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2)985(03)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议员与屯门临时区议会议员
于1997年10月23日举行会议的纪要摘录


为屯门乡郊地区提供排水系统

16.屯门临时区议会议员关注屯门乡郊地区的排水系统
问题。他们指出,屯门区发展迅速,现有排水系统根
本不能应付所需,而各项新建筑工程更使邻近低洼地
区的水浸问题日趋严重。召集人表示,根据政府当局
的资料,当局是从两个层面考虑屯门乡郊地区的排水
系统。其一是在制度上制订长远措施,为整体防洪工
作制订排水系统的整体计划;其二则为短期措施,针
对个别地区进行小型排水工程,以纾解地区的排水问
题。屯门及深井的排水系统整体计划研究已于1997 年
3月展开,预计于 1998年9月完成。至于小型排水工程
方面,当局会根据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加以协调。在
根据这项策略进行的小型工程计划当中,有 8 项属屯
门乡郊地区的工程,工程费用合计约为4,000万元。其
中4项工程计划已竣工,两项仍在进行,余下的工程
将于1999年展开,预计于2001年竣工。政府当局会密
切监察是否需要展开更多这类工程。

17.屯门临时区议会议员提及根据乡郊规划及改善策略
进行工程计划的现行分工情况,指每项费用达1,500万
元或以上的工程计划由拓展署负责,费用在1,500万元
以下的工程计划则由民政事务总署负责。他们表示由
拓展署负责的工程计划,往往不能从速展开,以致未
能配合地区的需要。鉴于民政事务总署经常与地区人
士接触,对区內问题及区內市民的需要更为了解,他
们建议提高现时由民政事务总署负责1,500万元工程计
划的费用上限,以便更多工程可从速进行,配合地区
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