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1007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PLW
临时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 1998年1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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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上午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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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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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委员:
何承天议员(主席)
简福饴议员(副主席)
何世柱议员
何锺泰议员
袁 武议员
梁振英议员
叶国谦议员
刘皇发议员
顏锦全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李启明议员
缺席委员:
夏佳理议员
杨 钊议员
程介南议员
蔡根培议员
霍震霆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项目IV及V
-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规划
- 冯永业先生
- 项目IV
- 拓展署九龙拓展处处长
- 余炽铿先生
- 拓展署总工程师/发展研究部
- 陈兆安先生
- 项目V
- 渠务署助理署长/操作维修
- 张达炯先生
- 渠务署总工程师/土地排水
- 高泳汉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1)1
- 梁庆仪小姐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2
- 邓曾蔼琪女士
I. 通过会议纪要
(临立会CB(1)742号文件)
事务委员会与房屋事务委员会于1997年12月2日举行
的联席会议纪要获确认通过。
II.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2.事务委员会下次会议将在1998年2月27日(星期五)上
午10时45分举行;议员同意在该次会议中讨论丁屋政
策。
II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临立会CB(1)702号文件 ─ 由地政主任会提交的函件,
反对把新界收地的工作外判的建议)
3. 议员察悉该份文件的內容。
IV.在启德机场原址进行的九龙东南发展计划 ─ 净
化和开拓地盘
(临立会CB(1)763(01)号文件)
4.主席告知,所有临时立法会议员(尤其环境事务委员
会委员)获工务小组委员会邀请,出席该小组委员会于
1998年2月17日举行的会议,参与讨论上述议题。
5.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在简介时解释,政府
计划在启德机场停用后,把该处腾空的土地,连同九
龙湾填海区一并进行发展。他表示,由于政府承诺的
房屋发展计划要求在2003年年初在现时机场用地建成
楼宇,可供第一批目标人口迁进入住,因此有需要清
理该幅用地,以期在1999年年底前可提供一个绝对安
全的环境展开房屋建造工程。
6.拓展署九龙拓展处处长补充,因为以往有航空燃料
及其他物质渗漏,因此有需要清除该处地底污染的情
况,以净化该幅用地。被发现的污染物包括有毒及易
燃的物质,例如石油、苯和沼气等;此等物质如流出
地面,便会对市民的健康及安全构成影响。建议进行
的工程包括:
- 在北面的停机坪进行地下净化工程;
- 拆卸现时的建筑物,包括北面的停机坪的公共
服务设施;以及
- 拆掉现时的停机坪和平整地盘。
7.在回应议员的提问时,拓展署总工程师/发展研究
部表示,净化及地盘平整工程将在北面的停机坪进行
。最近的勘探工作显示,南面的停机坪并无污染的迹
象。拆掉南面停机坪的工程可在较后阶段才进行。他
预期,在完成北面停机坪的工程后才进行南面的工程
,并不会有任何困难。尽管南面停机坪地带亦会发展
,但整体发展建议的详情须在九龙东南发展可行性研
究完成后,才会在1998年2月公布。
8.议员对新机场出现污染的可能性表示关注。身兼机
场管理局董事局成员的何世柱议员表示,赤𫚭角机场
的设备较50年代建成的启德机场为佳,各议员察悉何
议员的意见。尽管如此,事务委员会要求政府当局就
防范此一问题而采取的措施提供一份参考文件。
(会后补注:政府当局已提供所需资料,该份资料已随
临立会CB(1)863号文件送交议员参阅。)
9.至于进行净化的方法,拓展署总工程师/发展研究
部向议员保证会以在环保方面可以令人接受的方法进
行。为达到此一目的,政府当局已聘用包括来自美国
的顾问提供专业意见。美国也曾出现类似的地底污染
个案,而香港面对的问题与之相比已不算严重。具挥
发性的污染物可通过喉管吹气及燃烧予以清除,而挥
发性较低的污染物的毒性则可藉加强细菌作用予以清
除。
V. 洪水的预防及控制
(临立会CB(1)763(02)号文件)
10.渠务署助理署长(操作维修)简要地解释政府当局为
解决参考文件中所详述的水浸问题而展开的 3 方面计
划:长远的结构工程措施,短期改善及管理措施,规
划和立法措施。他重点介绍当局将会委任顾问公司,
进行治理深圳河工程第三期工程的设计工作。当局又
把元朗主要防洪渠及锦田主要防洪渠下游的启用日期
从 1998 年年底提前至1998年6月。当局并正考虑在港
岛北部建造排水隧道系统的可行性;推行该计划耗资
约10亿元。
11.就一名议员对深圳水库在1998年1月15日排洪表示
关注,渠务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告知议员,当日排
洪速度仅为每秒30立方米,而如此小规模的排洪并不
会对新界北部的排水系统造成任何严重的影响。渠务
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承认有需要在进行任何排洪工
序前预先作出通知,让邻近居民作好准备,以防范可
能出现的水浸情况。他又表示当局与深圳有关部门已
达成协议,除紧急情况外,须在最少两小时前作出有
关排洪的通知。
12.至于与大型基础设施建造工程有关的排水问题,渠
务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证实,在展开大量工程前,
会首先进行排水系统影响评估。此等研究会就工程在
建造期间及完成后的排水需要进行评估。
13.一名议员询问,市民因建筑工程引致水浸而造成财
物损失,可循何种渠道索偿。渠务署助理署长(操作维
修)表示,如工程是按照排水系统影响评估的建议进行
,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不会导致水浸的。不过,如发
现承建商因疏忽导致水浸,受影响的居民可透过政府
有关部门向承建商就其损失申索赔偿。
14.议员强调有需要严格管制建筑地盘,以避免排水系
统受地盘的废物淤塞。渠务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同
意此乃主要问题所在,而解决此问题实有赖建造业的
合作。当局正考虑是否可以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
向承建商就弃置建筑废物导致排水系淤塞及水污染情
况采取管制行动。与此同时,在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
总署的协助下,该署正加紧清理路旁沟渠及排水井的
工作。
15.关于纾缓新界的水浸问题所实施的措施,渠务署助
理署长 (操作维修) 解释,当局现已展开长远的结构工
程措施,包括河流整治工程计划。此等计划会为新界
建立一个广泛的河道系统,将洪水排放出海;以及为
位于低洼易受水浸威胁乡村而设的乡村防洪计划。当
局在乡村的四周兴建土壆,以防止洪水溢出河岸,流
入乡村。土壆內的雨水径流会引入贮水塘,然后抽进
排水渠。虽然主要的河道系统是为应付50年一遇的大
暴雨而设,但河堤的设计甚至可应付 200 年一遇的大
暴雨。渠务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补充谓,大部分在
新界的小规模排水改善工程是根据乡郊改善策略计划
而进行的。为加速进行工程,当局将于1998年初采取
设计及建造顾问合约形式来进行若干工程。
16.一名议员察悉及关注西九龙的排水系统改善计划只
是为应付直到2007年期间的50年一遇的大暴雨而设,
鉴于厄尔尼诺现象对天气产生的效应,他认为应改善
排水系统至能应付 200 年一遇的大暴雨。渠务署助理
署长 (操作维修) 解释,新建的主要排水系统是为应付
200 年一遇的大暴雨而建造,但要把现有排水系统的
改善范围扩大至旧区如西九龙,则不但不切实际,亦
不符合成本效益。他补充谓,西九龙雨水排放系统改
善计划第 I 期工程将与西九龙污水排放改善工程同步
进行,以尽量减少掘路对市民造成的不便。随著计划
的第I期及第II期工程在2004年完竣,该区的雨水排放
系统将可应付20年一遇的大暴雨。当局会进一步改善
该系统,当第III期工程在2007年完竣时,该排水系统
将可应付50年一遇的大暴雨。
17.在回应一名议员对旺角及深水埗水浸黑点的关注时
,渠务署助理署长 (操作维修) 表示,当局已展开紧急
的补救措施,包括为该区的主要排水系统进行清除淤
泥的工作,该项工程会在本年的雨季前完工。解决该
问题的一个长远方法,是在西九龙雨水排放系统改善
计划下,增加现有系统的排水量。至于一名议员提出
安装隧道系统以解决排水问题的建议,渠务署助理署
长( 操作维修 )解释,此一系统对港岛区会相当有效,
但由于地形不同,对西九龙则未必有效及未必可行。
18.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12时4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