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789号文件
档 号:CB2/PL/IP
临时立法会
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7年12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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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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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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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蔡素玉议员(主席)
王绍尔议员
朱幼麟议员
何锺泰议员
马逢国议员
曾钰成议员
杨 钊议员
廖成利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李启明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经济局首席助理局长
- 胡瀚德先生
- 经济局助理局长
- 李若愚先生
- 教育统筹局助理局长
- 赖俊仪女士
- 电子数据联通事务统筹专员
- 锺文杰先生
- 教育署助理署长
- 伍国全先生
- 资讯科技署助理署长(基本建设)
- 狄启善先生
应邀出席者:- 香港城市大学
- 电算服务处长
- 潘其浩先生
- 香港浸会大学
- 电算及电讯服务中心主任
- 戴杰隆先生
- 香港中文大学
- 副校长及物理学讲座教授
- 杨纲凯教授
- 教育学院院长及教育行政与政策学系教授
- 锺宇平教授
- 工程学院院长及讯息工程学讲座教授
- 周昌教授
- 香港教育学院
- 副校长
- 彭敬慈博士
- 发展及研究中心高级讲师
- 张永明博士
- 香港理工大学
- 副教授
- 卫炳光博士
- 首席电算主任
- 梁家骏先生
- 副教授
- 陈志辉博士
- 香港科技大学
- 计算机科学系主任
- 钱大康教授
- 计算机科学系副主任
- 陈天雄教授
- 计算机科学系教授
- 沈运申教授
- 计算机科学系副主任(计算机科技发展)
- 黃安发博士
- 计算及电讯中心副主任
- 罗庆炎先生
- 香港公开大学
- 副校长(学术)
- 黃锡楠教授
- 科技学院院长
- 黃达明教授
- 科技学院副教授
- Michael ROBERTSHAW博士
- 香港大学
- 副校长
- 程介明教授
- 副教授
- Craig BLURTON博士
- 副教授
- 顏至宏博士
- 职业训练局
- 总系统经理
- 区铭辉先生
- 高级系统经理
- 李威廉先生
- 香港电脑教育学会
- 主席
- 叶赐添先生
- 理事
- 伍学龄先生
- 理事
- 郭弼先生
- 香港资讯科技协会列席代表
- 戴礼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2)2
- 李蔡若莲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2)2
- 徐伟诚先生
主席欢迎各团体及政府当局的代表出席会议。她表示
继1997年11月28日的会议后,事务委员会此次会议会
继续听取专上教育机构及各关注团体就行政长官1997
年施政报告中,关乎资讯科技未来发展的內容发表意
见。政府当局将会出席事务委员会在 1998 年1月举行
的下次会议,在会上就各团体的意见作出回应。
I. 资讯科技发展(与团体代表会晤)
团体代表发表意见
香港城市大学
[临立会CB(2)654(01)号文件]
2.潘其浩先生陈述香港城市大学的意见书。他指出香港
在迈进资讯纪元的策略性规划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
他提出以下的建议:
- 政府应率先促进资讯科技在教育方面的应用。因
此,负责资讯科技职务的局长应在资讯科技和教
育两方面均具备丰富经验,并应获得充分资源,
以促进资讯科技在教育方面的应用。
- 学校应具备现代化的资讯科技设施。当局应为学
校提供足够的电脑、教育软件及教室设施。
- 应为教师提供不同程度的培训,以配合他们的需
要及能力取向。同时,应在学校內设立技术支援
中心。
- 鉴于资讯科技的最新发展,以及在小学实行资讯
科技教育的计划,现有的资讯科技课程应予以检
讨。同时,课程內容应较着重资讯科技的应用,
而不是电脑程式设计。
- 政府应考虑向学生提供财政资助,以协助他们购
买电脑自用。
- 应寻求顾问和专家的意见,以加强资讯科技在教
育方面的应用。
香港浸会大学
[临立会CB(2)654(01)号文件]
3.戴杰隆先生陈述浸会大学的意见书。他认为负责资
讯科技的新局长应有能力专责统筹及领导香港的资讯
科技发展。他并强调高容量通讯网络、共通软件介面
、训练有素的教师及适当的文化环境,均是发展香港
成为资讯城市的重要因素。因此,他强调需要订定关
于教育资讯策略的明确政策,以便使所安装的硬件发
挥最高成本效益。
香港中文大学
[临立会CB(2)570(02)号文件]
4.杨纲凯教授陈述香港中文大学(下称"中大")的意见书
,并特别指出以下各点:
- 当局应建立由公营部门管理的资讯超级公路。中
大为设立香港国际互联网交換中心的先驱机构,
乐意为改善本港的资讯基建提供所需服务及专业
知识。
- 要提高社会的资讯科技能力,必须有大批资讯科
技专业人员,最理想是他们曾接受多种学科的培
训。目前公营部门的人力规划大大低估了社会对
深造培训及再培训的需要。
- 教师培训是促使成功发展资讯科技教育的必须条
件。除了基本的资讯科技培训外,应向一些特选
的 "种籽"教师提供深入的优质培训,以便他们在
学校內培训其他教师。
- 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学习资讯科技的环境。由中大
设立的香港学校网络,以相宜的费用为学生提供
健康而与教育有关的资讯。
- 进行本地软件的研究及发展工作,需有庞大的资
源。
香港教育学院
[临立会CB(2)570(06)号文件]
5.彭敬慈博士陈述香港教育学院(下称"教育学院")的意见
书,并特别指出以下各项:
- 应为资讯科技教育订定目标。政府当局应制订一
套在下一世纪不同阶段的学校教育中,关于资讯
科技的学生学习目标。同样,当局应为职前及在
职教师制订一套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
- 虽然为在职教师提供资讯科技培训十分重要,但
鉴于教师对资讯科技培训的需求十分殷切,而且
科技发展迅速,所以较务实的做法是培训一批资
讯科技的导师。
- 应设立资讯科技教育中央统筹处,以制订在不同
阶段的学校教育中推行资讯科技教育的策略蓝图
。该统筹处亦应负责监督有关措施的推行,以及
评估有关措施的成效。
6.关于教育学院可为资讯科技教育作出的贡献,彭博士
提供了以下资料:
- 教育学院计划推行试验研究计划,以制订关于资
讯科技的学生学习目标和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
;有关计划将于1998年12月前完成。
- 教育学院会与香港科技大学(下称"科大")合作开办
一项为中七毕业生而设的资讯科技专业学位课程
,此项课程的毕业生将负责在中学推广资讯科技
教育。
- 教育学院已在互联网上提供跨课程教学材料,供
中学教师使用。若资源许可,教育学院亦会设立
一所多媒体教育中心,以发展多媒体课程软件。
教育学院亦可协助进行关于资讯科技教育各项计
划的研究工作。
香港理工大学
[临立会CB(2)570(07)号文件]
7.梁家骏先生特别指出香港理工大学(下称"理大)意见书
中所载的以下各点:
- 为增加现有互联网的容量,政府应加入第二个互
联网,而该互联网是开放而共用的资讯基建介面
(见理大意见书第18段)。
- 应在新电脑送抵学校之前已开始发展新课程,以
确保有效利用资源。本港各大学可协助进行关于
以资讯科技为本的中小学新课程的研究及发展工
作。
- 除了为学校提供个人电脑外,政府亦应提供所需
的软件及教师培训。在教师培训方面,理大可协
助为合资格教师提供短期的兼读课程,以便他们
日后培训其校內的其他教师 ( 见理大意见书第 23
段 )。
8.陈志辉博士补充谓,当局应为使用资讯科技学习软件
的学生提供足够的指引。他认为政府除了为学校提供硬
件和软件外,亦应率先使用资讯科技,并提供足够资源
作技术支援、研究及发展用途。
香港科技大学
[临立会CB(2)570(08)号文件]
9.陈天雄教授陈述科大的意见书,并特别指出以下各项:
- 对于提高教师在教育上使用资讯科技的知识及能
力,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要。
- 当局应为学校提供足够拨款,以便购买资讯科技
设施或将其设施升级,以及发展适用于本港环境
的教学软件。鉴于发展教学软件的商业价值很低
,政府应资助庞大的发展费用。
- 当局应为在教学上使用资讯科技的学校提供技术
支援。
- 为使学校资讯科技设施可尽量达致最高的成本效
益,学校可准许学生在课余时间及学校假期內使
用这些设施。
- 政府应鉴定一些重要的发展和应用研究项目,并
提供资助,这些项目包括电子商务、遙距学习、
教育软件及资料库、数码图书馆、互联网保密及
中文网络标准等。
- 政府亦应制订对知识产权、私隐权及保密标准(例
如数码签署)方面的规管制度。
香港公开大学
[临立会CB(2)570(11)号文件]
10.黃达明教授陈述香港公开大学(下称"公开大学")的意
见书,并特别指出以下各项:
- 学校资讯科技教育是一项长远投资,需要10至15
年才可见效。因此,重要的是亦为目前的在职人
士提供资讯科技培训,以便社会能即时获益。为
满足需求,公开大学正准备为成年人士开办资讯
科技课程。
- 为了促进使用资讯科技,政府应确保市民可轻易
以相宜费用接驳互联网。为此,当局可向教师、
学生及专业人士提供低息贷款,协助他们购买电
脑,以及向服务供应商提供稅务优惠,以鼓励供
应商以较低的费用提供资讯科技服务。
- 对于在学校內为学生提供电脑方面,香港落后于
其他发达国家。供学生在校內使用的拟议电脑数
目(平均每间小学 40部,每间中学82部)应大幅增
加,以赶上新加坡的水平,当地电脑与学生数目
的比例为1:2。
香港大学
[临立会CB(2)570(16)号文件]
11.程介明教授陈述香港大学(下称"港大")的意见书。他
表示,由于下一代必须对电脑有认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港大在资讯科技应用于教育方面的目标,就是每名在
港大接受教育的学生均应懂得在学习及工作上使用资讯
科技。此外,有需要提供基础设施及资讯科技设施,以
支援各个学习阶段。在这方面,港大的宗旨是每名学生
在完成第一年课程后,应能在学习上使用电脑及网络设
施,而每名拟在教学上使用资讯科技的教师,均会获得
支援。
12.为了支援及加强在学习上使用资讯科技,港大将实施
以下措施:
- 每名在 1998 年9月入学的大学新生,均会获协助
购买笔记簿型个人电脑;
- 资讯科技将会是经革新的课程的核心科目;
- 初步计划在校园內各处,包括餐厅及宿舍,提供
3 000个网络接驳站;及
- 提供联机的登记、申请及资料/查询系统。
13.程介明教授强调为所有学生提供基本资讯科技教育
的急切需要,以便他们逐渐掌握使用电脑和网络作学习
及其他用途的较高技巧。他认为资讯科技在教育方面的
应用有 5 个阶段,而当局应协助中学生由基本学起。然
而,期望每名教师均能在教学上使用资讯科技并不切实
际。
职业训练局
[临立会CB(2)570(17)号文件]
14.李威廉先生陈述职业训练局(下称"职训局")的意见书
,并特别指出以下各项:
- 资讯科技教育应在各教育阶段实施,并应扩展至
在职人士。
- 教师培训对于加强在学校应用资讯科技十分重要。
- 政府应在社会上培养资讯科技文化,使成年人士
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资讯科技。
- 获委任负责资讯科技职务的新局长应为资讯科技
的专业人士。
- 政府应为职训局的学生在学习资讯科技方面提供
更多资源,例如给予学生贷款以购买个人电脑。
香港电脑教育学会
[临立会CB(2)570(03)号文件]
15.叶赐添先生陈述香港电脑教育学会的意见书,并特
别指出以下各项:
- 政府应考虑在学校改善计划下,在学校內提供设
置资讯科技设施所需的地方。
- 当局应鼓励资讯科技业及服务供应商协助推行并
资助资讯科技教育。
- 为了在社会上培养资讯科技文化,政府应为图书
馆、社区中心及青年中心提供电脑网络设施,供
市民使用。
- 政府部门、教育机构、雇员再培训局及职训局应
合作,向在职人士推广资讯科技教育。
- 应在每间学校委任一名资讯科技统筹员,协助教
师推行电脑教育。
- 当局应容许学校可自由购买电脑设备及资讯科技
设施,以配合其需要。
讨论
负责资讯科技职务的新局长
16. 戴杰隆先生在回应一位议员时表示,负责资讯科技
职务的新局长应专责领导和统筹香港的整体资讯科技发
展。
17. 至于负责资讯科技职务的局长应具备的资历,戴杰
隆先生认为该位局长应能掌握资讯科技,而且可以获得
推行资讯科技政策所需的资源。
18. 程介明教授表示,负责资讯科技职务的局长应主要
负责政策统筹方面的职务,而最好亦具有资讯科技的知
识。
资讯科技高层委员会
19. 戴礼先生在回应一位议员时表示,当局应成立具有
行政权力的高层委员会,负责统筹社会上所有与资讯科
技有关的事宜。为了能有效运作,该委员会必须是独立
的常设组织,并有足够的权力及资源,以领导及统筹各
项资讯科技计划。该委员会应设有秘书处,以便在社会
各界别推行资讯科技政策。然而,程介明教授认为,该
委员会应较主要负责政策统筹的工作,而不是实际推行
的工作。为了在资讯科技发展方面有整体的长远政策,
并为方便制订跨越政府各部门的资讯科技策略,该委员
会最好应由一位有足够权力的官员,甚或由行政长官亲
自出任主席。
20. 戴杰隆先生表示,虽然该资讯科技委员会将统理整
体的资讯科技发展及统筹工作,但教育统筹局亦应负责
为教育机构发展一套贯彻的资讯基建政策。伍学龄先生
亦同意其意见。
创造资讯科技环境
21. 由于在学校推广资讯科技教育需要多年时间才能有
显著的成效,戴礼先生认为,当前急务是加深社会人士
认识到资讯纪元的来临及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政
府应积极创造资讯科技环境,确保香港继续成为世界上
最具效率的发展业务地方之一。理大的陈志辉博士亦同
意他的意见。
教师培训
22.锺宇平教授认为,资讯科技教育包括学习使用资讯
科技及透过资讯科技进行学习。获选为 "种籽" 教师的
教师应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 具备资讯科技的知识;
- 有能力在资讯科技教学上应用认知及学习心理学
;及
- 对于资讯科技在教育方面的发展有见识及远见。
23. 程介明教授同意锺教授的意见,认为应着重培训优
质教师以推行资讯科技教育。程教授亦指出,在新加坡
,只有表现出色的教师才会获得资讯科技的培训。事实
上,在学习上使用资讯科技方面,学生的学习速度往往
比教师快。
24. 至于资讯科技知识应否成为教育学院招收新生的入
学资格之一,张永明博士表示,目前仍未是适当时候将
资讯科技知识列为教育学院的新生入学资格之一,因为
大部分中学的课程仍未设有资讯科技的科目。
为电脑设备及软件提供拨款
25.程介明教授在回应一位议员时表示,在 1998 学年,
约需 5,400万元购买2 700部个人笔记簿型电脑,供所有
大学一年级学生使用。这笔款项将主要由外间捐款支付
,部分则由香港大学教研发展基金和大学教育资助委员
会为设备及设施而提供的一般拨款所支付。他认为,长
远而言,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应提供拨款,以便为所有
大学生购买基本电脑设备。 Craig BLURTON 博士补充
谓,教育机构之间亦可研究合作的方法,以便在购买电
脑及软件时获得优惠。他指出,一些海外教育机构已透
过大批购买电脑设备的做法,成功为学生洽商取得折扣
或价格优惠。各教育机构亦可联合发展和共用专门的教
学软件。教育机构应进一步讨论有关此方面的合作详情。
提高学生的电脑知识
26.多名代表表示,当局应为各级别学生提供基本资讯科
技教育,以便他们能利用资讯科技设施辅助学习。
27.戴礼先生表示,向学生及教师灌输资讯科技的最新知
识亦很重要。但只有主动学习及持续教育,才可达到这
个目标。
28.郭弼先生表示,虽然应鼓励学生学习透过互联网获取
资讯,但如果强调透过互联网进行教学则是错误的做法
,因为教学时间表紧迫,而利用互联网进行教学将会过
于费时及成效不大。
29.主席多谢各团体的代表出席是次会议,以及就资讯科
技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II. 其他事项
30.由于原定举行下次会议的日期 (即1997年12月26日) 为
公众假期,议员同意下次定期会议将于1998年 1 月 23 日
举行。政府当局将获邀请出席下次会议,向事务委员会
汇报施政报告內关于资讯科技发展的工作计划的进展情
况,并就各团体对此方面事宜发表的意见,作出回应。
31.会议于下午12时5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