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卫生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二月九日会议
监察传染病及搜集/处理有关资料
引言
本文件旨在概括地说明本港的传染病监察系统,包括
搜集和处理资料事宜。
背景
2.卫生署负责预防及控制传染病的工作,并运用香港法
例第141 章《检疫及防疫条例》所授的权力,进行调查
,以追查病源及追寻与病人有接触的人士,以及采取其
他预防及控制措施。
监察网络
3. 经过多年来不断改进,卫生署以公营及私营机构所提
供的医疗设施网络作为基础,制定了一项有效率的疾病
监察计划。《防止传染病传播规例》第 4 条订明,医生
若有理由怀疑有传染病发生,须向卫生署署长呈报。就
收到的呈报,卫生署即会采取一连串的行动,包括确定
传染病的种类,就病例进行调查,追查病源及追寻与病
人有接触的人士,以达到遏止及预防疾病蔓延。
4. 藉著这个传染病监察网络,卫生署能有效地监察各种
传染病的趋势和动向。有关传染病的资讯是以双向方式
传递的,卫生署透过多种方式向公营及私营医疗机构搜
集传染病的资料,包括呈报病例、化验报告、例行问卷
调查及统计等。卫生署会定期透过电脑化系统整理这些
资料,以便编纂报告,监察公共健康。
5. 与此同时,卫生署透过多种渠道向医护专业人士及公
众人士发布有关传染病的最新资讯,包括公共健康及流
行病学期刊、互联网网页及年报。在最近的甲类 H5N1
流行性感冒事件中,署方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了各种专
业指引、参考便览、热线服务和特别座谈会,以增进他
们对这种新病毒的了解。根据经验所得,现有的通讯方
式,可以迅速而有效地帮助有关方面交換传染病的资讯。
6.除了例行的监察工作外,卫生署还推行了数项监察计
划,专门针对一些对市民健康构成特别威胁的传染病,
例如食物卫生监察计划和流行性感冒监察计划。卫生署
更藉流行性感冒监察计划,在 1997 年8月发现了首宗人
体感染甲类流行性感冒H5N1病毒的病例。
7. 为方便监察工作,卫生署为有关的医疗服务单位提供
专业支援和意见;为各项诊断测试提供化验服务,以辅
助诊断及确定所属病例;就霍乱及疟疾等对市民健康构
成特别威胁的传染病,定期举行跨部门会议,与有关政
府部门交流最新的资讯,制订适当的预防及控制策略。
8.在国际方面,卫生署又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
卫生当局保持紧密联系,监察传染病的情况。署方亦密
切注视世界各地的相关情况,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地
方的卫生当局交換最新的流行病学资讯,例如,香港每
月均会与邻近地区,包括澳门、广州、深圳、珠海及海
南省,交換传染病的资料。
9. 展望未来,卫生署确信有需要加强传染病监察方面的
技术和训练。一所先进和高度自动化的公众卫生化验中
心将于2001年年中落成,这座新的化验中心将可令部门
的化验工作的负荷从每年可进行875 000个化验大幅度提
升至每年120万次,从而改善追查病源及执行管制措施的
效率和速度。卫生署亦会继续派员到外国著名的传染病
控制中心受训,例如在美国阿特兰大的疾病控制及预防
中心。
结论
10.香港有一套有效而全面的传染病监察系统。为保障
全港市民的健康,及作为对抗传染病的首要措施,这
个系统将会精益求精,以应付不断变化的传染病情况。
卫生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