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64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HS
临时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7年10月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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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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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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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邓兆棠议员(主 席)
梁智鸿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胡经昌议员
陈婉娴议员
杨孝华议员
缺席委员 :
张汉忠议员
莫应帆议员
其他出席委员:
李启明议员
袁武议员
陈财喜议员
谭耀宗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议程各项目
- 卫生福利局局长
- 霍罗兆贞女士
-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 陈秀芳女士
-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 高德律先生
- 卫生署署长
- 陈冯富珍女士
- 医院管理局行政总裁
- 杨永强医生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2)4
-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
- 助理秘书长2
- 林郑宝玲女士
- 高级主任(2)7
- 马健雄先生
政府当局就行政长官1997年施政报告举行的简报会
卫生福利局局长向议员简述1997年施政报告內有关
健康医护服务的主要政策纲领的进展,以及重要的
新承诺。健康医护服务以下述4个工作范畴为主:
- 保障公众健康;
- 预防疾病;
- 医疗护理;及
- 促进健康。
2.议员原则上欢迎施政报告中提出的新承诺,并就
下列各事项与政府当局交換意见。
1998年健康医护制度的检讨
3.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陈财喜议员的询问时澄清
,对现行健康医护制度进行全面检讨的主要目的,
是研究基层、中层及第三层健康医护服务之间的关
系,以求取得适当的平衡,并检讨公营及私营机构
在提供公共健康医护服务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以及
彼此间的联系。当局将会发表检讨报告,以便征询
公众意见。如获得社会人士的支持,当局会实施报
告中的建议。该等建议主要订定政府在提供健康医
护服务方面的长远政策及公共开支。
4.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梁智鸿议员的询问时表示
,会在短期內委聘顾问公司,以便研究设立*国民
医护开支帐目*,并会参照海外国家的健康医护制
度,对本港现行的健康医护制度进行检讨。预期在
委聘经选定的顾问公司后,将需时12个月才能完成
此项检讨。关于公共健康医护服务的融资问题,她
重申会就顾问报告的建议进行全面的咨询工作,然
后才采纳某项融资政策。她补充说,在作出建议时
,顾问公司会对不同国家的健康医护制度的利弊加
以比较,并提出一系列方案,供当局考虑。
老人健康中心
5.卫生署署长向议员简述政府当局的新承诺,即在
1998/99年度开设12间提供综合服务的老人健康中心
,并在1999/2000年度开设另外6间中心,为老人(65
岁或以上的人士)提供预防疾病及医疗护理服务。此
外,当局会在1998/99年度成立12支外展医疗队,并
在1999/2000年度成立另外6支队伍,为社区老人提
供预防疾病及促进健康的服务,以及为护老者提供
支援。她强调,当局经考虑曾使用现有老人健康中
心服务的老人的意见后,才提出上述新承诺。这些
额外服务将会协助老人尽量在家安居。
6.陈婉娴议员询问为老人提供预防疾病及医疗服务
的12间新设老人健康中心的收费。卫生署署长表示
,现时仍在计算收费额,当局会尽早将建议提交临
立会考虑。她补充说,厘定收费时,会特别顾及领
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有财政困难的老人的情况。
卫生署署长在回应梁智鸿议员的询问时澄清,将在
1998/99年度开设的12间老人健康中心,包括现有的
7间老人健康中心,当局会改善该等中心,使其服
务与其余5间新设的中心看齐。她重申,当局的目
标是到2000年,18区各设有1间老人健康中心,而
当局会根据现有老人健康中心的运作经验,规划
应在这些中心提供何种服务。除开设老人健康中
心外,当局会相应成立18支外展医疗队,社会福
利署及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亦会为老人提供各种
社区支援服务,预期可为老人建立较健全的社区
网络。财务委员会如通过有关建议,当局稍后会
获得拨款,以聘用所需的医疗、护理及专职医疗
人员,令该12间老人健康中心可在1998/99年度顺
利运作。当老人健康中心的服务范围得以扩大,
加上更佳的宣传计划及更健全的社区网络,希望
12间新设的老人健康中心会有更高的使用率。
7.卫生署署长在回应王绍尔议员的询问时表示,会
维持现行的年龄限制,只许65岁及以上人士在该12
间新设的老人健康中心获提供服务。至于任职老人
健康中心的医生的经验水平,卫生署署长向议员保
证,当局会调派曾受有关训练,并具备经验的医生
到老人健康中心服务。
8.谭耀宗议员提及普通科门诊诊所只提供有限服务
,他关注日后的老人健康中心会提供何种服务。卫
生署署长回应说,对于已向老人健康中心登记的老
人而言,该等中心不会像普通科门诊诊所那样,每
日对求诊人士订下配额。关于这方面,当局会设立
机制,容许合资格的老人前往老人健康中心寻求门
诊服务。由于年老病人或较喜欢获得普通科门诊诊
所的服务,因此在老人健康中心运作初期,两个制
度会同时并存。当局稍后会检讨这两个制度的运作
情况。
公营医院临床稽核及监管的检讨
9.医管局行政总裁在回应议员关注的问题时表示,
鉴于最近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管局现正就下列有关
临床稽核及专业问责承担的事宜,进行全面检讨--
- 检讨现时的临床稽核制度,研究提高其
效益的方法;
- 现正进行一项关于公营医院风险管理的
研究,其后会就尽量减低及管理临床风
险提出建议;
- 现已著手检讨如何加强对初级医生及护
士(包括见习人员)的临床督导。医管局
亦已检讨临床人员担任管理及行政工
作的情况,以决定部门主管及护理经
理在临床督导和病人护理方面可如何
作出最大的贡献;及
- 检讨面对沉重压力的临床服务前线医疗
及护理职员的工作量及工作程序,确保
向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他补充说,医管局会将上述检讨的结果转达临立会
卫生事务委员会考虑。
传统中医药
10.梁智鸿议员询问当局,将执业中医、中成药及中
草药纳入公营医疗制度的工作进展如何。卫生福利
局局长表示,当局就中医药发展筹备委员会(下称
「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公众咨询,若公众支
持该等建议,当局会着手采取所需的立法程序,
为符合资格的中医注册。当局随后会统筹为在职
中医及配药员提供适当训练及在本港教育机构开
设课程的工作。当局亦会尽早进行中成药及中草
药分类的工作。卫生署署长在回应主席及王绍尔
议员的追问时补充说,若日后的立法会批准委员
会的建议,当局会在2000年开始为中医注册。委
员会曾仔细讨论在公营医疗制度內使用传统中医
药的事宜,并同意为现有及新的中成药及中草药
进行注册、分类及加以持续管制,是一项复杂的
工作,应分阶段进行。当局会在适当时间进行详
细的规划及统筹,为在职及新入职的中医及配药
员提供适当训练及制订发展计划。袁武议员指出
,中国已设有规管机制,以管制中医、中成药及
中草药,他询问当局有何计划善用传统中医药及
执业中医。卫生署署长回答说,由于至今并沒有
任何既定机制可监管中医药及中草药的应用及中
医的执业事宜,委员会建议维持现状,直至中医
界及西医界的专业人士认为适宜在公营医疗制度
內一并应用中、西医药。
11.会议于上午9时4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