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临时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建造业的人力需求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阐述政府现正采取的措施,以应付建
造业的人力需求。

背景

2. 行政长官承诺未来十年,每年会建成 85 000 个房屋单
位,同时,本港其他主要基建工程亦不断扩展。有见及
此,一些人担心建造业的不同工种是否有足够的熟练工
人,以应付在可见将来的预计需求。

人力研究

3. 教育统筹局的第一步工作,是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
小组,以便从人数和行业类别两方面,研究及评估未来
五年对建造业工人的需求。研究结果可望于本年內公布
。同时,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字,建造业某些行业的工
资在今年上半年大幅增加。具体来说,模板木工、电工
和打磨技工的工资,分别上升了34.2%、21.8% 和 14.6%
。建造业其他一些较重要行业的工资,包括机械操作工
、批荡技工、扎铁工、竹棚技工、砌砖技工和髹漆技工
的工资,亦分别上升了12.5%、12.2%、12.1%、11.6%、
11.3%和10.9%。这显示建造业的人手渐见短绌。

建造业训练及再培训工作小组

4. 本年八月底,教育统筹局成立了建造业训练及再培训
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各有关决策局和政府部门、培训
机构、承建商会和地产发展商会,以及职工会的代表组
成。有关的成员名单现载于附件。工作小组的目标和宗
旨如下:

    l 找出增加现有训练名额和改善训练及再培训课
    程的最佳方法,以应付本港建造业在未来十年
    的需求;

    l 协助已接受训练或再培训的建造业工人成功就
    业;

    l 向政府、各行业及培训机构提出建议,以便采
    取适当措施,确保能够有充裕的人力资源来应
    付建造业的需求;以及

    l 监察建造业人手的供应情况。
5. 工作小组已举行过两次会议。各主要培训机构在检讨
过现时所提供的训练和再培训课程后,已承诺会即时扩
展目前的训练课程。尤为重要的有下列数点:

  1. 职业训练局(职训局)会在 一九九七至九八学年
    为建造业学员增设 720 个技术员级别的学额,即
    较一九九六至九七学年增加了15%。职训局又会
    视乎今年的收生结果,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学年再
    增设 320 个训练名额,并计划日后继续按年增加
    受训学员的名额;

  2. 建造业训练局每年会为有意加入建造业的成年工
    人多提供 484 个再培训名额,即较现有的名额增
    加20%左右。开办的课程将集中在人手明显不足
    的行业,包括扎铁、木模板木工、砌砖、批荡,
    以及铺设墙砖和地砖等行业。同时,政府现正研
    究可否将两幅临时用地(分别位于天水围和将军
    澳)拨给建造业训练局,以便开办更多训练课程
    。建造业训练局获得这两个额外的戶外训练场地
    后,预期可为人手最短绌的某些建造行业每年增
    设1 800至2 000个培训名额,为成年学员提供短期
    培训课程。

  3. 雇员再培训局会联同职训局、建造业训练局、香
    港机电工程承建商协会以及其他有关的职工会,
    在未来数年內为建造业增加再培训名额。
新来港定居人士

6.根据一九九六中期人口统计,在新由內地来港定居而
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口中, 8%在建造业工作。假设这个
人口结构维持不变,预期每年约有1500名从內地移居香
港的人士会加入建造业。他们将成为建造业本地劳动力
的主要来源。有关的训练和再培训课程经扩展后,会同
时照顾这些人士以及本地工人的需要。

就业、训练及再培训

7. 工作小组亦正考虑可否设立一个安排就业、训练及再
培训服务综合中心,以配合建造业在建屋及与房屋有关
的基建工程方面的人手需求,特别是对熟练和半熟练工
人的需求。现时的构想是,该中心可为求职人士选配合
适的职位空缺(其性质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
八月期间开设的机场核心工程就业中心相若),并可集
中为建造业工人提供由建造业训练局、雇员再培训局及
职训局开办、与建造业有关的训练及再培训课程。此外
,该中心亦可协助安排已接受训练及再培训的学员就业。

8. 工作小组初步的想法是,这个中心能为有意投身建造
业的工人提供广泛的服务,以及有关训练和再培训方面
的资料。由于所提供的服务极为全面,该中心一方面既
能吸引更多本地工人投身该行业,另一方面,亦能为现
职工人提供良好的就业、训练或再培训机会。此外,该
中心亦可协助承建商招聘工人。这项议题将会在下次的
工作小组会议上继续讨论。

其他讨论项目

9.工作小组在随后会议可能讨论的其他项目包括:

  1. 研究可行的方案,以解决建造业学员大量流失的
    问题。目前,在修毕职训局或建造业训练局训练
    课程的学员当中,有 30%至40%并沒有投身建造
    业;

  2. 研究为学员提供多种技能训练的可行性;

  3. 研究可否向机电工程建造合约征款,以资助开办
    与机电工程有关的建造业训练和再培训课程;以


  4. 研究是否有需要输入外地劳工,以及如认为有需
    要的话,应如何推行这项政策,以确保不会影响
    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征询意见

10.请各成员留意本文件的內容。

教育统筹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