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47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PLW
临时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7年10月1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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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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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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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何承天议员(主席)
简福饴议员(副主席)
何锺泰议员
夏佳理议员
袁 武议员
杨 钊议员
程介南议员
叶国谦议员
顏锦全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胡经昌议员
陈荣灿议员
刘健仪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何世柱议员
梁振英议员
刘皇发议员
蔡根培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议程第I项
-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
- 梁宝荣先生
-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地政及规划)
- 刘励超先生
- 规划署署长
- 潘国城博士
- 地政总署署长
- 布培先生
- 屋宇署署长
- 蔡宇畧博士
- 议程第II项
- 署理工务局局长
- 李承仕先生
- 土木工程署署长
- 林满甜先生
- 工务局副局长(计划及资源)
- 郭家强先生
列席秘书:
- 总主任(1)1
- 梁庆仪小姐
列席职员:
- 高级主任(1)2
- 邓曾蔼琪女士
I.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就行政长官1997年施政报告
举行的简报会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向议员简报政府当局在规划环境地
政局的主要工作范畴所作出的政策承诺。
《全港发展策略检讨》
2.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表示,政府当局已完成征询市民
对1996年《全港发展策略检讨》的意见,并已展开“二
十一世纪持续发展”顾问研究及新的跨界运输通道的可
行性研究;当局即将着手为新界西北和东北、港岛南区
和南丫岛的策略性增长地区,进行综合规划及工程研究
,以期物色充足的土地,以兴建124 000个住宅单位。
3.此外,当局会发展下列策略性增长地区
凹头 锦田 元朗南;
中环 湾仔填海区(余下部份);
粉岭北 古洞;
青洲填海区;
港岛南;
九龙东南;
荃湾海湾填海区;
将军澳;
东涌 大蚝;及
西九龙填海区。
发展此等地区将可在2006年至2011年期间提供足够土地
兴建逾27万个单位,为70万名市民提供居所。
4. 就主席提出《全港发展策略检讨》能否与新的房屋策
略互相配合的问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以下列各点作
回应 ─
- 由于新界的策略性增长地区正加紧进行发展,部
分包括在发展声明內的原拟计划将需作出修订,
特别是在新界西北及新界西南的发展计划。因此
,按先前计划范畴所订定的新界西北发展策略检
讨的工作现暂时搁置,待当局在2000年,完成新
界西北综合规划及发展研究后才会展开。与此同
时,新界西南发展策略检讨的工作现亦暂时搁置
,待当局最后审定《全港发展策略检讨》,以及
发表《全港发展策略检讨最后行政告》后,才会
再度展开;
- 虽然上述工作有所改变,但中期发展仍将以已发
表的新界西北及新界西南分区计划大纲图为指引
,发展商仍可在有充分理由的支持下,申请修订
契约及重新规划土地;
- 将于2000年完成的新界西北综合规划及发展研究
将顾及策略性增长地区內房屋分布的供应指标;
及
- 当局将致力使策略性增长地区內的基建设施发展
能配合房屋的发展。
5.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补充,当局会在1998至99年度展
开新一轮的《全港发展策略检讨》,从较广泛的地区层
面,以及在较长远的规划时限內,可能远至 2026年及以
后,评估本港日后的发展需要。
6. 有关在新的策略性增长地区(特别是发展密集的新界西
北及新界东北)制造就业机会,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表示
,当局一向致力鼓励该等地区的工商业发展。然而,由
于本港 75%的工作岗位均集中在市区,不论市民居住在
何处,大多数市民均需到市区上班。要卖施社会重整,
迫使市民转換工作环境,在其居所邻近一带另觅工作,
将是不可能的。虽然如此,当局在承担《全港发展策略
检讨》的跟进工作时,将设法在新的策略性增长地区制
造更多就业机会。
批地
7. 在批地方面,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表示,当局会每年
拟备一份清晰的5年批地计划,以及随后3年每年可批出
各类用途土地面积的指标。
港口后勤及露天存货的需求
8. 一名议员对缺乏可作存货用途及停泊货柜的土地表示
关注,她担心当局为求达致房屋供应量的指标,会减少
货柜存货的用地,以期把此等土地拨作房屋发展之用。
9.规划署署长在回应时向议员保证,新界有许多公顷的
土地已划作露天存货用途。由于其中部分为私家地段,
因此需由业权人自行决定是否租出该地作此用途。探讨
新界西北及新界东北发展潜质的研究即将展开,该研究
将致力解决市民对均衡提供土地作兴建房屋及港口有关
活动的关注。
10.在提及于1994年就港口后勤土地及露天存货需求所进
行的一项研究时,一名议员要求当局提供资料,告知当
局对使用堆填区作存货用途此一建议有何跟进措施。规
划署署长回答时表示,由于此等用地因排放有毒气体而
引致环境方面的问题,故此当局并沒有跟进该项建议。
至于西九龙填海区填海土地的用途,规划环境地政局局
长证实,该用地将拨作西部铁路车站及有关发展之用。
当局计划在昂船州设立一个中流作业区,并在该处附设
货柜存放场地。
基建设施的发展
11.一名议员关注到,在某一地区进行房屋发展及其人口
密度有所增长时,当局须提供运输基础设施以作配合。
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察悉该名议员在此方面的关注;他
表示,一个地区的运输基础设施的负荷能力,将是当局
在规划该区人口密度时的一项主导因素。当局的目标是
要在新市镇提供更全面的交通运输系统,从而吸引市民
迁往新市镇居住。当局在规划基建设施的发展时,是以
本港人口预计为8千1百万作为规划基准。规划环境地政
局局长进一步表示,将会成立香港与內地跨界大型基建
协调委员会,以处理多项跨界基建工程。该小组委员会
将于 1997年10月16日在深圳召开首次会议。议员要求当
局向小组委员会传达其运作须具透明度的讯息,当局答
应议员的要求。
市区重建
12.至于市区重建的问题,规划环境地政局局长表示,当
局会成立市区重建局,以取代土地发展公司,并赋予该
局法定权力,使其可更大规模及更全面地加快市区重建
的速度。当局亦会提交法例,以加速进行征集土地的工
作。当局将研究新成立的机构是否会以商业形式运作。
一个跨部门的工作小组业已成立,以研究成立市区重建
局的有关问题,以及制订该局相对于政府当局的角色。
根据当局的计划,市区重建局可直接向行政会议申请收
回土地,从而避免须经数个政府部门安排及处理等繁琐
程序。当局又会拨予市区重建局充足的资源,藉以加快
市区重建的过程。
楼宇安全
13.至于议员对楼宇安全方面的关注,规划环境地政局局
长表示,当局会提交推行“强制性楼宇安全检验计划”
的法例,目前当局正就该计划进行咨询工作。当局会拨
款 5 亿元,成立市区环境美化基金,为合资格的业主提
供低息贷款,协助他们遵照该计划的规定,进行楼宇检
验及维修工程。
14. 关于楼宇安全检验计划(验楼计划)的适用范围,屋宇
署署长表示,在决定一幢楼宇是否须接受验楼的基本条
件,为楼宇的状况及可接受的风险。他证实,当局将视
乎公众咨询的结果,才决定须参与验楼计划的楼宇的楼
龄。过往的纪录显示,在接获的投诉个案中,约有80%
的投诉均针对楼龄达20年或以上的楼宇。议员要求当局
就有关楼宇安全的投诉个案数目以及有关楼宇楼龄提供
分项数字。当局答允议员的要求。
15.一名议员对违例建筑工程的问题表示关注,屋宇署署
长在回应时表示,推行验楼计划将协助查察违例建筑工
程的安全情况。对楼宇的结构安全构成危险的违例建筑
工程将会予以即时清拆,而不构成即时危险的违例建筑
工程则会按1988年所订定的优先次序制度进行清拆。
防洪工作
16.有关防洪工作,议员察悉深圳河治理计划第一期工程
已经完工,第二期工程亦已展开。此等工程预定在2000
年完成。当局正就第三期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该项工
程包括重建罗湖及文锦渡的出入境管制站。当局又计划
在完成7项排水系统整体计划研究后,分期进行建议的
排水渠改善工程。在回应议员的问题时,当局答应就共
须耗资21亿元的大型防洪工程提供有关其成本开支的分
项数字。
(会后补注:由当局提供的大型防洪工程及其成本开支
撮要已随临立会CB(1)366号文件分发予各议员。)
II.工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1997年施政报告举行的简
报会
17.署理工务局局长向议员简报政府当局在工务局的主
要工作范畴所作出的政策承诺。
公共工程
18.关于建筑署的监察角色,署理工务局局长解释,建筑
署对工程的施工订有严格的监控。部分工程计划受到阻
延,主要是由于与承建商本身有关的财务与行政问题所
引致。当局会加紧留意承建公司的财务状况,藉此加强
监察工程计划的进度。
19.主席指出,多间成功投得政府合约的承建公司其后因
为经营成本上涨而无法按预算完成工程。部分公司更出
现财政困难。他促请当局密切监察情况,特别是在未来
数年內建筑业大量人力及其他资源将会调动往达致房屋
供应指标的工作上。
20.一名议员询问两个市政局须就其工程计划向建筑署缴
付管理费,以及其数额达工程成本16%的理据,并问及
倘因管理不善,工程无法如期竣工,两个市政局会否获
得退还工程管理费。署理工务局局长解释,该笔费用包
括周详的规划、监督及管理等成本。有关收费的比率是
由政府当局及两个市政局在1970年经商谈订定的。双方
最近曾检讨此等收费,并认为收费水平可以接受。
工地安全
21.就议员对工地安全的关注,署理工务局局长指出,在
1996 年所有工程合约中,非致命意外的平均意外率正在
逐渐接近每年每千名工人少于60宗意外的目标。与亚太
地区其他国家相比,此一意外比率数字已算不错。当局
正致力推行一个监察制度,紧密监察公共工程承建商在
安全方面的表现,以期进一步改善工地安全。当局又在
1996年推行两项主要的安全措施,即“支付安全计划”
及“独立安全稽核计划”,以鼓励公共工程承建商制定
更多有效率的安全管理系统,及提高承建商在安全表现
方面的水准。
斜坡安全
22.至于斜坡安全问题,土木工程署署长表示,土力工程
处会继续审核所有新斜坡的设计,确保此等斜坡符合规
定的安全标准。他证实政府当局多年来并沒有更改安全
标准。在本港的 60 000 个斜坡中,有三分之一为私人斜
坡,三分之二为公众斜坡。
23.有关土力工程师的供应问题,土木工程署署长向议员
保证,本港有足够的土力工程师处理斜坡安全的工程。
当局并会检讨是否有需要在《建筑物条例》下设立土力
工程师注册制度。
24.至于实施“强制性安全斜坡检验计划”,土木工程署
署长表示,政府当局会在“本港人造斜坡维修责任的有
系统鉴定计划”于1999年完成鉴定工作后,再考虑是否
推行此一计划,届时当局会参考“强制性楼宇安全检验
计划”的实施情况。
食水供应
25.署理工务局局长察悉议员认为有需要维修水管所表达
的关注。他表示,当局已着手进行“资产管理研究”,
以鉴定地下水务设施 (主要是水管) 的情况,并厘定日后
的维修保养策略。他又承认,由于华南一带工业化的步
伐急速,来自东江未经处理的江水水质有轻微下降的现
象。他向议员保证,当局一直以来均密切监察东江水的
水质,并对水质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所规定的卫生标准感
到满意。政府当局与广东有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以确
保所供应的东江水的水质良好。考虑中的其中一个方案
,是建造输水管道系统,把水直接从东江引进本港,从
而减少水质受到污染的机会。当局又察悉一名议员的建
议,考虑从西江及北江引进食水的可行性。
机场核心计划
26.关于机场核心计划工程的进度,署理工务局局长表示
,政府仍致力实践承诺,使赤𫚭角机场及机场铁路可分
别在1998年4月及 1998年6月落成启用。他承认如机场和
机场铁路可同时启用会有不少好处。机场管理局及地下
铁路公司一直有维持密切的联系。
27.议事完毕,会议于上午11时3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