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出售公屋予住戶计划

目的

本文件旨在说明政府计划将公屋售予住戶一事的目
前情况。

背景

2.向公屋住戶出售公屋,是促进更多市民自置居所
的房屋策略的重要一环。有关计划让公屋家庭有机
会购买所居住的单位,从而:

  1. 满足市民在自置居所方面日益增加的需
    求;以及

  2. 使公屋住戶成为社会上资产拥有者。

3.我们已因应在长远房屋策略评议咨询期里所收到
的建议及意见而检讨过去所作的各项建议。市民普
遍支持当局推行新计划,按负担得来的价格将公屋
单位售予住戶。

现时情况

4.我们会确保根据计划而出售的单位,其售价既能
吸引准买家,同时对社会大众公平。所订售价会以
单位的重置成本1为基础,再按照单位所处地点、楼
龄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调整。

5.房屋委员会现正制定计划的运作详情,包括:

  1. 订立灵活的按揭贷款安排;

  2. 检查有关单位的情况,并在出售单位前
    进行必须的翻新工程;

  3. 提供结构保证期;

  4. 成立业主立案法团;

  5. 设立维修保养基金;以及

  6. 制定合理的转售条件。

未来路向

6.我们会在未来十年內让最少250000个居住在租住公
屋的家庭有机会以合理和负担得来的价格购买他们
所居住的单位。

7.我们预期房屋委员会会适时地提供计划详情,使政
府能在本年年底前订出实施计划,以便在一九九八
年年初推出首批25000个单位发售。


1.重置成本等于建筑成本加间接费用及发展成本。 一个典型单
位(40平方米)(实用面积)的重置成本大约是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