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清拆临时房屋区的政策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位议员有关清拆临时房屋区(临屋区)
的政策。

背景

2.在一九九七年的《施政报告》內,当局承诺在二零
零零年年底前,会清拆所有余下的旧型临屋区,将受
清拆影响而合资格的人士安置到公共房屋 ( 包括中转
房屋 ) ,以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并腾出土地以供发
展之用。为确保租住公共单位能编配给真正有需要的
家庭,当局亦承诺会在一九九八年为房屋委员会(房
委会)准租戶进行一项包括收入及资产净值的入息审
查。

3.当局因应各位议员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会议
上提出的要求,答应在完成每年的房屋编配工作和制
定入息审查的实施细则后,知会各位议员有关房委会
清拆余下旧型临屋区的计划。

目前情况

4.目前,全港共有16个临屋区,住有5 500个家庭,居
民达15 000名。当中五个临屋区分别会在一九九七至
九八年度和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清拆。余下的11个临
屋区则会在二零零零年年底前分期清拆。

余下临屋区的清拆计划

5.本年五月,房屋委员会会审议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
租住公屋编配计划。在此期间,房屋署正着手制定入
息审查的实施细则,并会在一九九八年年中向房委会
提交建议。我们会顾及各位议员于去年十二月十五日
会议上所提出的意见。

6.余下临屋区清拆计划的推行工作,须视乎是否有迁
置资源而定。因此,我们会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租
住公屋编配安排有了结果和入息审查实施细则拟定后
,制定和公布清拆余下临屋区的时间表。不过,这些
临屋区居民会在清拆前九至十二个月获得通知,使他
们能够作出必要的安排。



房屋署
一九九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