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临时立法会
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
会议文件
个人身分标识符
实务守则草拟本
引言
本文件说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公
署)拟备个人身分标识符实务守则草拟本(下
称实务守则草拟本)的背景,以及核准实务
守则草拟本的时间表。此外,本文件亦载
有公署在宣传实务守则草拟本方面,以及
鼓励市民大众就草拟本发表意见等工作的
资料。实务守则草拟本的条文载于本文件
附录的咨询文件內,供大家参阅。咨询文
件附有一份四页的摘要,概述草拟本的各
项主要建议,并且阐述何谓个人身分标识
符,以及实务守则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
例》所担当的角色。
背景
2.《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第12(8)
条规定须就个人身分标识符制订实务守则,
而最常用的个人身分标识符便是身分证号码
。条例中包括这项规定,主要是根据法律改
革委员会的建议。该委员会在所发表的报告
中,建议改革保障个人资料方面的法律,而
条例整体上是根据该报告而草拟的。在制订
实务守则草拟本的过程中,公署不断得到一
个委员会及个人资料(私隐)咨询委员会的意见
,从中获益不浅 ; 前者的成员来自各公私营机
构及学术界,而后者则是根据条例的规定而
成立。
时间表
3.根据条例第12(8)条的规定,个人资料私隐专
员(下称专员)最迟须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
日核准个人身分标识符实务守则。为符合这项
规定,公署已定出下列时间表:
发出咨询文件 |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
提交意见截止日期 |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一日
|
检讨接获的意见书 | 至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初
|
拟备实务守则最终版本 | 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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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实务守则 |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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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安排
4.公署已安排了下列活动,以宣传实务守则草拟
本,以及鼓励市民大众就草拟本作出回应:
八月二十九日 | --- 为咨询活动举行新闻简介会
|
| --- 市民可从政务处取得咨询文件
,或在公署的网页阅览 咨询文件
|
| ---将咨询文件邮寄各政府部门
、专业团体及商业机构
、临时立法会及区议会
议员、社区组识及政治
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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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五日 | 开始在电视播送咨询文件
的宣传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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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六日 | 开始在报章上刊登咨询
文件的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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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八日 | 为私营机构举办研讨会
|
九月二十二日 | 为公营机构举办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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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六日 | 在临时立法会资讯政策
事务委员会会议 上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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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三十日 | 为私营机构加开研讨会(视
需求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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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一九九七年九月
网址:http://www.pco.org.hk
Last Updated on 29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