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临时立法局
就有关公屋住戶
正确安装冷气机
提出的问题

(一) 那些类型的公屋大厦设计上并不太合适安
装冷气机?这些楼宇落成年份、分布和地区位
置。

基本上,房署现时所有新旧类型的公屋大厦均有
适当核准位置安装窗口式冷气机。

(二) 若(一)所述的公屋大厦安装冷气机,如何确
保避免出现气体爆炸的危险?

在一般情况下,房署指定为安装冷气机的位置,
是符合安全标准的。就近日传媒报导有关新长条
型公屋住戶将散热器搬回屋內安装近露台煤气表
附近会引致爆炸一事,房署曾征询煤气公司,确
定煤气表和煤气喉均能承受一般冷气机所排出的
热气,只要将原本作为通风的露台保持开敞,使
空气流通便不会构成危险。住戶安装冷气机时应
该在冷气机与煤气表/喉之间预留最少150厘米(六
吋)的距离,或在散热器和煤气表之间加隔热板及
避免将散热器的出风口直接面对煤气表。房署已
将以上资料及安全指引通知有关的居民及居民团
体,加强他们对家居安全的认识。

(三) 为何一些新型公屋大厦(例如和谐式),均沒
有冷气机位的设置,反而早一代公屋,例如Y型
公屋大厦却有冷气机的安装位置呢?

如(一)所述,所有公屋类型包括和谐式大厦均有安
装窗口式冷气机的适当核准位置。

(四) 政府会如何保证(一)所述的公屋大厦安
装冷气机是安全的?具体计划如何?

一直以来房署都十分关注安装冷气机的安全问题。因
此早在住戶签署租约准备入伙时,屋村办事处职员都
会向住戶详细解释租约条款,并提醒住戶如要在单位
內安装或更改任何装置,包括安装冷气机,必须先向
屋村办事处查询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进行工程。
这条款已清楚列明在租约上。现时适当地安装在公屋
单位的冷气机,获房署批准安装的数目约占七成。

近年公屋居民的生活质素不断提升,房署相继改善了
屋村电力供应,公屋居民安装冷气机的情况日渐普及
,未获房署批准便擅自安装的冷气机数目,也随著有
增加的现象。这些违例安装的冷气机,对途人(包括居
民本人),会构成潜在危险,影响公众安全。如冷气机
堕下,住戶亦难免承担法律责任。

有见及此,房屋委员会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业主,认为
以往劝喻的方式未必能收到理想的效果,有需要进一
步加强管制违例的冷气机,对屡劝不改的居民采取更
严厉的行动。故此特别设立了一个专责小组,使能更
有系统地统筹管制行动,透过大型教育性的宣传活动
和采取措施加强公屋住戶对安装冷气机的安全意识,
以避免意外的发生。房署计划逐步在三年內取缔屋村
內不符合规格安装的冷气机。有关的具体计划载于
附件I

(五) 为何现在刚建成或建筑中的和谐式公屋已更
改设计,加设冷气机位,是否上一代和谐式公
屋的有关方面设计存在问题?原因为何?

一直以来,房署都不断改善公屋大厦的设计,以配合
科技的进步及住戶日益提高的要求。和谐式公屋因为
各型号设计有别,而有不同的外观,并不代表旧的型
号设计存在问题。刚建成或建筑中的和谐式公屋加设
有冷气机槽位,应更能迎合住戶的需求。但不论何种
类型的和谐式设计,居民皆可将窗口式冷气机安装在
原装窗或冷气机槽內。

(六) 上述(五)的刚建成或建筑中的公屋大厦,兴建
中有多少?落成有多少?

有加设冷气机槽位的和谐式公屋已有182座落成,而仍
在兴建中的共有70座。

(七) 房屋署提供的安装冷气机指引內容如何?居民
如何得知自己安装的冷气机是否正确和安全?

房署提供住戶的安装冷气机指引包括向每戶发放的指引
单张,申请安装冷气机须知表格及核准安装冷气机图则
和安装方法。请参考附件II、III及IV的部份图则。

居民如要安装冷气机,可向屋村办事处申请及索取所属
单位类型的安装图则及指引,并聘请注册技术工程人员
按指引安装及经常维修保养冷气机,使可确保安全。


附件I

房署会采用警告办法,违规的住戶须在指定的宽限期
內拆除冷气机。若发出警告后,违规情况维持不变,
署方会向住戶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住权。宽限
期最长可达5个月,其后署方会在第6个月月底向住
戶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住权。

房署在1997年4月实施上述计划时,已先在全港进行
宣传。由于分体式冷气机个案数目较少,而这种冷
气机伸展出大厦外墙的冷凝器装置所构成的危险较
大,所以,在第一年会首先对付分体式冷气机个案
。至于101 000宗窗口式冷气机个案,管制行动将分
阶段于3年內执行。行动的先后次序大致会按大厦
类型而订定,先由最新的和谐式大厦开始,最后是
最旧的长型大厦。有关计划实施的3个阶段概列如
下:

时间安排行动范围
第一阶段
(1997年4月
至1998年3月)
(a)各类型大厦的分体式冷气
机个案(14 693宗)
(b)所有和谐式及Y型大厦的
窗口式冷气机个案。由于这两
类大厦大部分设有冷气机位
(36 153宗),因此所需的修正工
程规模较小。
第二阶段
(1998年4月
至1999年4月)
在1974至1994年间建成的
各类型大厦(35 347宗)
最后阶段
(1999年5月
至2000年2月)
在1957至1988年间建成的
各类型大厦(28 986宗)

房署根据上述概括原则,制定一套详细的推行计划
。3年內重建的屋村,次序会订得较后,除非违例
冷气机构成即时危险,则作别论。不过,对于任何
会对行人构成逼切危险的违例冷气机,署方会即时
采取行动。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