敦金交易的规管

5. 香港并无制定任何具体法例,管制在香港的贵金属买
卖。八十多年来,金银业贸易场一直以自我规管的方式
有效地运作,而其地位亦向来广受本地及国际市场认同
。本地伦敦金市场于七十年代中期在香港设立,一直运
作良好。据了解因为伦敦金市场是一个相当专门的市场
,在当中从事买卖的都是老练和专业的交易商,而交易
基本上是以批发形式进行,所以在大部分海外市场,包
括纽约和伦敦,伦敦金的交易基本上不受任何规管。我
们并无充分理据改变现时的做法。

投诉

6. 当局所接获涉及本地伦敦金交易的投诉,与真正的贵
金属买卖或交易的制度和程序实际上并无关系。此类投
诉一般都与某些声称从事伦敦金交易的投资公司所刊登
的招聘人手广告有关。招聘的职位通常是文员或电话订
货登记员,并且通常不设有任何对有关工作知识和经验
的要求。投诉人表示,在上任后不久,便有人诱使他们
投资伦敦金或银。有些投诉人更在他人游说下签订合约
,让公司全权代表他们作买卖。在很多的个案当中,投
诉人往往并不清楚了解所作投资活动的性质,并且在很
短时间之內,公司便告诉他们投资的金钱已经亏蚀,甚
至还说他们欠下公司债项。部分投诉人相信此等公司串
谋讹骗他们。

教育投资者

7. 警方执行的法例经已涵盖有关诈骗活动的规例。犯案
者一经定罪,便会遭受刑事处罚。我们不宜因为有人以
买卖伦敦金为名,进行诈骗活动,而管制有关市场真正
的买卖。我们认为对付诈骗活动的最佳方法在于教育普
罗大众。在这方面,由于骗子欺骗的对象似乎主要是求
职者(大部分为新来港定居人士及做暑期工的学生),劳
工处已定期发出新闻稿及派发小册子,提醒求职者在寻
找工作时小心各种陷阱,包括买卖本地伦敦金及进行其
他金融投资。

8. 财经事务局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与前立法局财经事务委
员会举行会议后,亦制备了单张,明确开列与买卖本地
伦敦金银有关的常见诈骗活动。该单张载于附件。劳工
处的办事处和民政事务总署的民政事务处均有派发这些
单张,市民亦可在消费者委员会的柜枱及各警署索取。
此外,警方在“警讯”节目中亦有特别提出有关贵金属
买卖活动的投诉。有关的环节会不时重复播放。财经事
务局、劳工处及警方均有指派人员回答市民对买卖本地
伦敦金的查询。

9.在一九九七年夏季,我们采取较积极主动的做法,把
单张分发到下列地方:

  1. 所有中学- 单张经由教育署派发。鼓励校方把单张
    张贴在告示板,并请教师在适当时候向学生简介
    本地伦敦金买卖的种种圈套;

  2. 所有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大学、职业训练局、香港
    教育学院等)的学生事务处,以便学生索阅有关资
    料;以及

  3. 房屋署辖下所有屋村- 单张会张贴在每幢楼宇入口
    的告示板。
10.我们会采取下列措施,使资料流传更为广泛:

  1. 寻求以新来港定居人士及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非
    政府机构的合作,协助把单张派发给他们;

  2. 请民政事务处 (特别在较多新来港定居人士聚居的
    地区)主动把单张派发给新来港定居人士;以及

  3. 请入境事务处协助在边境管制站向刚抵埗的新来
    港定居人士派发有关单张。
11.在更广的层面,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亦制作了
一系列电视节目和小册子,以教育市民正确投资之道,
并着重提醒市民要对各种投资产品和所涉的风险多加认
识,以及了解签署投资合约所带来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12.上述教育计划至今证实收到成效。本局所接到的查询
电话数字正在下降。与此同时,警方所接到的投诉则有
所增加,反映了市民对以买卖伦敦金为名的欺诈活动警
觉性已有所提高。至本月中旬,警方已向三十七宗投诉
进行调查。到目前为止已有一宗被法庭定罪。

13.政府将继续跟各有关机构合作。提高市民对所投资的
项目,包括本地伦敦金的性质和所涉风险的认识。

财经事务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