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
向临时立法会提交的报告

目的

此份报告旨在汇报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
法会(下称"临立会")任期內的工作,并会根据临立会《
议事规则》第77(14)条的规定,在1998年4月8日临立会
会议席上提交议员省览。

事务委员会

2.临立会在1997年7月16日议决成立规划地政及工程事
务委员会,藉以监察及研究在地政、屋宇及规划事宜、
工程和水务及工务计划有关的事宜上,政府的各项政策
和公众关注的事项。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载于附录I。

3.事务委员会由14名议员组成。何承天议员及简福饴议
员分别获选为事务委员会正副主席。事务委员会的委员
名单载于附录II。

主要工作

4.针对老化楼宇保养不善的长期问题,政府当局就建议
的强制性楼宇安全检验计划咨询事务委员会。根据该计
划的规定,住用楼宇及非住用楼宇的业主须按照指定的
检验周期检验其楼宇。议员虽支持该计划确保楼宇安全
的精神,但质疑对楼龄逾20年的楼宇强制执行验楼计划
是否有成本效益。议员认为有多项重要问题须加研究,
首要者有二,即有否需要成立基金,协助业主支付评估
、勘查及修葺的费用,以及有否需要在验楼过程中拆卸
违例构建物。政府当局考虑到议员对此事提出的意见,
在咨询公众后建议修订该计划。在修订计划下,屋宇署
会对楼龄逾30年的楼宇的状况进行一般性评估,以评定
是否须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发出命令,要求有关
业主进行详细的勘查及/或维修工程。在发出此项命令
的同时,屋宇署署长会邀请有关楼宇的业主以自愿的方
式参与计划。政府当局将动用5亿元成立改善楼宇安全
贷款计划,根据政府的"无盈利及无亏损"原则来运作,
以协助需要经济援助的业主参与检楼计划。

5.议员十分关注斜坡安全的问题,尤其是邻近学校的斜
坡。事务委员会察悉,现时为期5年的加速防止山泥倾
泻计划主要处理在1977至78年间编订的现有斜坡登记册
內人造斜坡,因而促请政府当局从速更新登记册,以便
把本港所有大型人造斜坡列入登记册,并确定已登记斜
坡的维修责任谁属。议员察悉,当局会优先勘察邻近学
校的斜坡,勘察工作预期在1999年3月完成。

6.议员同样关注控制及预防洪水的需要。事务委员会欢
迎政府当局采取三管齐下的方案,从根源处解决问题,
包括长期的结构工程措施、短期改善及管理措施,以及
规划和立法措施。鉴于厄尔尼诺现象对天气产生的效应
,议员促请政府当局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內,在市区及新
界改善和建造排水系统,功能足以应付200年一遇的大
暴雨。

7.政府当局向议员汇报策略性污水排放计划第一阶段的
进展情况,并察悉议员深切关注承建商未能完成6条地
下隧道的工程,因而导致政府收回地盘。为避免再次发
生类似事件,议员支持政府在甄选承建商承办完成合约
时所采取的措施。此等措施包括进行预审工作,挑选具
备适当资源及技术的承建商递交投标申请书,并在招标
文件中加入条款,规定投标者须缴交工作表现保证金及
提供母公司保证。鉴于污水处理服务营运基金在1998年
3月31日结束,议员同意政府当局提出的建议,日后由
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未完成工程所需的费用。

8.政府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报丁屋政策现时的情况。鉴
于现时有超过17 000宗申请个案积压须待处理,加上当
局已成立委员会检讨该项政策,议员促请当局采取措施
,加快处理丁屋的申请,并估计未来各年度的申请个案
数字,以便决定日后的工作路向。

9.议员察悉《全港发展策略检讨最后摘要报告》的內容
,其目的在于确立一个广泛而长远的土地用途-运输-环
境规划架构。议员强调,在规划2011年后的策略性发展
时,有必要顾及华南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的发展趋
势。

10.政府当局向财务委员会提交多项财务建议以供审议
前,曾事先与议员交換意见。获事务委员会支持的主要
财务建议包括:就所有已知的公共及私营工程对湿地资
源所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为青洲进行新的工程勘
测和规划检讨研究,以便为青洲发展计划重新分期;在
屯门皇珠路沿途建筑山麓绕道,提供通往将发展为第4
个工业村的屯门第38区的道路;为启德机场北面停机坪
范围进行净化工程,以清理该处用地,供兴建房屋之用
。尽管事务委员会支持当局采取措施,加快进行收地工
作,但认为把收回新界土地工作外判的建议缺乏成本效
益,因而要求当局重新考虑应否推行两项有关的试验计
划。

11.在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期间,事务委员会共举行
15次会议,其中4次是与其他事务委员会举行的联席会
议,并曾与环境事务委员会共同进行了一次参观活动。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