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临立会CB(2)147号文件 |
档号:CB2/PL/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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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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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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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1997年7月22日(星期二) |
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
地 点 : 立法会局大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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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
邓兆棠议员(主席)
梁智鸿议员(副主席)
王绍尔议员
李鹏飞议员
胡经昌议员
张汉忠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陈婉娴议员
程介南议员
杨孝华议员
缺席委员 :
莫应帆议员
列席秘书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9 | 马健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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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主任(2)4 | 麦丽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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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选举主席及副主席
(临立会CB(2)52号文件)
李鹏飞议员获选推举主持是次推选会议。
2. 李鹏飞议员提醒议员,以便选出主席。他请议员
留意《临时立法会议事规则》第77(6)条,并指出议
员如果他们若是与卫生事务委员会有关的政府咨询
组织的主席/副主席(组织名单列于临立会 CB(2)52
号文件附录I),便不符合资格参选。
3. 梁智鸿议员提名邓兆棠议员出任事务委员会主席
。王绍尔议员及胡经昌议员和议。由于并无其他提
名,李鹏飞议员宣布邓兆棠议员为事务委员会主席
。邓兆棠议员随即接手主持会议。
4. 曹王敏贤议员提名梁智鸿议员出任事务委员会副
主席。李鹏飞议员和议。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席
宣布梁智鸿议员为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职权范围
5. 议员察悉临时立法会在1997 年7月16日会议席上
通过的职权范围。
III. 1997立法年度举行会议的时间
6. 议员同意在1997年8月19日上午8时30分举行首次
会议,其后和在每月第 2 个星期一举行以后的定期
会议。
IV. 讨论事项
7.除了在会议席上提交的待议事项一览表所载的 5
项问题外,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亦应讨论下述事
项:
- 调查病人因输血而感染爱滋病的原因;
- 检讨医生的人手状况,包括本港医科毕业生
人手供过于求多的情况;
-
评估新成立的学生健康服务及考虑政府当局
对建议将合并旧有计划与新服务合并一事所
持的意见观点;及
- 资助健康医护的资助制度。
将1997年8月19日会议的讨论的事项
8. 鉴于上文第55(a)及(b)两段的事项急需处理,议员
同意在首次会议席上讨论该两项问题。
研究计划
9. 议员同意要求临立会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
务部研究下列4项与本港健康医护制度有关的问题:
- 长远的健康医护政策;
- 健康医护的资助事宜;
- 公共健康医护服务的现行收费政策;及
- 提供予老人的医疗服务。
10. 会议于下午2时48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