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政 策 事 务 委 员 会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向临时立法会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提交的会议文件



简介

一九九四年底,布政司任命行政署就政府资讯架构进行
检讨,本文件旨在向委员概述推行检讨报告內的建议的
最新发展。

背景

2. 一九九六年二月,政府新闻处向当时的立法局资讯政
策事务委员会简述了推行上述检讨报告 ( 见附件 A ,立
法局会议文件PL 701/95-96 号)內建议的情况,其中包括 :

  1. 一九九五年十月初,政府新闻处处长迁往布政司
    署,掌管新的公共关系架构。资讯统筹署署长的
    职位则被取消,而资讯统筹署助理署长的职位仍
    然保留,但职位名称则改为布政司及财政司新闻
    秘书。

  2. 派驻布政司署的助理处长 (公共关系) 负责协助政
    府新闻处处长,统筹一切运作上的事宜,此外,
    还负责督导及管理六个政府总部新闻小组,以及
    向驻部门的新闻及公共关系小组提供专业指引。

  3. 副处长 (海外事务) 的职位仍予以保留,并且接管
    政府新闻处的行政科。

  4. 至于该处的另一名副处长,职位名称则改为副处
    长(公共关系 ),负责本地一切运作上的事宜,包
    括有关公共关系、新闻、大众传播研究、宣传及
    推行计划的工作。

  5. 总督府的架构维持不变,资讯统筹署会继续在总
    督府运作,负责担任政府的发言人及新闻秘书。

  6. 采取措施,把派驻各部门的美术设计主任及摄影
    员调返政府新闻处总部,以便集中管理,从而更
    有效地善用人力资源。

最新发展

3.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政府新闻处正式接管资讯统筹
署资源,政府新闻处处长亦负责掌管这个合并后的资讯
架构 (见附件 B )。与此同时,政府新闻处亦制定了该处
的使命、抱负及价值观,致力继续发展及推广政府的公
关工作。政府新闻处的首长级架构与该处已增加的职责
及职责范围已不成正比,故应加强该处的首长级架构,
以确保该处能有效地及有能力履行为政府所有决策局/部
门制定及执行公共关系策略的重要任务,并重申在「一
国两制」的概念下,香港会继续繁荣兴盛。

4.现建议加强政府新闻处的首长级架构 :

  1. 将政府新闻处处长职位的等级,由首长薪级第5
    点提升至首长薪级第6点;

  2. 开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 3 点)职
    位,担任行政长官新闻秘书一职,删减一个设于
    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的首长
    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职位,以作抵消
    ;及

  3. 将部门秘书的职位升格,由总行政主任 (总薪级
    第45 - 49 点)担任,提升至由首席行政主任(首长
    薪级第1点)担任。

5.建议的首长级组织架构,现载于附件 A (见附件 C)。
原本隶属副处长(公共关系)的宣传科,将改为隶属副处
长(海外),另一方面,原本隶属副处长( 海外 )的行政科
,将改为隶属副处长(公共关系)。

6.现已拟备一份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文件,提交财务委
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审议,并有待于一九九八年二
月四日的会议上通过。现夹附上述文件EC(97-98)xx的副
本(见附件D),供各委员参考。


民政事务局
政府总部
一九九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