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租者置其屋计划


目的

这份文件的目的,是就议员对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
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及其对房委会居者有其屋
计划(居屋计划)的影响所提出的各项问题提供资料。

背景

2. 第 1期租置计划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推出。截至二
月六日,六个有关屋村的26 854个住戶中,有超过七成
表示有意购买单位。

租置计划日后各期的推展计划

3. 房委会正在拟备租置计划日后各期的推展计划,并会
根据从第1期所得的经验,落实推展计划。

租置计划屋村的大厦公契

4. 房委会正为租置计划各个屋村拟订大厦公契,內容与
居屋苑的大厦公契相若,換言之,有关的大厦公契会订
明房委会和单位业主在大厦用途、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权
利与责任。这些大厦公契须待地政总署法律咨询及田土
转易处审议后才可落实,并会在一九九八年四月初与有
关屋村的购楼者首次签订转让契据当日或之前备妥。不
过,购楼者已从邀请购楼信所夹附的售楼资料,得知大
厦公契的要点。

撤销居屋买卖协议转而购买租置计划单位的个案

5.房委会同意,在撤销居屋买卖协议时,尚未签订转让
契据的购楼者,倘为第 1期租置计划屋村的租戶,便可
获退还购买居屋单位所付的订金。截至一月二十三日,
房委会共接获55宗撤销买卖协议的申请。一般来说,所
有申请人均可在一个月內取回订金。

检讨居屋计划

6.为增加居屋计划的吸引力,房委会会与房屋局磋商,
检讨居屋计划的现行细则。预计检讨工作可在一九九八
年年中或之前完成。

为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人提供按揭还款补助金

7. 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人可透过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申
请按揭还款补助金或首期贷款,购买私人楼宇。我们现
正研究可行的方案,以进一步扩展这个计划。

检讨居屋计划和夹心阶层住屋计划(夹屋计划)的建
屋量


8.居屋计划、夹屋计划和租置计划的销售对象并不相同。
租置计划为置业阶梯增加一级,作用是补足居屋计划和
夹屋计划,而非与其竞爭。市民对居屋和夹屋单位的需
求仍会持续殷切。房屋局会密切注视这些计划的单位供
应量,协助满足有意购楼者的需求。

检讨居屋和夹屋计划的申请资格准则

9. 房屋局和房委会定期检讨这两个计划在入息和资产限
额方面的资格准则。下次检讨会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进行。

租置计划的印花稅

10.差饷物业估价署已为租置计划发售的单位估价。该署
衡量过这些物业的实际情况、给予置业者的折扣率、出
租和转售的限制,以及这些单位的优惠租金等因素后,
同意就缴交印花稅来说,所有单位的市值都不超过100万
元,因此每个单位只须象征式缴交100元印花稅。

房屋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


(user/note/n0666chi)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购买公共楼宇

11.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为经济有困难人士提供现金援助以
应付他们的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
的原意是帮助综援受助人解决居所的费用而非协助他们
购置物业。

12.根据综援计划的安排,居住在公共楼宇的受助人可每
月获得租金津贴以便他们缴交房屋署的全部租金。鉴于
「租者置其屋」是一项新计划,社会福利署署长正与有
关的政策局及部门检讨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是否可在
「租者置其屋」下用以购置公共楼宇单位。

13.综援受助人可自行决定选择是否参与「租者置其屋」
计划。可是,他们应审慎考虑本身的情况才决定购置公
屋。因为领取综援的资格并不是永久的,它会按受助人
的家庭及财政状况而改变。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购买公共楼宇

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为经济有困难人士提供现金援助以应
付他们的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的
原意是帮助综援受助人解决居所的费用而非协助他们购
置物业。

2.根据综援计划的安排,居住在公共楼宇的受助人可每
月获得租金津贴以便他们缴交房屋署的全部租金。鉴于
「租者置其屋」是一项新计划,社会福利署署长正与有
关的政策局及部门检讨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是否可在
「租者置其屋」下用以购置公共楼宇单位。

3.综援受助人可自行决定选择是否参与「租者置其屋」
计划。可是,他们应审慎考虑本身的情况才决定购置公
屋。因为领取综援的资格并不是永久的,它会按受助人
的家庭及财政状况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