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政 策 事 务 委 员 会香港公开大学
呈交临时立法会资讯政策工作委员会报告
香港公开大学完全认同资讯技术在教育、服务及工业领
域內与日俱增之重要性,并欢迎香港特别行政区首长
1997年施政报告中所建议之全方位政策,确保香港社会
不但拥有最新科技,同时保证其教育体系所培养之中学
毕业生均能熟练使用资讯科技。
特区政府致力推动学校广泛使用资讯科技实属上策,但
是我们也意识到此事需要一个过程(十至十五年)才能
成效卓显。我们也注意到报告中未有提及为香港在职青
年提供资讯科技培训之需要。我们建议为现职人员提供
资源,提高其资讯科技技能及知识,将能为建设本港之
资讯科技文化带来立竿见影之效果。
香港公开大学现时已经采用资讯科技(如国际互联网、
多媒体光碟)作为其中许多课程之传播媒体,同时也在
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课程供学生在网上选读。特区政府最
近拨予本校的五千万元资助无疑将加速此一领域项目发
展之进程,包括使用资讯科技之研究以及运用资讯科技
发展语言及其他课程。
为实现特首施政目标,香港公开大学目前之发展计划可
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出一份力:
- 将于1998年4月推出一门特别设计之课程,旨在
为成人学生介绍国际互联网知识并提高其使用
技能。此后将推出其他类似课程,使学生能够
获得国际互联网科技之副学位。
- 本校正适合为中小学教师开设一系列课程,有
系统地训练其使用资讯科技,提高教学效率。
我们对特区首长施政报告具体章节之建议如下:
- 激励新技术行业
第31节
我们认同不论任何时候,新的发明、新科技的应
用、新兴行业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并欢迎政
府保证拨款五亿港元予应用研究基金,用以支持
将研究发明转化成商品。但是,应该指出的是,
必须首先保证有充裕的基金支持资讯科技研究,
因为若沒有重要的研究发明,根本无从奢言巿场
化。
- 资讯新纪元
第44节
香港将处于发展和提高资讯科技之领先地位,我
们支持特首这一远大目标。第一个(硬件)和第
二个(软件)目标或较容易达到,但是第三(人
力资源)和第四(文化环境)却需要花费较多的
资源和时间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 统筹资讯科技事宜
第45节
我们支持成立一个统筹机构之建议,但该机构之
成员必须是积极进取之专才,勇于采取灵活方法
,推动资讯科技之迅速发展而不受制于官僚架构
之程序。政府也需致力使国际互联网成为方便而
不昂贵之服务。目前所征收之个人电脑电话线接
驳费(在澳洲和美国均无此项收费)应该取消,
因为此类附加费用妨碍国际互联网的广泛运用。
独立网络供应商之数量及竞爭水平应得到保证甚
至提高,从而使消费者及使用者能够得到最高效
率和水准的服务。这将会进一步推动香港社会资
讯科技文化的发展。目前及将来可预见之与频带
宽度限制有关的问题必须解决。应该鼓励不同的
网络供应商使用可互相兼容的软件系统,以提高
使用不同网络供应商之用戶互连能力。政府也需
鼓励资讯科技商务,使其服务能为广大香港市民
接受,同时也需加快往网上资料库输入信息,如
此则可促进社会广泛使用网络。
- 资讯技术在教育方面的应用
第46及47节
我们欢迎此一建议,并认为只要有足够的资源,
中期(五至十年)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增加电脑
的数量及容量较易办到,而困难之处在于培养
教师,尤其是目前在职的教师,因为他们自己
必须先学会然后才能将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
。根据西方一些国家的经验,发展资讯科技需
要花费大部分之投资 ─ 通常用于人员培训者占
50%至70%之间。对政府提出培训三万名能使
用资讯科技进行教学的教师之宏大计划,我们
十分赞赏。香港公开大学能够提供高质素之在
职教师训练课程,这些课程完全按遙距教育模
式而设计,因而能以最经济之方式而使大量教
师得到培训机会。本校教育学院教师正与教育
署商讨为在职教师发展资讯科技课程之可能性
。此外,为响应政府近期之建议,该学院建议
为修读小学教育荣誉学士学位的学生开设一门
“教育与资讯科技”课程,同时也在探讨通过
资讯科技帮助学生提高语文技能之途径。
为尽量做好建议中之试点计划,应参照其他国
家大量相关发展所取得之经验,而无须重复一
些工程,避免浪费宝贵的资源。
- 未来的挑战
第48节
我们支持政府承诺开放巿场并于国际通讯服务
巿场引进自由竞爭机制。就技术而言,我们认
为按本地之发展速度,先进的播频通讯连接能
比所建议之时间更快完成。
我们发觉施政报告忽略了一个重大的要素,即
年青在职人士。我们为他们提供新资讯科技,
必能迅速推动发展一个具有资讯科技文化之社
会,因为培养他们所投入之资源较中长期培养
中学生使用资讯科技能更快显示成效。
为了使香港在职成人均有机会接受资讯科技训
练,香港公开大学计划推出一个十个学分的课
程 ─ U123“国际互联网概论”,此课程旨在
向成人学生介绍国际互联网,并使其在工作和
社交上使用这一技术从事多功能之通讯、研究
和出版工作。学生修毕此门课程后可以继续修
读本校科技学院开设之资讯科技文凭课程,而
修读此门课程之在职教师则可继续接受更多的
资讯科技应用于教育方面的训练。
为了使学生能充分利用这些机会,政府应该考
虑给予学生提供贷款,以便支付学费及购买合
适的电脑和软件。同时也应该鼓励工业界支持
此事,并为那些支持员工接受已经核准的资讯
科技训练的公司提供稅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