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机会委员会工作进度报告
(1996年9月20日至1997年10月31日)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临时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各议员介绍平
等机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

平等机会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

委员会在1996年9月20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的六项主
要工作范畴如下:

(1) 制定《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

  •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于1997年6月26日刊宪,
    料于1997年11月底实施。委员会已发出《家庭岗
    位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下称「守则」) 作公
    众咨询。守则旨在向雇主提供实务指引,使他们
    能遵从有关法律,并制定平等就业机会政策。

  • 公众咨询期为期八周,从1997年10月22日至1997
    年12月16日为止。

  • 委员会印刷了中英文本守则各12,000份以供派发。
    市民可向各区民政事务处、劳工处各分区办事处
    、委员会办事处索取,亦可在委员会的网页上浏
    览。

  • 委员会将与关注团体、雇主组织和工会团体等举
    行约40次会议,向他们解释守则,并听取他们的
    意见。

  • 此外,委员会亦将于1997年11月16日及19日举行
    两次公开咨询大会,听取市民意见。

  • 咨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委员会将详加考虑,并
    纳入守则之中。若得临立会通过,守则预计将在
    1998年3月底生效。


(2)实施反歧视条例和委员会收到的投诉个案数字及采取
的行动

(i)实施条例

  • 平等机会委员会在1996年9月20日起实施《性别歧
    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中雇佣范畴以外的
    条文。而有关雇佣范畴的条文则于1996年12月20
    日生效。

  • 《性别歧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的《雇佣
    实务守则》经公众咨询后,于1996年12月20日生
    效。自1997 年1月以来,委员会已向公众派发约
    18万本《雇佣实务守则》。
(ii)处理查询及投诉
  • 自1996年9月20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委员会
    共收到5471宗查询,其中3840宗为「一般查询」
    ,1631宗为与《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
    例》及委员会的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查询」。

  • 同期,委员会接到132宗需要调查及调解的投诉。
    经致力调解下,有16宗得到和解,另38宗因各种
    原因,如缺乏事实根据、所指称的行为并不违法
    、或受屈人不愿再继续调查等而终止调查。七宗
    在不能达成和解下结束,余下71宗投诉仍在调查
    中。期间,委员会向一宗投诉的投诉人提供法律
    协助。

  • 委员会又调查了316宗「其他投诉」,其中290宗
    (占92%)涉及带有歧视成分的广告,「其他投
    诉」有249宗已经解决。委员会共向四份报章送
    达五张令状,因为该等报章曾刊登带有歧视成分
    的招聘广告。

  • 截至1997年10月31日为止,由平等机会委员会处
    理的查询、投诉和其他投诉的统计数字详载于附
    件甲。
(3) 有关性骚扰的指引
  • 《性别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载有如何防止及处
    理性骚扰的指引。这些指引有助机构制定和实施有
    关的政策及常规,消除性骚扰。

  • 委员会委托了机构编写两个有关《性别歧视条例》
    的教材资料套。「防止及处理性骚扰教材资料套
    」和「两性平等就业机会教材资料套」已于1997
    年10月推出。

  • 资料套的教材包括供培训人员使用的培训手册、教
    材录影带及小册子。透过编排有序的培训活动,
    培训人员和受训人士可一起研讨有关性别歧视及
    两性就业机会平等的问题。
(4) 检讨《性别歧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
  • 平等机会委员会将于1997年12月,即《性别歧视
    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全面实施12个月后,
    开始检讨两条条例的实质条文。委员会将藉检讨
    法例实际执行的情况,找出条例中可能需要修改
    的条文。委员会将在完成检讨后,向政府提出修
    订建议。

  • 委员会正在检讨《性别歧视条例》附表五。附表
    五是关乎《性别歧视条例》的例外情况。
(5)公众教育及宣传

平等机会委员会希望透过公众教育,加深市民对歧视及
平等机会的认识。公众教育及宣传的四个方针为:

  • 接触市民大众—有计划地透过电视、电台及报章
    杂志,向市民宣传。

  • 服务关注人士—藉举办研讨会/演讲及出版《良好
    管理常规系列》及《平等机会委员会通讯》等教
    育活动,广泛接触目标对象。

  • 策动社会力量—透过资助计划,鼓励社会各界参
    与推广平等机会的活动。

  • 发展教材资料—为培训人员、教师等编写教材资
    料套,指导如何消除歧视和达致机会平等。
1996年9月20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的公众教育及宣传
工作详载于附件乙。

(6) 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有助委员会加深认识香港的歧视及平等机会问
题,指引委员会未来的方向。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委托
进行了五项研究调查。即:

  • 「香港(在性别方面)的平等机会基线调查」这项调
    查搜集了公众对于性别角色及性别定型的意见,和
    他们对多个范畴的性别歧视的见解。调查已于1997
    年4月完成。

  • 「大众对残疾人士的态度基线调查」这项调查是衡
    量公众对于残疾人士的接受程度和歧视程度。调查
    预计可于1998年初完成。

  • 「香港残疾人士就业情况基线调查」这项调查搜集
    基本数据,研究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和他们在就业
    方面所遇到的困难。调查预计可于1998年初完成。

  • 「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统计」研究把香港人口普查
    和中期人口普查的原始数据,与其他政府报告或公
    开文件资料的有关数据一起加以分析,以确立在性
    别及残疾问题上的平等机会趋势。研究预计可于
    1998年初完成。

  • 「同值同酬可行性研究」探讨在香港推行薪酬平等
    的问题。预计可于1998年3月完成。
平等机会委员会的未来计划

展望至1998/99年度的平等机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如下:

  • 与香港电台合作制作一辑有关平等机会问题的剧
    集,预计在1998年2月播出。

  • 与民政事务局合办综合节目,以推广平等机会,
    将于1998年2月或3月在无线电视台播出。

  • 经公众咨询后,出版《家庭岗位歧视条例雇佣实
    务守则》,并出版其他公众教育材料。

  • 以学生和年青人为对象举办活动,自小培养他们
    对平等机会的认识。

  • 落实「平等机会雇主计划」,在雇佣范畴推广平
    等机会。

  • 执行《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及《
    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 辨别出制度性的歧视问题。

  • 完成《性别歧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的法
    律检讨工作,并作出修订建议。 平等机会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附件乙

1996年9月20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的公众教育及
宣传计划


平等机会委员会自一年前成立以来,全力推行公众教育
,已完成的工作如下:-

  • 出版了《性别歧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的
    《雇佣实务守则》。

  • 出版了四份《良好管理常规系列》单张和季刊《
    平等机会委员会通讯》,季刊的发行量为每期10
    万份,派发给雇有10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劳工
    组织、关注团体和有关机构等。

  • 向出版商、广告公司及职业介绍所寄出信件,介
    绍有关歧视性广告的法例条文,并为他们举行有
    关的讲座。

  • 为约一千名教育机构行政人员及人力资源经理举
    办了三个大型研讨会。

  • 向公司和机构作演讲达 230次,讲述歧视条例的
    规定,听众人数达17700人。

  • 为市民举办每周讲座,讲述《性别歧视条例》及
    《残疾歧视条例》。

  • 与香港电台合作,制作15集关于歧视和平等机会
    的广播节目专辑,于1997年7月至10月间播出。

  • 就委员会的活动发出新闻稿。

  • 在每次委员会大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
    简述会上讨论的事项。

  • 参与「公民教育展览」、「东区节」、「教育及
    职业博览」和「万家欢乐庆回归嘉年华会」等活
    动以宣传平等机会。各项活动的参加人数分别为
    16,000人、10万人、185,200人和5万人。

  • 藉社会参与资助计划向30个活动提供资助,以便
    在各社区推广平等机会。

  • 策划及制作了两个教材资料套,即「防止及处理
    性骚扰教材资料套」及「两性平等就业机会教材
    资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