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政 策 事 务 委 员 会临时立法会
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
设立资讯科技广播局
引言
在二月十一日召开的临时立法会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及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上,我们向
议员介绍了我们拟把文康广播局改组为资讯科技广播局
的建议。资讯科技广播局除保留广播政策事务外,亦会
兼顾协调和拓展公营及私营机构有关资讯科技的应用及
电讯事务的政策。本文件旨在向议员介绍因改组而须作
出的人手编配建议。
建议的改组
2.因上述改组而致本身政策范畴最受直接影响的局长有
以下数位:
经济局局长 | : | 电讯事务
|
文康广播局局长 | : | 广播事务
|
库务局局长 | : | 政府內部的资讯科技应用事宜 |
3. 政府內部由于缺乏对资讯业政策作出中央统筹的架构
,影响了政府发展一套综合性的资讯科技策略。鉴于市
民受资讯科技事务的影响极为广泛,为了改善通讯,及
爭取在服务、资讯和娛乐上提供更多选择,都有必要把
有关决策局所负责资讯科技的职务重组,以便由一个局
长领导和统筹处理资讯科技事务以及电讯及广播相关事
务。我们相信这样做可确保资讯科技事务获得应有的优
先及专注的处理,制订有关的政策和纲领,以全面利用
资讯科技维持香港作为主要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向
市民提供更佳的公众服务。该局的局长会就其他与资讯
科技相关的事务 ( 如教育、金融、银行业及工商业方面
的资讯科技事务),与其他决策局紧密合作。
4. 在仔细检讨过经济局局长、库务局局长及文康广播局
局长的职务范围后,我们认为把文康广播局改组为资讯
科技广播局,是集中处理资讯科技、电讯及广播事务的
最有效和最合乎经济效益的做法。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
除保留广播及有关事务的决策工作外,将负责制订政策
,管理整个政府內有关资讯科技的发展,并促进资讯科
技更广泛的应用,以维持香港作为主要贸易金融中心的
地位。他将从经济局局长及库务局局长接管电讯政策事
务,以及政府各局及各部门內资讯科技应用事务方面的
统筹工作。目前,电讯事务祇是经济局一位首席助理局
长及其属下人员所负责管理的三个政策项目之一,而政
府內的资讯科技应用则祇是库务局內一位首席助理局长
及其属下人员所管理的五项事务之一。在改组后,受影
响的首席助理经济局局长将须处理渔农事务方面的额外
职责。因此,经济局或库务局內现时有关的职位不能转
移往资讯科技广播局。经济局及库务局因建议的职务转
移而腾出的人手,将作有效的重新调配,以助两个政策
局更有效地专注处理其他多个纲领范围。
5. 为确保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能专注于处理其资讯科技
、电讯及广播范畴事务,我们建议将现时由文康广播局
负责的艺术、文化、体育、康乐事务及娛乐事业发牌事
务转交民政事务局局长负责。民政事务局拥有以地区为
基础的网络,肯定有助于促进上述各项活动。民政事务
局将会在这些范围与两个市政局紧密合作,并负责政府
与两个市政局的联络事宜。在完成改组后,民政事务局
将会继续负责资讯公开守则、个人资料保障以及新闻自
由等工作的决策工作,这些工作与人权及表达自由较有
关连,而与资讯科技的发展则关连不大。该局亦会继续
管理政府的宣传及公共关系方面的工作,并作为政府新
闻署內务管理的决策局。
6.文康广播局、经济局及民政事务局的现有组织表、后
两局改组后的组织表,以及上述各局于建议改组前后负
责的有关主要纲领范围,载于
附件1至6。
建议设立的资讯科技广播局组织架构
7. 资讯科技广播局的建议组织表载于
附件 7 。资讯科技
广播局局长须制订政策、监察资讯科技方面的发展,以
及鼓励公营及私营机构更广泛应用资讯科技,同时亦须
兼顾香港作为主要贸易金融中心的发展。他将检讨并在
必要时订立适当的监管架构,以消除各网络之间互连的
障碍。他亦会制订政策,以便建立一套公开而又可相配
合共用的资讯基础设施系统。他须就资讯科技发展的工
作领导各局及部门,并加以统筹,同时亦会促进政府尽
量利用科技,以更有效率的方式为市民提供更优良的服
务。他须按情况需要设立成员包括公众人士、工业界及
学术界人士的委员会,以便就资讯基础设施的总体方向
,以及科技、支援服务及应用方面的专门范畴提供意见
。他会密切监察其职务范畴的工作,并定期检讨该局的
编制,确保配合资讯科技和相关范围的最新发展。
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4点)
8. 副局长的职位从文康广播局重行调派,负责协助资讯
科技广播局局长处理有关广播及公众娛乐的事务。他须
负责制订及检讨关于广播、推广电影娛乐服务、电影检
查、管制报刊及国际电脑网络的淫亵及不雅物品。他须
就为香港引进新的广播媒介的政策事宜与传播界及其他
有关方面保持联络,以及咨询他们的意见。他须监察对
香港电台及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进行的监管工作。此
外,他亦须负责监察及领导资讯科技广播局的行政工作。
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首长级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3点)
9. 资讯科技范畴內各项政策的制订和发展,必须在副局
长的层面妥为协调和处理。很多资讯科技事务都十分复
杂,必须细心处理,并作出专业性的判断,以确保能有
效的协调和处理,我们考虑到可预见的工作量和有关项
目的复杂性,建议增设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 ( 首长薪
级第3点)的职位,负责就资讯科技及电讯事务辅助资讯
科技广播局局长。他亦须负责监察有关资讯科技署及电
讯管理局的內务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长(基础设施及应用)(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2点)
10.首席助理局长(基础设施及应用)须辅助副局长(资讯科
技及电讯)制订策略性计划,为公营及私营机构拓展一套
公开而又可相互配合共用的资讯基础设施系统以及主要
的应用方式。他须辅助副局长与公营及私营机构联络,
以爭取该等机构的支持及参与,他亦须担任资讯科技广
播局局长为上述目的而设立的有关委员会的秘书。
首席助理局长(政策及标准)(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2点)
11.首席助理局长(政策及标准)须协助副局长(资讯科技及
电讯)制订资讯科技业方面的政策及标准。他须监察是否
需要进行监管或消除发展和应用资讯科技方面的障碍,
并制订相应的建议。他将须担任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在
这方面成立的各有关资询委员会的秘书,并须负责监察
有关资讯科技署的內务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长(电讯)(首长级丙级政务官)
(首长薪级第2点)
12.首席助理局长 (电讯) 须协助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
处理电讯方面的事务。他须协助该副局长制订有关电讯
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监管规定。他将须监察是否需要
消除互连方面的障碍,和进一步发展一个开放和具竞爭
力的电讯业系统。他亦须负责监察有关电讯管理局的內
务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长(广播)(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
第2点)
13. 首席助理局长 (广播) 是从文康广播局重行调派的。
他须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制订和检讨广播政策
。他也须负责实施有关的法例修订和监察有关香港电台
的內务管理工作。
首席助理局长(电影事务)(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
长薪级第2点)
14.首席助理局长(电影事务)是从文康广播局重行调派的
。他须负责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就管制淫亵和
不雅物品(包括国际电脑网络等电子刊物)、推广电影娛
乐事务、电影检查和分级制订以及检讨有关政策。他也
须监察有关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的內务管理工作。
15.上述八个首长级职位的职责说明载于
附件8至15。
非首长级职位
16. 为了方便改组,在文康广播局的140个非首长级职位
中,资讯科技广播局将会保留56个,其余84个将会转移
往民政事务局。此外,在资讯科技广播局之下将会增设
10个非首长级职位,以支援各首长级职位在发展资讯科
技方面的工作。在民政事务局之下还会增设另外 8 个非
首长级职位,以加强其行政组,以便为文康活动提供足
够的人事、会计、物料供应和翻译服务。增设这些非首
长级职位,将会分别由资讯科技广播局及民政事务局的
部门编制委员会处理。
对人手的影响
17.简而言之,我们对人手的建议如下:
- 将那些在文康广播局编制內与广播有关的职位编
入建议成立的资讯科技广播局,而那些与文康事
务有关的职位则会转移往民政事务局;
- 增设数个常额职位,即一个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
长薪级第3点)和三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
第2点)职位,以协助统筹和制订政策,促进资讯
科技的更广泛应用和发展;及
- 将总目53及总目55的常额编制內非首长级职位按
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值的上限调整,以便将文康
广播局改组为资讯科技广播局,以及其后就受影
响各个决策局的编制作出合理化改动。
对财政的影响
18. 上述建议按薪级中点估计的年薪总开支为 12,923,100
元。上述建议的十足年均员工费用,包括薪金及员工间
接费用为21,785,508元。
19. 上述建议的预计开支为12,923,100 元,所需拨款并未
包括在一九九八/九九年度的预算草案內。我们建议根
据获转授的权力提供所需的追加拨款。
未来路向
20.在征询资讯政策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后,我们会将建议
提交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以便财务委员会批准有关建
议。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
行政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
附件8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
|
职 级 | : | 局长(首长薪级第8点)
|
直属上司 | : | 政务司司长 |
职务和职责
1.领导并统筹涉及资讯科技以及有关的广播及电讯方面
的所有政府机构的工作;
2.监察及促进资讯科技在香港的发展,并鼓励公营及私
营机构更广泛应用资讯科技;
3.制订政策,以便建立资讯基础设施;
4.订立适当的监管架构,以消除各网络之间互连的障碍
,并加强香港的对外资讯通讯联系;
5.委托进行试验计划,为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开辟创新的
用途;
6.制订并检讨有关广播、电影及电讯事务的政策;
7.负责电讯管理局、资讯科技署、香港电台和影视及娛
乐事务管理处的內务管理工作;及
8.监察并领导资讯科技广播局的行政工作。
附件9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
|
职 级 | : | 首长级乙一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4点)
|
直属上司 | : | 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
|
职务和职责
1.就政府广播政策及计划的制订、评估及监察,向资讯
科技广播局局长负责;
2.制订并检讨推广电影娛乐事务的政策;
3.制订并检讨电影检查及分级政策;
4.就为香港引进新的广播媒介的政策事宜与传播界及其
他有关方面保持联络,以及咨询他们的意见;
5.代表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出席各个委员会;及
6.监察并领导局內的行政工作。
附件10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
|
职 级 | : | 首长级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3点)
|
直属上司 | : | 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
|
职务和职责
1.就促进政府利用资讯科技以提高服务水平这项工作向
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负责;
2.制订并实施政策,消除各网络之间互连的障碍;
3.发展策略性计划,以便在香港建立一套可相互配合共
用的资讯基础设施系统;
4.与公营及私营机构紧密联系,以便于资讯基础设施的
发展上获取支持和合作;
5.制订并发展整体资讯科技宣传策略以教育公众;
6.代表资讯科技广播局局长出席各个委员会;及
7.监察并指导电讯管理局及资讯科技署的活动。
附件11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首席助理局长(基础设施及应用)
|
职 级 |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直属上司 | : | 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
|
职务和职责
1.协助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制订政策,促进公营及私
营机构更广泛应用资讯科技;
2. 制订策略性计划,发展资讯基础设施中的主要应用方
式;
3.统筹并实行试验计划,为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开辟创新
的用途;
4.与公营和私营机构及学术界联系,以便于资讯科技应
用系统的发展上获取支持和合作;
5.协助副局长处理各个委员会的工作;及
6.监察在应用系统方面工作的顾问公司的总体方向及
进度。
附件12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首席助理局长(政策及标准)
|
职 级 |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直属上司 | : | 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
|
职务和职责
1.协助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制订资讯科技业方面的政
策及标准;
2. 就消除发展和应用资讯科技方面的障碍拟定策略性计
划;
3.与公营及私营机构进行协调联系,以便在制订资讯科
技标准方面取得支援;
4.协助副局长主持各个委员会会议;及
5.负责监察有关资讯科技署的內务管理工作。
附件13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首席助理局长(电讯)
|
职 级 |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直属上司 | : | 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
|
职务和职责
1.协助副局长(资讯科技及电讯)制订有关电讯应用于资讯
基础设施的政策;
2.就拟定策略性计划內有关电讯的內容提出意见;
3.检讨现时有关电讯事宜的政策和法例;
4.制定政策方案,以便对电讯技术可以预见的发展和电讯
与资讯科技的结合作出回应;
5.协助副局长处理各个委员会的工作;及
6.监察有关电讯管理局的內务管理工作。
附件14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首席助理局长(广播)
|
职 级 |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直属上司 | : | 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
|
职务和职责
1.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制订和检讨广播政策;
2. 在执行经同意的政策时实施有关的法例修订;
3. 监督有关香港电台的內务管理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广播事务部的工作。
附件15
职责说明
职 位 | : | 首席助理局长(电影事务)
|
职 级 | : | 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薪级第2点)
|
直属上司 | : | 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
|
职务和职责
1.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就管制淫亵和不雅物品,
包括例如国际电脑网络等新形式电子刊物,制订和检讨
有关政策;
2.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制订和实施有关推广电影
娛乐事务的政策;
3.协助副局长(广播及电影事务)制订和检讨有关电影检查
和分级的政策;
4.监察有关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的內务管理工作;及
5.管理和监督电影事务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