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有关职业健康服务的发展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为向各委员简介劳工处职业健康部的最新
发展。
现行服务
2. 职业健康部的使命是防止及控制在工作地点各种危害
健康的情况,以及尽量减少职业病的个案。目前,职业
健康服务由职业医学科、职业环境卫生(发展)科,以
及三个地区的职业环境卫生(行动)科负责提供。这些
科别都由职业健康顾问医生(职健顾问)监督。
3. 在职业医学科任职的医生及护士都是从卫生署借调的
。该科负责调查职业病,为从事危险行业的工人进行体
格检验及判伤,以及就雇员补偿个案提供专业意见。此
外,该科也负责督导观塘职业健康诊所的运作,在受伤
工人返回工作岗位前给予他们意见及辅导,举办职业健
康讲座,以及根据临床诊断及研究结果提供医学监察服
务。
4. 职业环境卫生师在职业环境卫生科工作,负责识别职
业健康的危害,并就在工作地点如何改善控制措施向东
主提供意见。该科也负责厘定职业环境卫生标准让雇主
及工人有所遵从,在工业和非工业行业中执行这些标准
,拟备与职业健康有关的法例草稿,以及进行宣传及推
广活动。此外,他们也负责一所职业环境卫生实验室及
一所检定的石棉实验室。
5. 在1996年,共有2 208名病人前往观塘赛马会健康中心
的职业健康诊所接受诊治。职业健康部为雇员提供了总
共3 960次体格检验及是否适合工作的评定。此外,也进
行了2 211次工作场地调查及1 460次实验室化验。
扩展职业健康部(职健部)
6. 新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职安健条例)在1997
年 5月制定后,职健部的职权范围已扩大至包括更多种
类的工作。新法例涵盖更广泛的工作地点,并有多 180
万非工业的雇员纳入新法例的范围內。此外,我们也建
议由曾接受职业医学训练的指定注册西医,为暴露于铅
、水银、砷、锰、过量噪音等危险物质的工人提供强制
性受聘前及定期体格检验。这项新计划的目的是使暴露
于高度健康危害物的工人能预先获得警告其健康出现毛
病,使我们能及时作出诊治。我们打算在1998/99立法年
度中引入这项新规例,作为《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
附属规例。
扩充设施
7.由于预计职业健康服务的需求会增加,劳工处计划在
1998至99年度成立第二个职业健康诊所,为九龙西部及
新界地区提供服务。新成立的专科诊所将会全日开放,
每年可提供约3 500次诊症服务。此外,新诊所更可用来
进行职业健康的教育及推广活动。
8. 劳工处也计划在1998至99年度设立一个试验性质的职
业安全及健康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会以店铺形式开设在
繁盛的商业区,以加强市民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意识。新
服务中心会就怀疑存在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初步检查及
提供意见,透过多媒体资讯站传播有关安全及健康的资
料和指引,提供柜位咨询服务,以及作为小型专题展览
的场地。我们预计新服务中心每年最少可为30 000名工
人提供健康意见或初步医疗检查。
优先进行的工作
9.最近,职业健康部印制了《诊断应呈报职业病的指引》
,直接邮寄给本港每名注册医生。在未来数年,我们在
职业健康方面的首要工作,是透过编制小册子、指引和
工作守则,为各行各业制定特定的遵守准则。
10.我们会加强宣传,其中包括展开新的「员工身体好,
工作效率高」运动,采取「导师培训」方法、拓展与医
学界及大专院校等合作伙伴的连系,以及推广符合职业
环境卫生标准的工作方式等。新的推广策略会着重提高
最高管理层对职业健康的关注,宣传员工健康与工作效
率和公司盈利的关系,以及防止意外。
11.在公众特别关注的事项方面,我们会展开大规模的宣
传工作,例如提高市民对某些引起噪音的工序,如五金
工作、印刷、打桩和沉箱工程等引致的职业性失聪的问
题的关注,以及推行听觉保护计划。此外,我们会提高
市民对工作时所产生的肌骨骼毛病及人类功效学问题的
认识;并在建筑地盆和矿场实施尘埃管制,以消除矽肺
病。
重组职业健康部
12. 劳工处在1997至98年度已获拨额外资源, 以实施新
法例和管理新增的设施。因此,本处已于1997至98年度
在职业健康部增设31个不同职级的职位,并计划在1998
至99年度增设24个专业人员职位,包括1个职业健康顾问
医生职位。
13.在扩展服务后,职业健康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数目已由
1996至97年度的38名(其中27名辖属卫生署编制,11 名
辖属劳工处编制)增加至1997至98年度的58名,而在1998
至99年度还会增加至83名。如包括41名一般职系人员在
內,我们预计职业健康部在1998至99年度的编制将共有
124名人员。
14.根据1998至99年度的重组建议,现任的职健顾问将负
责管理两个职业环境卫生科,现有的观塘职业健康诊所
和4个执行补偿工作的区域职业医学组,以及协助制定
政策和策略,以处理在工作时接触到危害健康的化学及
生物物质。新增的职健顾问将协助本处制定政策和策略
,以处理在工作时接触到危害健康的物理物质和有关人
体功效学问题,并负责计划、监督和管理将于1998至99
年度成立的第二个职业健康诊所,以及新的职业安全及
健康服务中心的运作。此外,他并会负责实施新的推扩
策略和监察强制性体格检验计划。
15.自1979年6月开始,辖属前医务卫生署(即卫生署)
编制的1名首长级主任顾问医生及总计共26名非首长级
不同职级的医务及护理人员已借调给劳工处。在 1997
至98年度,劳工处运用教育统筹局局长就工作安全与
健康纲领批给的拨款,在编制內开设了10个医务及护
理人员职位。填补这些新职位的人员也是由卫生署借
调得来,任职于劳工处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目前夹
杂两个部门人员的编制安排未能清楚显示政府就这项
纲领所提供的资源。就人员的调配和指挥来说,这项
安排也未如理想。因此,我们建议将所有27个职位由
卫生署转拨给劳工处,而本处日后将会成为负责所有
有关职业健康事宜的主要部门。
16.新增设一名职业健康顾问医生及由卫生署转调27个
编制职位至劳工处的建议,已获得职业安全及健康委
员会和劳工顾问委员会通过。我们打算在1998年年初
将这些建议提交临时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17.藉着新增的人力资源及设施,我们可以向各委员保
证透过立法、宣传、教育及直接临床诊治,政府将得
以实行更多处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
劳工处
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