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
分区委员会和地区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


引言

政府于一九八二年推行地方行政计划,并在全港18区
各设立一个区议会和一个地区管理委员会。由一九九
七年七月一日起,行政长官委任了18个临时区议会共
468 名议员,取代旧有的区议会。本文件旨在说明地
区管理委员会和分区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并说明临
时区议会议员参与地区管理事宜的情况。

地区管理委员会

2.各区均设有地区管理委员会,让各部门人员得以商
讨地区事宜,协调区內各项公共服务和设施的提供,
以确保能尽快满足区內居民的需要。地区管理委员会
由民政事务专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区內各主要政府
部门的代表,例如房屋署、教育署、地政总署、社会
福利署、市政总署、区域市政总署、运输署和警务处。

3.作为地区管理委员会的主席,民政事务专员负责协
调各政府部门在区內的工作,以确保这些部门对地区
的需要和问题作出最积极切实的回应。民政事务专员
必须在每次的临时区议会会议中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详述地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临时区议会所要求的各
项跟进行动的进度,以及地区管理委员会所作决定和
所采取措施的原因。临时区议会主席获邀列席旁听地
区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因而加强了地区管理委员会和
临时区议会之间的沟通,并得以直接就地区管理事宜
提供意见。

分区委员会

4.分区委员会(分区会)最初于一九七二年设立,主要
目的在于推动市民参与清洁香港运动和扑灭暴力罪行
运动。分区会的成员由民政事务总署署长委任。这些
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任期通常为一年。

5.这些年来,分区会在地区层面和地方社区与民政事
务处的沟通方面,担当著重要的角色。分区会负责推
动市民参与地区事务、协助筹办社区活动和政府各项
运动,并且就影响区內的地方问题提供意见等。

6.鉴于区议会/临时区议会和分区会之间相辅相成的
工作性质,区议会/临时区议会议员通常会获委任为
他们所工作或居住地区的分区会委员。区议会/临时
区议会议员同时担任分区会委员的职务,可确保两者
能够紧密联系。不过,区议会/临时区议会与分区会
之间在政制上并无直接关系。

7. 目前,全港共有73个分区会,成员共1,958人。每
个分区会一般会有20至30名委员,而每个分区的人口
约为80,000至100,000人。新界两个地区 -

北区和大埔,由于仍保留乡郊地区的特色,加上该两
区內又有其他成立已久的地方组织担当著分区会的工
作,因此,该两区并沒有设立分区会。

未来路向

8.现时有关地区组织的检讨集中探讨两个临时市政局
和临时区议会的架构和职能。我们并不打算把分区会
和地区管理委员会日后的角色和组成纳入检讨范围之
內。不过,如果检讨报告建议改变临时区议会的架构
,而这些改变可能影响到地区管理委员会与临时区议
会的工作关系和分区会的组成,当局会另行考虑对地
区管理委员会及分区会的角色和组成,作出相应调整。

9.我们会在适当时候,把这事项的最新发展告知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