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2)570(06)号文件
香港教育学院
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未来教育资讯科技发展
之初步见解及建议
1. 前言
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未来的资讯科技
发展设定了正确和具体的方向。身为本地最大师训教育
机构的香港教育学院,决意全力支持政府,达成加强资
讯科技教育的远大目标。本文尝试勾划教院的初步构思
,就如何有效及有系统地推进资讯科技教育,建议可采
的策略。
2. 二十一世纪的资讯科技教育
踏进二十一世纪,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与世界其他地区或
国家一样,面对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环境巨
变的洪流。为了要装备我们的社会,迎接当前的挑战,
行政长官把开发资讯科技的潜在益处列为首要任务。在
众多政府将采取的步骤当中,对资讯科技教育的投资可
能是最必要且最关键的策略。然而,在把庞大资源投入
资讯科技教育之前,我们必须先有清楚的概念:为了确
保我们的下一代充满信心和有足够的能力迎接日后的挑
战,我们究竟期望学生在完成不同阶段的学校教育后,
在资讯科技上达到怎样的能力。在我们的期望与及估计
环境转变所将带来的挑战之间,我们须建立联系。因此
,我们必须有系统及有策略地,为二十一世纪的香港的
资讯科技教育订立目标。
3. 为教育资讯科技设定目标
为了有效地在这个转变中的环境推动资讯科技教育的新
猷,资源运用应有鲜明重点和富于策略。因此,香港特
别行政区应有清晰的概念,设定学生在二十一世纪不同
阶段的学校教育里,对资讯科技的学习应达到怎样的目
标。如果对资讯科技的学习目标缺乏远见,资源运用便
会失却效率和成效,种种新措施亦会因而受到窒碍。有
鉴于此,资讯科技教育的第一步应是透过研究,设定学
生在不同阶段的学校教育里的资讯科技学习目标;此等
目标须切合二十一世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状貌。上
述的学习目标最终将为所有不同程度的课程发展界定清
晰明确的方向,包括教师及大专教育在內。各程度的学
习目标肯定亦会为资讯科技的学习标示方向,并有助达
成行政长官期望在五年內让百分之二十五课程利用资讯
科技辅助施教的指标。
4. 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
4.1教师素质是另一断定教育资讯科技教育效能的关键因
素。集中资源,富于策略地为教师作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是加强资讯科技教育的一环重要部署。要达到这个目
标,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透过研究,为职前及在职的教师
设定一套「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这套标准应视之
为教师应有的最起码标准,足使他们帮助学生达至上述
第(3)段所提的资讯科技学习目标。
4.2随著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的设立,所有新教师应在
加入教师专业之前已达至该标准。政府应制定一个宽限
期 (例如以五年为期),并设立相应的鼓励措施,促使在
职教师在期內达到应有的能力。
4.3应列设立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为首办要务,并以此
等标准为所有资讯科技教师培训课程的参照指标。这样
,所有相关的训练便能有鲜明的核心,在职教师亦会清
楚对他们的要求,从而把焦虑、疑惑和抗拒减至最低。
4.4假设所有训练课程都由大专院校开办,在职教师的资
讯科技培训便将问题丛生,欠缺效率。原因有二:第一
,等待培训的教师数量庞大,而资讯科技培训必须辅以
实际操作经验方见成效。有了这些制肘,便不可能在短
短期限內完成大量培训。第二,资讯科技发展一日千里
,教师受训不出两三年便需要复修,这个较短的复修周
期又成了另一项的制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建议
大专院校应专注训练员和学校资讯科技统筹人员的培训
。政府应鼓励训练员在学校层面参照教师资讯科技能力
标准开办培训课程;而即使训练员本身为学校教师,也
应获发酬金或薪金。这样,个别学校的资讯科技专才便
可按教师的需要为教师提供合适的资讯科技训练。通过
这个模式组织的培训课程便能以个别学校独特的条件作
基础,因应改变中的资讯科技环境敏锐和快速地作出调
整适应。
5.设立资讯科技教育中央统筹处
5.1如果缺乏一个强而有力的组织来推行和监督,前述第
(3)第(4)段的建议及有关的评估便无法行之有效。目前,
一切有关资讯科技教育的新措施是由教育署的不同组别
处理的。学校教师过去的切身体验显示,这种架构成效
不大,订立措施流于片面,推行欠缺协调。有鉴于此,
我们建议根据以下各点成立一资讯科技教育中央统筹处:
5.2 目标
设立该统筹处的目的为
- 制订在各教育阶段推行资讯科技教育的整体策略
蓝图;
- 监督在各教育阶段推行的资讯科技教育政策;及
- 评估在各教育阶段推行资讯科技教育政策的成效。
5.3 功能
统筹处部份主要功能如下:
- 展开研究计划,为各学校教育阶段推行资讯科技
教育建立稳固的知识基础。最起码要求是订立各
学校教育阶段的资讯科技学习目标;设立教师资
讯科技能力标准;及设定日后进入资讯科技时代
时的学校基本设施。
- 发展策略方案,一方面增加对资讯科技有认识的
教师数量,使他们胜任资讯科技教学,协助学生
完成资讯科技学习目标;另一方面在教师群中建
立资讯科技文化,尤其注重改变教师对资讯科技
的态度,使他们有充份准备,发展使用资讯科技
的能力。
- 发展策略方案,促进课程配套软件的开发;建立
中央软件库,储存不同程度、不同课程适用的软
件。软件库建立后,学校可从联网下载适合其教
学需要的配套软件,省却购置软件的程序,并使
软件的使用率增至最高。
- 发展策略方案,鼓励使用中国、台湾或新加坡开
发的软件,并加以改写, 同时将本地开发的
软件出口往上述地区,以抵销成本,增加库存。
- 发展策略方案,为推行资讯科技教育政策的学校
提供技术支援。
- 发展策略方案,为学校提供适当的硬件器材。
- 发展策略方案,协调并鼓励工商界支援资讯科技
教育。
- 有系统地评估资讯科技教育推行策略方案的效能
,最低限度应包括以下各范畴的持续检讨:
(i)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学习目标;(ii)学校资讯科
技文化的发展;(iii)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iv)
在职及职前师训课程內的资讯科技训练计划;(v)
软件及硬件的适用性;(vi)工商界支援资讯科技教
育的参与情况。
5.4 架构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及有效地发挥功用,统筹处应隶属教
育统筹局 (或负责统筹资讯科技事务当局),而非隶属教
育署。因此,我们建议在教育统筹局 ( 或负责统筹资讯
科技事务当局 ) 內成立教育资讯科技督导委员会,监督
统筹处的工作。
6. 香港教育学院可作的贡献
6.1香港教育学院已制订出新的计划,响应特区政府的呼
吁。学院一向强调应把资讯科技融入其师训课程中,我
们会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所有修读职前及在职
师训课程的学生的资讯科技教育。
6.2 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
6.2.1 教院将会进行先导研究计划,建立初步的资讯科技
学习目标和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作为加强教师的资
讯科技教育、准备他们迎接挑战的关键第一步。上述的
研究计划现正在设计阶段,预算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前
完成。研究所得的资讯科技学习目标将进一步供教院发
展课程参考用。至于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现有的构
想是标准的设立亦将取决于师训课程的修业期和性质。
6.2.2 学院在不久的将来将订立新的条件,规定所有职前
和在职师训课程学生必须在毕业时达至某程度的资讯科
技能力标准。
6.2.3 教院已率先为其教育学士(小学)学位课程发展了一
套初步的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该课程现正受香港学
术评审局审核。
6.3 新的资讯科技专业学位课程
6.3.1 除了要求所有学生具备上述的教师资讯科技能力外
,教院亦计划开办新的资讯科技专业学位课程,为将在
学校领导推广资讯科技教育的教师作好准备。具体而言
,教院将发展以下课程:
- 以资讯科技为主修或副修科的教育学士(小学)学
位课程。如上文所述,本课程现在评审阶段。课
程通过香港学术评审局审核后,即可尽早在实际
可行的时间內加入资讯科技为主修或副修科。预
期主修或副修资讯科技的学生毕业后,应有能力
有效地支援、推广和发展资讯科技在整个小学课
程的应用,并可协助学生达成与资讯科技有关的
学习目标。
- 以资讯科技为主修或副修科的教育学士(中学)学
位课程。本课程现在设计阶段,将在来年送呈香
港学术评审局审核。学生毕业后,除了教授与资
讯科技相关的科目外,并应有能力有效地支援、
推广和发展资讯科技在整个中学课程的应用。
- 科学学士(资讯科技教育)。教院刚开始与香港科
技大学合作发展该课程。科技大学将负责教授课
程中的本科部份,而香港教育学院则负责训练学
生成为专业中学教师。此为大专院校合作支持政
府政策的创举。课程若能成功开办,当可扭转现
时约三成科大资讯科技或数学毕业生未经训练即
投身教学的局面。
6.4 课程素材的放送
教院已开始通过国际互联网放送课程素材。教院的跨课
程资源中心目前在网站上放送跨课程的教学与学习素材
,供中学教师取用。教院计划就此概念再加发展,为小
学设立另一网站。
6.5 师训学生提升资讯科技能力的机会和设施
教院的资讯科技建设除了提供传统的数据处理,支援教
学和研究外,亦包括声音和视像等多媒体应用,如自选
录象、录象会议等。网络把遍布课室和教职员办公室的
三千个接点连起来。有了多媒体网络的支援,教院将致
力发展可供约四百位讲师教学用的课程配套软件。此外
,并发展了多方面的自学设施和资讯科技自学配套,供
学生在电脑中心和图书馆使用。可以预见,在这样的资
讯科技环境浸淫下,教院学生定可因应本身的进度,在
毕业前提升至其资讯科技能力。
6.6 设立多媒体教育中心
在现有的多媒体基建设施上,若有足够拨款,教院当有
足够条件成立一多媒体教育中心。该中心除了促进教育
资讯科技的应用外,还可负责为学前、小学和中学各阶
段的教师设计多媒体课程软件。中心的宗旨是为多媒体
课程软件的发展注入优秀和专业的力量,供现有的学校
课程和增益课程使用。
6.7 策划资讯科技教育政策及其效能评估
教院的研究及发展中心在进行大规模的教育政策评估研
究方面,经验丰富,例如评估目标为本课程的推行,和
在普通学校推行融合教育计划的成效等。中心目前正与
教育署课程发展处紧密合作,评估小学电脑认知计划的
成效。中心现更组织研究队伍,就「学生资讯科技学习
目标」和「教师资讯科技能力标准」进行先导研究;并
参与设计一项以「在幼稚园至第十二班应用科技」为题
的国际研究计划。挟此强项和背景,教院相信定可为协
助进行有关研究,策划和评估政府日后推行资讯科技教
育政策,作出一定的贡献。
7. 总结
上文勾划了一些教院认为应可有效推广教育资讯科技的
策略,以及至目前为止,教院计划如何响应政府,培训
职前和在职教师应用资讯科技。教院既有足够能力、亦
乐于作出承担,支持政府实现理想,把香港特区建设为
一个资讯社会。
香港教育学院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