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文件
有关临时房屋区的政策及
安置临时房屋区居民的安排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员清拆临时房屋区的政策,以及安置
这些居民的安排。

背景

2. 临时房屋区(临屋区)为无家可归、受清拆或天灾影响
,但又未能即时有资格入住永久租住公屋(公屋)的人
士,提供栖身之所。根据现行政策,临屋区居民须符合
下列条件,才在清拆时有资格获配公屋单位:

  1. 在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或之前,已一直凭暂
    准租用证在临屋区居住;或因一九九五年九月二
    十三日或之前公布的清拆行动,而在该日期之后
    迁入临屋区,凭暂准租用证在临屋区居住;

  2. 确实在受影响的临屋单位居住;以及

  3. 在公布清拆日期前二十四个月內,不得拥有任何
    住宅物业,或签订任何合约,以购买住宅物业,
    或出售这类物业。
清拆尚余的临时房屋区

3. 我们会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全数清拆尚余的旧型临屋
区。这样不但有助于改善受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亦可
腾出土地用作发展用途。一种新型的多层中转房屋会在
新界区兴建,安置未合资格入住公屋的家庭。房屋委员
会 (房委会)正在物色房屋安置资源,把受影响的家庭安
置入住公屋或中转房屋。

4. 由一九九三年四月起,清拆临屋区的计划已加快推行
。在此之前,全港共有五十五个临屋区。截至一九九七
年十月底,已清拆了三十七个临屋区。在尚待清拆的十
八个临屋区中,有七个会在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间清
拆,其余十一个则会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拆卸。清拆时
间表载于附件甲

5. 现居于这十一个临屋区而又合资格迁往公屋的4 896个
家庭,已曾经最少有一次透过「直接编配」的安排,给
于入住公屋的机会。截至一九九七年十月底,已有2503
个家庭(51%)已接受这个安排而获得安置,而2 393个家
庭(49%)则拒绝编配安排,选择留在临屋区居住。安置
这十一个临屋区居民的进度列在附件乙。房委会会继
续寻求合适的房屋资源来安置这些家庭。

6. 在有足够的安置资源条件下,房委会定会考虑尽可能
满足受影响家庭的需要。

向临屋区清拆计划的受影响人士进行入息审查

7. 行政长官在十月八日的施政报告中表示,为确保租住
公屋单位是编配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士,政府将于一九九
八年向所有准公屋租戶实施入息审查包括收入和资产。
政府现正拟定这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并会审议对临屋区
清拆所涉人士的影响。

房屋署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附件甲

十八个临时房屋区的拆卸

临屋区名称家庭数目暂定清拆日期
青健200
兴田294
钦州街147于1997/98年度清拆
兴安489
城安511
青欣892于1998/99年度清拆
兴盛217
将军澳528
沙角尾806
启乐871
启和173
启耀155
葵信112于2000年年底前清拆
葵乐121
青安130
发祥街546
龙坪道271
朗边468
______
总数6 931


附件乙

余下11个临屋区合资格家庭的安置进度
(1997年10月31日的情况)


临屋区
名称
获配屋建议
的家庭数目
接纳配屋
建议的家
庭数目
拒绝接纳
配屋建议
的家庭数
葵信1497376
青安1446381
葵乐19997102
将军澳616320296
启乐1 174573601
启和20387116
启耀1737598
发祥街933599334
龙坪道342163179
朗边16748119
沙角尾796405391
_______________
总数4 8962 5032 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