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127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号:CB1/PL/MP
人力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3月2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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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下午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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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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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陈鉴林议员(主席)
梁刘柔芬议员(副主席)
田北俊议员
何世柱议员
李启明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唐英年议员
夏佳理议员
莫应帆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冯检基议员
黃宜弘议员
刘汉铨议员
郑耀棠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王绍尔议员
曹王敏贤议员
廖成利议员
谭耀宗议员
列席公职人员:
-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
- 张建宗先生
- 教育统筹局首席助理局长
- 梁悦贤女士
- 教育统筹局助理局长
- 何咏诗小姐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3
- 杨少红小姐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1)4
- 袁家宁女士
I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临立会CB(1)1152及1157号文件)
1998年2月23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
2.议员通过事务委员会拟在1998年4月7日临时立法会会
议席上提交的报告,并授权主席及秘书根据是次会议的
商议结果,在有需要时修改该报告的內容。
3.议员察悉,秘书处已按照主席的指示,致函要求政府
当局就事务委员会各项待议事项的最新情况提供资料。
他们同意,该等事项应由特别行政区首届立法会辖下的
人力事务委员会跟进处理。
II 检讨公众假期的建议安排
(临立会CB(1)1150(01)号文件)
4.当局最近咨询有关团体的意见,考虑由1999年开始,
取消两天现时并非法定假日的公众假期,并以劳动节(5
月1日)和佛诞(农历四月初八)两天新增的公众假期取替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向议员简述该次咨询的结果。议员
察悉,当局共联络了36个主要的雇主和雇员团体、金融
服务业代表机构,以及主要宗教团体的代表,其中28个
团体已作回覆。在这28个团体中,3个沒有意见,其余
25个团体大部分选择取消抗日战爭胜利纪念日(占该25
个团体68%)及10月2日(占该25个团体60%)的公众假期。
5.议员要求当局就咨询结果,特别是雇主和雇员的意见
,提供更多资料。教育统筹局副局长答允向事务委员会
提供资料,说明曾作覆的雇主及雇员团体中,支持删除
胜利纪念日及10月2日两天公众假期的团体数目/比例。
公众假期的数目
6.由于并无压倒性的多数意见支持取消哪两天假期,陈
婉娴议员重申其意见,认为政府只须将现有公众假期增
加两天。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回应时重申,政府当局的政
策决定是将香港每年的公众假期日数限定于现时17天的
水平。此项政策已在事务委员会会议席上及临时立法会
某次会议席上充分讨论。他亦指出,由于香港较邻近国
家及贸易伙伴所享有的公众假期日数为多,因此也许不
宜进一步增加此类假期的日数,否则香港经济的竞爭力
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政府当局的估计,增加一天假期
,整体薪酬支出会提高0.2%,金额约达7亿元。
决定删除假期时须要考虑的因素
7.副主席认为,当局应顾及公众对享有长周末假期或连
续数天假期的喜好。因此,她不属意取消复活节星期一
或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的假期。何世柱议员虽然赞同长
周末假期有其好处,但却指出也许无必要一年订立3个
长周末假期。主席补充谓,虽然一年有3个长周末假期
可使公众就休假计划作出灵活安排,但他们不大可能在
3次假期皆出外旅游。
8.至于其他考虑因素,议员沒有坚持要平均分布一年的
假期,但部分议员特别指出有需要减少对金融服务业的
影响。
应删除哪两天公众假期
9.主席邀请议员发表意见。何世柱议员建议取消胜利纪
念日及复活节星期一这两天公众假期。何议员表示,当
局或可删除前者,因为沒有必要订定假期,供举办纪念
活动之用,该等活动大可在先前的星期日举办;后者则
可由佛诞取替,因为两者均为宗教节日。另一方面,何
世柱议员不支持删除10月2日的公众假期,因为內地亦
将此日列为假期。主席持相同的意见。田北俊议员及夏
佳理议员表示支持删除胜利纪念日及10月2日两天公众
假期,因为政府当局的咨询结果显示,大多数团体属意
采取此做法。主席邀请议员就该两名议员的建议置评,
在场议员对此项建议并无异议。
立法时间表
10.一名议员询问立法时间表,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回覆
时表示,由于有关公众假期的安排会影响商业计划及
决策,政府会致力在1998年7月向新一届立法会提交所
需的立法建议。
11.主席总结讨论时,促请政府当局作出决定前先仔细
考虑议员的意见。他亦要求政府当局,如取消胜利纪
念日的公众假期,则须筹办活动纪念该日。教育统筹
局副局长回应时答允跟进联络仍未作覆的团体,如该
等团体的取向有重大分歧,则会通知事务委员会。
III 其他事项 -- 与失业有关的事宜
(香港工会联合会就就业前景进行调查的结果在席上提
交,其后并随临立会CB(1)1199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12.主席提及在较早前发出的临立会CB(1)1187号文件
,并告知议员,政府当局已同意向议员简述与失业问
题有关的事宜。
政府当局提出的额外措施
13.教育统筹局副局长特别指出,政府当局会采取以下
额外措施,应付日趋严重的失业问题--
- 由1998年3月30日开始,劳工处辖下本港就业辅
导组各中心的办事处、以新来港定居人士为服
务对象的就业辅导中心,以及就业选配中心的
开放时间会延长一小时(即由上午9时至下午6
时30分)。
- 由1998年4月开始,所有劳工处辖下的就业辅导
中心会实施电脑化,为求职者提供有关职位空
缺的中央登记纪录。为了配合此项发展,劳工
处亦会加强与雇主的联系,更妥善协调及整理
有关职位空缺的资料,从而加强就业选配及安
排就业服务。
- 虽然再培训服务仍会以30岁或以上而学历不超
过初中程度的人士为主要服务对象,但当局或
会放宽再培训课程的取录准则,为30岁以下的
人士提供再培训。
- 政府当局正联络各中小型企业及其他雇主团体
,找出有长期职位空缺的工作类别,以便雇员
再培训局可特别为这些工作类别推行度身订造
并提供训练津贴的再培训计划及/或在职培训
计划。当局会与行业组织合作筹办此等课程,
以确保所得资格获得有关雇主团体正式认可。
- 为保持再培训学员的就业能力,当局为学员安
排就业后会为他们提供一年的跟进服务,确保
他们可符合雇主的要求及在劳工市场保持竞爭
力。
14.当局声称,工业署辖下的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已对第
13(d)段提及的各项新措施作出积极回应,并建议可考
虑开办专门为培训电脑程序员而设的再培训课程,田
北俊议员在回应时指出,工业署辖下的中小型企业委
员会仅属咨询机构,当中并无可采取跟进行动的成员
机构。他补充说,当局亦曾接触香港总商会,但由于
其会员来自不同行业,且他们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亦
很困难才能维持本身的业务,因此,该商会目前并未
能与当局合办获雇主认可的再培训课程。李启明议员
就此敦促当局担当协调角色,确保各行各业通力合作
,共同渡过经济难关。副主席强调,当局在规定中小
型企业为须要转业的工人提供在职训练时必须小心谨
慎,以免该等企业被迫聘用效率低劣的职员。她亦强
调,当局必须在教育及人力方面作长远规划。
15.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在回应议员的各点关注事项时指
出,工业署辖下的中小型企业委员会的成员已承诺向
各行业团体转达当局提出的各项建议。至于合办再培
训课程一事,他澄清谓,当局属意的合作伙伴是有关
的行业团体。他进一步指出,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已同
意合办该等课程。
议员的建议
16.部分议员虽然欢迎当局提出的新措施,但他们仍认
为,政府在处理失业问题时不够积极,且缺乏危机感
和远见。该等议员重申,本港的失业问题不断恶化,
影响面不再局限于基层劳工,同时亦波及中层雇员,
因此当局必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应付。议员提出以
下建议,供当局考虑
- 当局有需要提供更多财政优惠,例如宽减稅项
和差饷,藉以创造更为有利的营商环境,从而
促进各行业的发展。
- 政府应认真研究市民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可行性
,包括设置小贩特区,以及参照香港工会联合
会的建议发放失业津贴。
- 鉴于失业问题的牵涉面甚广,各有关决策局及
部门应加强合作。失业问题应交由更高层次的
机构(例如策略发展委员会)研究。
- 为确保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当局应采取多项
行政措施,例如当承建商承投政府工程时,规
定他们须优先聘用本地工人,以此作为招标条
件。
- 政府应制定措施,协助本地工人填补须依赖输
入劳工的行业的职位空缺。该等职位包括家庭
佣工以及建造业某类工种的工人。
17.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向议员保证,政府将会运用现行
措施和考虑新方案,应付失业问题。关于向中层雇员
提供协助的问题,他表示,劳工处正就职位空缺事宜
与雇主紧密联络,并已在各就业辅导中心特别辟出地
方,展示适合具备较高学历及中层管理经验的求职人
士的职位空缺资料。他认为,并无可即时见效的良方
解决现时的失业问题,但他预期,在政府和社会各界
的共同努力下,失业情况经过一段时间后将会得到改
善。
18.关于提供财政优惠的问题,教育统筹局副局长指出
,当局业已作出某些稅务优惠。电讯市场开放以及当
局为改善向老人提供的院舍服务而作出更大财政承担
,亦会为本港市民创造更多新职位。他并答允研究议
员提出的各项建议的可行性。至于在制定解决方案时
如何确保得到其他政府部门/决策局的紧密合作,议
员察悉,教统局一直与其他有关的部门/决策局、主
要培训机构及雇主团体保持联络,评估劳工市场的最
新情况,以及讨论如何在协助失业人士方面多做工夫。
19.关于如何确保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教育统筹局副
局长提醒议员谓,当局的首要目标一直是透过为本地
工人提供持续、灵活及密集式的培训和再培训,以应
付本港对劳工的需求。例如,当局将向建造业训练局
提供一笔8,000万元的拨款,以便该局可大幅扩展短期
课程,从而培训更多建造业工人,为建造业的兴旺作
好准备。此外,雇员再培训局亦已开办旨在培训学员
担任本地家庭佣工的课程。
其他关注事项
20.部分议员提及由香港工会联合会进行的一项调查,
其结果显示,只有5.5%的受访者认为再培训对他们有
帮助,而有23.2%的受访者则希望终止输入劳工。他们
并敦促当局当局不应只著重再培训。不过,教育统筹
局副局长则提请议员留意,曾接受再培训人士的平均
就业率为70%。应议员的要求,他将会就修读雇员再培
训局开办的课程后成功就业的人士的就业情况(例如他
们的在职时间等)提供进一步资料。他坚称,培训和再
培训是长远解决失业问题的最佳方法,因此,当局应继
续优先推行此方面的工作。
21.上述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希望当局终止输入外劳,教
育统筹局副局长对此作出评论时指出,当局应继续容
许确实无法由本地工人填补空缺的工种输入劳工,以
此作为缓冲措施,舒缓在劳工供应的任何环节所出现
的短缺问题。他向议员保证,政府的输入劳工政策是
确保本地工人优先获得就业机会。他就此告知事务委
员会,为逐步消除依赖外劳的情况,一个大型发展商
已同意为本地工人提供开凿隧道工作的在职训练,此
项需要特别技能的工种以往一直被外劳垄断。
22.部分议员对于建造业训练局及职业训练局为协助建
造业工人求职而设的中级工艺测试的效用表示怀疑。
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应该等议员的要求,答允提供有关
300多名已通过该项测试的建造业工人的就业情况资料。
23.主席在总结会议时,感谢议员及当局在临立会会期
內对事务委员会工作的贡献。
24.会议于下午4时1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