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文件

针对租住公屋住戶擅自
安装冷气机的管制行动

目的

本文件旨在解释房屋署在针对租住公屋(公屋)
住戶擅自安装冷气机而采取的管制行动。

背景

2.尽管根据租约的条文规定,住戶必须事先征
得屋村办事处同意,方可在单位內安装任何固
定的装置,但擅自安装冷气机(包括分体式及窗
口式)的情况,依然是公屋长期存在的管理问题
。这个问题更因近年冷气机普及化而日趋严重
。房屋署估计现时有超过30%的冷气机安装是
未经屋村办事处同意的。这些擅自安装的冷气
机不但有碍大厦观瞻,更可能危及途人。

3.去年,房屋署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负责制
定指引及策略,以对付擅自安装冷气机的问题

问题的严重程度

4.根据房屋署一项抽样调查的数字显示,在全
港161个公共屋村中,估计有15 000部分体式
冷气机及101 000部窗口式冷气机是擅自安装
的。擅自安装的窗口式冷气机常见于Y型、和
谐式、三至六型、前政府廉租屋村及前屋宇
建设委员会屋村的大厦。在大多数情况下,
住戶均以擅自安装的铝窗围封露台,而窗口
式冷气机则凸出露台外面。

管制行动

5.为公众安全着想,房屋署决意采取严厉的
管制行动,对付擅自安装冷气机的问题。

6.鉴于这个问题既复杂又严重,房屋署计划
在3年內分阶段逐步解决。在这3年內,有些
个案可能会自动解决,因为住戶可能已把旧
的违例冷气机,換上安装妥当的新机;另外
,亦有一些个案可能会因重建而得以解决。
这样会减低问题的严重程度,使管制行动的
工作量可由现有人手吸纳,而不致影响到其
他日常管理工作的水平。此外,若同时处理
所有个案,市场上亦沒有足够的持牌承办商
应付规模这样庞大的修正工程。

7.就此,房屋署已采用一系列的警告办法,
违例的住戶须在指定的宽限期內拆除擅自安
装的冷气机。若发出警告后,违例情况维持
不变,房屋署便会向住戶发出迁出通知书,
终止其租住权。宽限期最长可达5个月,其
后房屋署会向住戶发出迁出通知书,在第六
个月月底终止其租住权。警告办法详载于

8.房屋署在1997年4月实施上述计划前,已
先在全港进行宣传。由于分体式冷气机个
案数目较少,而这种冷气机伸展出大厦外
以,在第一年会首先对付分体式冷气机的
个案。至于101 000宗窗口式冷气机个案,
管制行动将于3年內分阶段执行。行动的先
后次序大致会按大厦的类型而订定,先由
最新的和谐式大厦开始,最后是最旧的长
型大厦。有关计划实施的3个阶段概列如
下:

时间安排 行动范围
第一阶段
(1997年4月
至1998年3月)
(a)各类型大厦的分体式冷气
机个案(14 693宗)
(b)所有和谐式及Y型大厦的窗
口式冷气机个案。由于这两类
大厦大部分设有冷气机位,因
此所需的修正工程规模较小
(36 153宗)。
第二阶段
(1998年4月
至1999年4月)
在1974至1994年间建成的
各类型大厦(35 347宗)
最后阶段
(1999年5月
至2000年2月)
在1957至1988年间建成的
各类型大厦(28 986宗)

9.房屋署已就上述原则,为每个屋村制定
一套详细的推行计划。3年內重建的屋村
,次序会订得较后,除非违例冷气机构成
即时危险,则作别论。

10.不过,对于那些会对行人构成逼切危险
的违例冷气机,房屋署会即时采取行动。

宣传及公众教育

11.为了令住戶主动地纠正有关情况,一个
可取的做法是向他们灌输安全及遵守规则
的思想。宣传工作会在全港进行,以确保
信息传遍每一个住戶。房屋署会透过新闻
稿、电视、电台广播、流动展览、海报及
小册子,让每个家庭明白到违反规定的严
举行的会议及活动,加强有关信息。宣传
重点会是安全问题及住戶应负的责任。

目前情况

12.自从今年4月实施上述计划后,房屋署
已会晤了多个团体及住戶组织。一般来说
,取缔违例安装冷气机的方针是得到大部
份人士的支持。直至7月尾为止,房屋署
已分别发出了42,457封通知信及13,699封
首次警告信。有7,166个住戶已依指示将
冷气机重新安装妥当。房屋署会密切留
意其他个案的进展情况,在必要时采取
更严厉的行动以确保公众的安全。

房屋署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对付擅自安装冷气机问题
警告办法

发现擅自
安装冷气机
行动
首月 屋村房屋事务经理发出通知信
给违规住戶,并付上正确安装
冷气机的标准图则,劝告有关
住戶及早雇用领有牌照的技师
拆除/重新安装冷气机,否则有
终止租约之虞。
次月 屋村房屋事务经理发出首次警
告信给不听劝告的住戶,督促
他必须在两个月內矫正违例的
情况。
第四个月 区域高级房屋事务经理发出最
后警告信,预先警告会发出迁
出通知书。
第五个月 总房屋事务经理发出迁出通知
书,在第六个月月底终止租住权。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