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劳资纠纷的简报

背景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6日以挂号信通知45名
车房员工,从1997年11月11日起解雇他们。 在 1997年
11月8日,超过 100名中华汽车有限公司的员工,联同
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香港巴士分会)(简称“工会”)
代表在柴湾车厂聚集,以示对解雇事件的不满。工会
于 1997年11月10日与资方会面,讨论这次事件及提出
他们的要求。

工会及员工关心的问题

2. 工会代表对45名被裁减的员工的未来就业及补偿表
示关注。就此,他们要求资方考虑转聘持有公共巴士
驾驶执照的被解雇员工为巴士司机。他们亦要求资方
给予被解雇员工特惠补偿。

3.工会在1997年11月12日发出通告,通知全体车房员工
于1997年11月14日停工,外勤司机在早上10 时始出厂。

劳工处的调解

4. 自从是次劳资纠纷发生以来﹐劳工处劳资关系组一直
协助劳资双方解决问题。经劳资关系组的努力调解下﹐
劳资双方在11月12日和11月13日出席了联席会议。

5. 在97年11月13日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双方同意被裁
减的员工可获发放以每年 $1,700为基数并以年资计算的
特惠款项。此外﹐中华汽车有限公司亦同意转聘持有公
共巴士驾驶执照的被解雇员工为巴士司机。由于双方达
成协议﹐工会决定取消原定于97年11月14日采取的工业
行动﹐而是次劳资纠纷亦告解决。

劳工处
199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