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讯 政 策 事 务 委 员 会

关于香港资讯科技未来发展的意见

刘嘉敏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及香港电脑学会院士

本人长期以来是资讯科技业的一份子,对行政长官在施
政报告中公布政府在资讯科技方面会担当一个领导者角
色,并且会在这方面作出投资,深感鼓舞。

为能成功地发展及执行资讯科技方面的政策,本人提出
以下建议:

1. 委任资讯科技局局长

    政府在委任新的资讯科技局局长时,除考虑內部
    人选外,同时亦应考虑外间的申请人。本人曾服
    务于政府及私营机构,深知不同及崭新的见解,
    以及私营机构的工作经验和思维方式所能发挥的
    优点。
2.资讯科技咨询委员会
    由于资讯科技局局长须作出各方面的决定,政府
    应设立一个由学有专长的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
    ,支援局长的工作,藉以加强科技方面的整体领
    导,以及与私营机构及学术界衷诚合作,确保在
    资讯科技方面实施具效率的策略。本人认为电讯
    管理局辖下的资讯基建咨询委员会可演变为此咨
    询委员会,与资讯科技局局长携手合作,尽快就
    具效率的策略制订蓝本,及取得足够拨款实施有
    关策略。
3. 东南亚科技创新中心

    资讯科技的各项创新构思本身不但非常重要,同
    时应对令香港成为东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整体
    目标加以辅助,这点是大家所公认的。资讯科技
    局及其咨询委员会应与将由诺贝尔奖得主杨振宁
    教授(Professor C.N. Yang)出任主席的科技咨询委
    员会紧密合作,共同就新的科学园、工业科技中
    心及应用研究基金获当局答应的五亿元拨款的使
    用作出引导,以达最佳效益。
4.资讯科技发展工业
    一般都认为我们并沒有备受认可的资讯科技发展
    工业。评论者指出此情况由多个因素所引致,包
    括缺乏政府政策及投资。不过,我想向各位进一
    言,就是在不少发展国家中,其政府在此方面担
    当一个领导者角色,曾在资讯科技发展计划上投
    下数以百万元的投资,但花在这方面的庞大人力
    物力亦不见有任何成续(例如欧洲的艾菲计划
    (Alvey Project)及日本的第五代电脑计划)。纵使如
    此,我们仍须成功地开拓备受接纳的资讯科技发
    展工业,才能在资讯科技领域担当领导者的角色
    。我们应汲取美国的经验,美国在资讯科技创新
    方面取得骄人成绩(七十年代的IBM、80年代的
    Apple及90年代的Microsoft)。硅谷及路径128的非
    凡成就显示出该处的独特环境,可以培养出杰出
    及富有创意的人才,让学者及企业家可以携手合
    作,以及发展产品及促销技巧。我们必须理解到
    成功的资讯科技工业所需的推动力,以及当中的
    互连因素,并且在策划过程中考虑下列事项:

      * 至目前为止,为我们培养资讯科技人才的
      场所(工业科技中心)有多成功? 是否可从
      中汲取经验?

      * 我们如何可以培育所需的人才?

      * 我们如何可以培养创造力?

      * 我们如何可以创造一个类似硅谷的环境?

      * 资讯科技界中是否有适当的领域可令我们
      出类拔萃?

      * 如何可以成功地向全球推销我们的产品?
5. 人力发展
    资讯科技为我们提供源源不绝的机会,所有先进
    国家的预测均显示有许多新的工作岗位,但我们
    必须具备新技术,才能胜任这些新工作岗位,故
    此培训及再培训至为重要。有鉴于此,本人对行
    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并无特别提及资讯科技业的
    人力策划及发展事宜一点,感到有点失望。本人
    相信各层面,特别在职业训练层面上,本港都缺
    乏适当的资讯科技技巧。这个人力问题确实需要
    我们倍加注视。
6. 电子商业
    应鼓励本港各行各业,特别是规模较细的企业从
    事电子商业活动。除采用传统的出口途径外,这
    些企业可透过电脑网络,更容易及利用更具成本
    效益的方法开拓海外市场及找寻海外买家。
7. 电子商业的规管架构

    我们必须就交互服务制订具效率的规管架构,以
    确保合约的合法性及公平贸易活动、保安措施,
    以及私隐保障,包括个人资料及知识产权的保障
    ,以配合上文所述的创新电子商业活动。只有这
    些保证才可令供应商及客戶有信心透过电子商业
    进行交易,令彼此的利益得到相互及足够的保障
    ,藉收相辅相成的效果。

    我们应与马来西亚保持密切接触,该国正积极制
    订整系列的电子法例,支援它的全国多媒体走廊
    新路向。
8.政府及互联网

    政府应带头及更频密地使用互联网,与市民及机
    构互相沟通。在适当情况下,使用范围可包括采
    购物料至传递讯息,以及由申请服务至提供服务
    等方面。
9. 资讯科技文化

    当局应不断为市民举办电脑推广计划,以培养及
    加强市民在资讯科技方面的知识及推广其应用。
    在此方面,本人相信新加坡在许多方面可供我们
    借镜,因为据本人所知,星加坡在最近一次全球
    调查中,在市民对电脑最有认识的城市中排名第
    二。
10. 资讯科技及社会责任

    在我们不遗余力推动在工业及服务上使用资讯科
    技,以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之同时,我们不应忘
    记利用资讯科技造福社会、保护自然环境、协助
    需要社会支援的人士,以及维护人类的尊严。我
    期望资讯科技业,特别是未来的资讯科技界的立
    法会代表,能统领这支人道十字军。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