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766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HS

临时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1997年11月17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邓兆棠议员(主 席)
梁智鸿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缺席委员:

胡经昌议员
张汉忠议员
莫应帆议员
陈婉娴议员
杨孝华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财喜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卫生福利局副局长
梁永立先生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陈秀芳女士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
陈炜云先生

卫生福利局助理局长
谢咏谊小姐

卫生署

卫生署副署长
林秉恩医生

卫生署助理署长(老人健康服务)
梁柏贤医生

医院管理局

副执行总监(运作及医务发展)
张大成医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主管
刘骐嘉小姐

高级主任(2)7
马健雄先生
闭门会议

梁智鸿议员在席上提出3项对1997年10月13日会议纪要
作出修订的建议,供议员在讨论议程第I项时予以考虑。

2.议员决定,下次会议改于1997年12月9日下午2时30分
举行,并同意会议的讨论事项。

公开会议

I.通过1997年9月8日及10月13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
事项

(临立会CB(2)604及576号文件)

3.议员通过1997年9月8日会议的纪要。经作出梁智鸿议
员在席上提交的3项拟议修订后,议员通过1997年10月
13日会议的纪要。

受污染的入口雪糕

4.卫生署副署长表示,Dreyer's公司委聘的独立顾问公
司业已完成调查污染事件的起因 ,Dreyer's 公司亦已
于1997年11月3日向卫生署提交最后报告。该报告指
出,美国达拉斯市雪糕厂生产的雪糕批 , 很可能是
在生产过程中受冷凝液污染 。 该工厂已采取措施,
洁净整条生产线 , 并加以消毒。德萨斯州的卫生当
局及美国其他有关当局均对报告的建议表示满意。
Dreyer's 公司正与制造商跟进合约问题,雪糕厂亦已
暂停生产。卫生署副署长向议员保证,日后本港进口
Dreyer's 同类雪糕产品时 , 卫生署会对这些产品进行
较严格的样本测试,才准许产品在市面上出售。关于
对 Dreyer's 公司采取法律行动一事,卫生署副署长在
回答梁智鸿议员的询问时证实 , 至今沒有收到有人
因进食雪糕而感染李斯特菌的报告。

非紧急救护车服务

5.梁智鸿议员告知与会者,消防处快将停止对非紧急
救护车服务提供辅助服务。梁议员表示,在等候保安
局答覆日后会否为私营医院提供非紧急救护车服务期
间,现正探讨由私人公司提供服务是否可行。初步研
究结果显示,当局为营办非紧急救护车服务而提供的
一次过拨款及经常开支款额已很高,因此要求病人承
担额外费用并不公平。当局已要求圣约翰救伤服务向
私营医院提供非紧急救护车服务,现正等候答覆。鉴
于非紧急救护车辅助服务快将终止,梁议员要求当局
与保安局联络,以便作出适当安排,当局表示同意。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6.主席告知政府当局,下次会议将于1997年12月9日下
午 2 时 30分举行。事务委员会拟于会议席上讨论以下
事项

  1. 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的医疗康复服务;

  2. 《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26条;及

  3. 《1997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第2号)条例》的
    实施情况。

III. 老人健康中心
[临立会CB(2)522(01)号文件]

7.卫生署副署长应主席的要求,向议员简介政府当局拟
备的老人健康中心文件的要点 ─

  1. 根据基层健康服务工作小组在1990年提出的建议
    ,当局在1994年至1997年间,在 7 个地区开设了
    7 间老人健康中心 ,为老人提供预防疾病及促进
    健康的保健服务;

  2. 根据老人健康服务计划,当局在社区及健康中心
    为老人举办了多项促进健康的活动,以便增进他
    们的健康知识,协助他们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以及提高自我照顾的能力。至今,约有 10 000人
    已参加这项服务计划,各项促进健康活动的参加
    者超过300 000人次。99名参加者已完成卫生署中
    央健康教育组所推行的耆英健康大使训练课程;

  3. 当局透过周年体格检查,找出患上白內障、高血
    压、糖尿病、抑郁症及癌症的老人。他们已获转
    介往适当的私营或公营诊所接受治疗。1996年 8
    月进行的顾客满意程度调查结果显示,超过 90%
    的受访者认为老人健康中心的整体表现“ 良好 ”
    或“非常好”;

  4. 虽然当局致力招收新会员,但老人健康中心的参
    加率持续偏低,增长缓慢。可能导致参加率偏低
    的原因如下:

    1. 部分使用者认为中心所处地点不方便;

    2. 老人需要治疗服务甚于预防疾病服务;

    3. 缺乏治疗服务及其他辅助医疗服务,例如
      营养师的服务,因而未能确保使用者获得
      全面而持续的护理;及

    4. 中心每年收费 220 元,部分老人可能觉得
      太昂贵。

  5. 当局希望加强对社区內老人提供基层健康医护服
    务,提高老人的自我照顾能力,鼓励他们建立健
    康的生活方式,推动老人的家人给予更大支持,
    以尽量减低老人染病和罹患残疾的机会。为此,
    行政长官已在1997 年 10月8日提交的施政报告中
    ,承诺在1998/99年度,开设 12 间(包括现有 7间)
    老人健康中心,以及成立12支外展医疗队,并在
    1999/2000年度,成立另外 6间中心和 6 支队伍。
    这些老人健康中心连同外展医疗队,会为老人提
    供全面及更具成效的基层健康医护服务;及

  6. 外展医疗队会与在社区中心、安老院工作的人员
    、提供家务助理服务的员工以及其他护老者分享
    经验、知识及技能。

8.王绍尔议员认为,福利服务与健康医护服务息息相关
。有关的政府部门必须紧密合作,才能善用社会资源
。他担心沒有协调良好的推行计划,老人健康中心经
改善的服务或会被忽略,同时老人或会将中心的服务
视为卫生署普通科门诊服务以外的另一项选择。卫生
署副署长同意这点,并指出卫生署已委派一名助理署
长( 老人健康服务 ),负责导督其他福利及健康医护服
务机构的协调工作,藉以向老人推广老人健康中心经
改善的服务。老人健康中心的长远目标,是联同其他
老人福利及健康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基层综合健康
医护服务,并纾缓普通科门诊服务的需求。鉴于时间
紧迫,当局会改善现有的 7 间老人健康中心,为老人
提供预防疾病及促进健康的基层医护服务。当局会小
心选择兴建其余 5 间老人健康中心的地点,确保它们
可联同邻近地区的其他服务机构,为区內老人提供符
合成本效益的服务。卫生福利局副局长补充说,卫生
福利局有指定人员负责老人的福利及健康医护服务。
至于日后的老人健康中心将会提供何种治疗服务,将
视乎为中心个别老人所进行的周年身体检查的结果而
定。除老人健康中心外,亦有18支外展医疗队以及各
社区服务机构 ( 如社会福利署及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
等 ) 提供辅助服务,预期可为老人建立更佳的社会网
络,为更多社会人士提供健康医护服务。卫生署副署
长在回答主席及李启明议员的跟进询问时表示,该18
支医疗外展队亦会探访私营安老院,但与医管局辖下
公营医院为老人提供的老人精神科外展服务、家居物
理治疗服务及社区老人评估服务等不同。他强调,医
疗外展队的目标,是向社区內的老人提供预防疾病及
促进健康服务,并向护老者提供支援服务。

9.卫生署副署长在回应梁智鸿议员的询问时表示,现有
的老人健康中心旨在每年为2 300名老人提供服务。该
等中心的服务使用率偏低 ,原因可能是本港老人仍未
习惯为预防疾病而求诊 。虽然新设的老人健康中心在
运作初期 ,所提供的治疗服务方可能与普通科诊所提
供的服务相同 ,但老人健康中心是采用家庭医学的模
式,并透过辅助医疗人员(包括营养师、临床心理学家
、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以综合专业医疗形式提
供治疗服务,预期老人日后会对中心产生归属感 。关
于中心的工作与其他机构的服务有重复的问题 ,卫生
署会与医管局紧密合作 ,互相补足为老人提供的服务
,确保有效运用健康医护的资源。

10.主席询问日后新设的5间老人健康中心的发展计划。
他关注到对上一年参加现有老人健康中心的老人中,
三分二人士在随后一年并沒有继续使用中心的服务。
卫生署副署长重申,当局会改善现有的 7 间老人健康
中心的服务,与新设的中心看齐。如有可能,当局会
开设特殊用途分区中心,为老人及员工提供足够住宿
设施。助理署长( 老人健康服务 )补充说,鉴于时间紧
迫,当局会在普通科诊所內或附近兴建另外 5 间老人
健康中心,加速为老人提供综合老人健康服务。他承
认,这些新设的中心未必能完全发挥拟议老人健康中
心的优点,但强调最终的目标是在同一幢特殊用途楼
宇內,设有 1 间老人健康中心、附设的医疗外展队及
普通科门诊服务,以便使用服务的老人的家属能容易
取得该等服务,并获指导如何协助老人增进对健康生
活及自我照顾的知识。关于很多老人不再加入老人健
康中心的情况,卫生署副署长指出,现时中心內许多
接受服务的老人在接受身体检查后,发现健康并无问
题,于是在下一年度便停止使用老人健康服务。不过
,约有三分一接受服务的老人察觉到预防疾病十分重
要,因此会继续参加老人健康中心。

11.王绍尔议员请卫生署副署长派代表出席福利事务委
员会议员与卫生福利局局长举行的会议,讨论老人健
康中心的未来发展。卫生署副署长同意此项建议。梁
智鸿议员要求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介讨论的內容。

12.梁智鸿议员关注到以下 3 个问题:18间老人健康中
心按照计划的发展、是否有足够资源支持该等中心有
效运作,以及老人中心服务的收费。卫生署副署长证
实,当局一共会开设18间老人健康中心,即在1998/99
年度开设 12间,在1999/2000年度开设6间。他补充说
,将在 1998/99 年度向财务委员会提交增设老人健康
中心的拨款建议。关于参加老人健康服务一次过收费
220元,他承认部分老人或会觉得费用过高。他表示,
卫生署现正检讨收费结构及水平,服务对象的负担能
力是考虑因素之一。主席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进一步的
详情,解释日后设立的老人健康中心的运作,特别是
其与医管局、社会福利署、非政府机构及其他私人护
老者所提供的各项老人社区及健康医护服务的关系。
卫生署副署长回答说,关于日后老人健康中心提供的
整套服务及相连的运作安排,现仍在规划中。他同意
稍后向事务委员会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事务委员
会提出意见。卫生福利局副局长补充说,安老事务委
员会现正考虑有关日后的老人健康中心的建议。由于
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卫生福利局、房屋局、医管局、
社会福利署、卫生署及房屋署的代表,卫生福利局副
局长深信,在订定老人健康中心的最终建议时,会顾
及老人在福利及健康医护方面的需要,并会包括各项
现有及新设的服务,以及详述各项实施计划,确保日
后的老人健康中心可取得预期的成果,并补足其他部
门提供的服务。

IV.医院管理局为确保护理质素及提高专业问责承担
而进行全面检讨的报告

[第CB(2)522(02)号文件]

13.医管局副执行总监( 运作及医务发展 )强调,医管局
的目标,是要提供切合需要、有效益、物有所值,以
及符合市民医疗护理需要的服务,从而令病人获得以
他们为中心的优质医疗护理。他告知议员,医管局已
成立了一个专责委员会,委员包括医管局成员,负责
就公营医院的临床稽核、危机管理、临床监管、职员
工作量及专业问责承担机制进行全面检讨,以确保医
疗服务质素优良及加强专业问责承担。他向议员指出
以下各项 ─

临床监管及工作量检讨
  1. 医管局总办事处已与所有医院行政总监、部门主
    管、部门运作经理及前线临床人员进行一连串讨
    论及咨询,并同意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医疗护
    理质素:

    1. 所有医院已检讨本身的临床监管制度,并
      已鉴定加强督导见习和经验较浅的医护人
      员的方法;

    2. 医管局会重新编排及规划临床职员的行政
      工作,并弹性考虑和批淮连续长时间工作
      的职员的补假申请;及

    3. 医管局会检讨及加强对各部门及病房的运
      作支援,并向临床管理人员提供财政和资
      源管理方面的协助。

临床稽核及专业问责承担的检讨

  1. 医管局在每间医院均设有架构,以统筹及促进各
    项改善服务质素的活动。该局已在其总办事处成
    立临床稽核委员会,协调现有14个专科统筹委员
    会的工作,以便这些委员会分享其临床经验及成
    功提高服务的措施。医管局并定期修订临床指引
    及成效标准,派发予各间医院派发参考及提高职
    员在其所属临床范畴內的专业知识及问责承担。
    为配合日新月异的医疗科学及科技,医管局已订
    立先进的图书馆资讯系统,包括一个最新的电子
    参考资料库,包括专业医疗护理知识,以及管理
    方面的参考资料。该图书馆资料系统与互联网连
    接,以便医管局职员能索取先进国家最新的医学
    研究结果、知识及科学证据,以及医科手术的资
    料。

投诉/事故处理的检讨

  1. 医管局现正审议投诉处理的检讨结果。除确保现
    时的三层接受投诉机制(即公营医院的病人联络主
    任、医管局总办事处负责处理投诉的职员及医管
    局公众投诉委员会的工作及角色)更具透明度及
    问责性外,医管局会视乎个别情况,成立由医疗
    界及非医疗界专业人士组成的特别委员会,专责
    调查重大医疗事故的原因及建议适当的补救行动。

14. 梁智鸿议员申报利益,表明他是医管局大会及专责
委员会的成员。他表示,有关阐述医管局全面检讨进
度的资料文件过于简短,以致议员无法清楚了解医管
局经已及将会采取何种补救行动。鉴于医管局现正进
行全面检讨,他要求医管局提供资料,说明该局经已
采取何种实际行动及计划,以挽回公众对公营医疗制
度的信心及恢复职员士气。他指出,医管局在资讯科
技计划方面已支出约共 7亿5,000万元,并质疑医管局
的资讯系统及通讯网络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向市民提
供高质素的医疗护理。医管局副执行总监 ( 运作及医
务发展)回答说,医管局事实上已预备一套包括 28 项
重要事宜的指令,以处理影响医院各个层面的运作的
问题。医管局特别拟备了临床指引及程序,以确保公
营医院的执业水准及专业问责承担。该套指令已派发
予所有公营医院以供参考,对某些事项则即时采取跟
进行动。他预期该局为减免临床职员从事行政工作而
制订的指引有助提高临床职员的士气。他补充说,由
于时间紧迫,医管局的资料文件并沒有讲述专责委员
会在1997年11月11日会议席上作出的决定。他表示,
倘议员提出要求,当局会向事务委员会提供额外资料
。关于医管局资讯系统的发展,他解释,初步发展的
重点在于人力资源、财政管理、物料管理及资产管理
系统,在未来数年,医管局会致力发展临床管理及临
床部门系统。当局最终的目标,是要设立一个包括所
有公营医院及诊所病人的资料库,以便向病人提供持
续、具效率及有成效的医疗护理服务。当医管局掌握
了所有病人的病历及医疗纪录的资料后,便可确定应
在哪些方面进行医学研究及改善医院运作。医管局医
疗服务发展委员会由梁智鸿议员担任主席,该委员会
将会在1997年12月12日举行下次会议时进一步讨论医
管局电脑系统的发展及使用事宜。他补充说,医管局
已发展了一套包括各间医院的全港医疗资讯基础建设
。现时所有医院均以电脑连系,职员可以接达图书馆
的电子资料库或纪录,以便进行研究,或借阅图书馆
的藏书或资料。所有公营医院亦已接达互联网,使医
疗人员可取得万维网上最新的医学资料。

15.王绍尔议员指出,鉴于当局经已完成投诉管理检讨
,他询间是否可向事务委员会提交检讨结果,以及汇
报落实建议的情况。医管局副执行总监 ( 运作及医务
发展 )表示,医管局大会会在1997年12月2日的会议席
上研究该报告。他同意向事务委员会提供资料文件,
內容包括大会成员对报告的意见,供事务委员会在下
次定期会议席上讨论。他强调,医管局会继续检讨其
投诉管理制度,不会进行一次检讨后便了事。医管局
副执行总监( 运作及医务发展 )应主席要求,答应在适
当时间再次向事务委员会提供检讨的进度报告。他在
答覆李启明议员的跟进问题时保证,医管局会尽快跟
进医疗事故及采取补救措施。他重申,医管局会持续
对医院运作的各方面问题进行检讨。

16.陈财喜议员提及政府当局资料文件第2(b)及第5段,
认为该份文件并沒有提出如何解决公营医院人手不足
及改善投诉机制运作的建议。医管局副执行总监 ( 运
作及医务发展 ) 回答说,医管局已采取一系列措施,
减少医疗及护理职员的工作量。在可能的情况下,很
多非技术性工作及行政职务已交由非医疗职员担任。
医管局已减少管理会议的次数,并根据普遍采纳的做
法,将专业职务按缓急次序分类。至于批淮连续长时
间工作的职员的补假申请事宜,现时已有较清的指
引,可供部门主管遵循。因此,医疗及护理职员现时
可以较专注从事临床职务,并较清楚重要哪些临床工
作较为重要。为提高公营医院及诊所第一层接受投诉
机制的效益,医管局决定调配高级护理职员担任病人
关系主任的职位。这些高级护士熟悉医院的运作,并
擅于与人沟通,可以与投诉人更有效地沟通。为了使
公众更为认识三层投诉机制,医管局已制备一份资料
单张,说明三者的角色及彼此的关系。医管局副执行
总监( 运作及医务发展 )强调,上述措施是医管局因应
最近发生的连串医疗事故而采取的其中跟进措施。他
补充说,医管局现正致力建立企业管理文化,将投诉
视为推动机构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梁智鸿议员重申
,议员要求医管局提供全面资料,说明医管局为防止
同类医疗事故重演而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主席要
求医管局拟备总结报告,讲述医管局就最近发生的医
疗事故所采取的措施,以供1998年1月会议席上讨论。

V. 长远医疗政策
(临立会第RP01号研究报告)

17.陈财喜议员提及研究文件的第16段,建议政府当局
应检讨区域市政局、市政局、卫生署、区域市政总署
及市政总署的角色及功能,以及这些机构在提供医疗
服务方面的关系。检讨应探讨可否统筹这些机构所提
供的医疗服务。卫生福利局副局长答允研究此事。

18.梁智鸿议员表示感谢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努力
完成该份报告。他请政府当局注意三项问题:第一是
尽早完成医疗融资检讨,以订定医疗制度多方面的日
后发展方向,第二,日后为市民提供牙科服务,最后
在2000年完成法定的中医注册工作后,决定中医在公
营医疗制度內的角色及有关决定带来的财政影响。卫
生福利局副局长回答说,政府现时已向小学学童提供
牙科服务及向公众提供牙齿健康教育。

19.陈财喜议员表示,他曾接获一些家长对学生健康服
务的批评。他要求政府当局考虑恢复推行学生保健计
划。卫生署副署长指出,学生健康服务是因应基层健
康服务工作小组在1990年提出的建议而推行,该工作
小组的建议曾在1991年广泛咨询公众意见。是项服务
取代以往的学生健康服务,目的是要透过定期的检查
及健康教育,为学童提供综合的促进健康及预防疾病
服务。他指出,当18间老人健康中心于2000年成立,
现有的普通科诊所应有足够资源,照顾学童的基层健
康护理需要。卫生福利局副局长补充说,鉴于届时可
以使用的资源,因此当局选择推行学生健康服务,以
便透过综合的促进健康及预防疾病服务,保障学童的
身心发展。他补充说,近年经已提高卫生署辖下普通
科门诊服务,足以应付学生的需要。梁智鸿议员表示
,长远而言,以学生健康服务取代学生保健服务的政
策决定是正确的。收集所得的数据是了解青少年一般
健康水平及需要的重要资料来源,有助规划公营医疗
服务,以切合他们的需要。他补充说,卫生署应检讨
该署在提供基层医疗护理服务方面的角色及承担,以
探讨新的服务范畴,例如对传染病进行研究,以确定
可采取何种适当的预防措施、设立一个负责收集有关
亚洲国家传染病的资料数据的中心,以及向市民提供
牙科服务。

20.陈财喜议员认为,当局应在每区兴建特殊用途的建
筑物,以便在社区层面提供全面的福利及健康护理服
务。卫生署副署长回答说,普通科诊所现时提供服务
的能力足以向社会提供高水平的普通科门诊服务。当
局将来在兴建用作普通科诊所的新建筑物时,会详细
研究是否兴建多层式建筑物,以容纳一系列福利及医
疗服务。

21.梁智鸿议员认为,当局应增加公营医院的数目,以
应付人口增长所增加的医疗服务需求。此外,他表示
,为配合医疗科学及科技的进展,当局应检讨公营医
院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以配符合社会不断改变的需
要。

22.卫生福利局副局长在回答主席提出的要求时表示,
当局会在进行医疗融资检讨时,考虑议员的意见。他
同意在适当时间向议员汇报检讨的进展。

23.会议于上午10时4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