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提交讨论
临时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防止「捏造证据」的措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在过往三年有关投诉警方捏造证
据个案的调查结果,解释「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
个案的处理原则及程序,以及详述案件中涉案双方皆
坚称咎在对方时的处理程序。
背景
2.在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九日的会议上,我们提交一份文
件,详列有关防止无辜市民被警务人员诬告的措施,供
议员审议。经过讨论后,议员要求进一步解释处理这类
投诉的机制,特别是涉及「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个
案。本文件旨在对上次提交的文件作出补充,在下文各
段提供更多资料,包括「捏造证据」个案的统计数字和
「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个案的处理程序,以便议员
更深入讨论此事。
有关「捏造证据」的投诉个案的调查结果
3.投诉警察课在一九九五、一九九六年及一九九七年分
别接到 325、398和296宗有关「捏造证据」的指控,截
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当中共有 322,369 及
122宗指控的调查结果获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警监
会)通过。在这813宗指控中﹐有约60%(即486宗)指控﹐
被列为「投诉撤回」或「无法追究」。扣除这两个类别
之后,这段期间投诉警察课共全面调查了327宗有关「捏
造证据」的指控,其中265宗被发现是「虛假不确」的,
而有50宗则被列为「证据不足」。此外,有10宗指控被
列为「证明属实/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无法完全证实
」,余下两宗指控的有关警务人员则证实并无过错。
4.调查结束后,有五名警务人员被刑事起诉,三人被裁
定「作出导致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名成立,
其中两人被判监两年,另一人则被判监18个月,缓刑两
年。同时,有22名警务人员接受了各种纪律处分,句括
受到「谴责」,「警告」或「劝戒」并记入服务记录,
或「劝戒」而沒有记入服务记录。有关详情,请参阅附
件A。
处理「撤回」及「无法追究」的投诉个案的程序
5.当局设有既定的程序,规管投诉的撤回。调查人员须
向投诉人查明撤回投诉的原因。假如调查人员认为拟撤
回的投诉可能证明属实,便会向投诉人表明,虽然投诉
撤回,调查工作仍会继续进行。至于列作「无法追究」
的投诉,是当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未能确定被投诉者
的身分,又或未能取得投诉人合作( 例如投诉人拒绝录
取供词 )的情况下,才会把个案作这样分类。「撤回」
及「无法追究」的投诉个案的调查结果,与其他投诉一
样,均须经由警监会详细审核才会获得通过。
处理「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个案的程序
6.「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是对警务人员作出的投诉
,而其內容与一宗将在法院审理的案件有关连。一般来
说,大部分「捏造证据」的投诉都属于「有案尚在审理
中」的类别。
7.投诉警察课不会只因投诉属于「有案尚在审理中」的
类别,便自动中止其调查。換句话说,即使投诉属于「
有案尚在审理中」的类别,亦不一定表示在有关案件于
法院审结前,投诉警察课不会对其进行任何调查。当局
已清楚订立程序,让投诉警察课在处理「有案尚在审理
中」的投诉时有所依循。订立有关程序的目的,是要保
証投诉及与其有关的审讯得到公平及客观的处理,以及
投诉人在案件中作为答辩人的应有权利不会因向投诉警
察课投诉而受损。
8.在接到可能属于「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后,投诉
警察课会向投诉人收集有关该投诉的基本事实,包括时
间、日期、地点、指控的性质和所涉人员的身分( 如知
道的话 )。鉴于投诉人可能会披露一些对他日后在法院
作辩时可能非常重要的资料,因此,警方会建议投诉人
就有关事宜寻求法律意见。警方会给予投诉人一份以中
英文书写的「有案尚在审理中的投诉人须知」(载于附
件B),并向其详细解释有关程序。
9.投诉警察课在进行包括视察案发现场及接见独立証人
等的初步调查后,便会决定有关投诉是否属于「有案尚
在审理中」的类别。即使这是一个「有案尚在审理中」
的投诉﹐在下列情况下调查仍会继续进行 -
- 投诉不涉及会影响法院权力的事项;
- 投诉的性质严重,而且有足够证据或其他充分理
由支持投诉很可能证明属实;
- 有足够证据显示警方行为不检,以致有充分理由
干预检控行动;
- 投诉人明确地要求调查他的投诉,以及表明不要
把该投诉列作「有案尚在审理中」的类别处理。
例如,当作出投诉并了解「有案尚在审理中」的
处理程序后,投诉人决定提供一份详尽的口供,
让投诉警察课进行调查;或当警方决定将投诉列
为「有案尚在审理中」的类别时,投诉人提出反
对;
- 不暂停调查投诉对维护司法公正有利;或
- 调查可局部进行,以便保存证据。
投诉警察课在作出有关决定时,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
10. 当发现指控投诉人的证据有可疑或不足以証明有关
指控时,在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后,警方会将指控撤销。
在这情形下,投诉警察课会继续调查,以决定有否足够
证据証明该「捏造证据」的指控。
11. 如有关投诉不能符合上文第九段所述的条件,调查
便会暂停。假若投诉警察课决定暂停调查,便会通知投
诉人和被投诉人。诉讼审结后,该课会覆检有关投诉,
研究是否有需要再次展开调查。倘若该课认为法庭的审
理结果或因诉讼引致的事情实际上已可为投诉作出结论
,无须再作调查,便会将最后报告提交警监会覆核和通
过。否则,便会按正常程序对该投诉进行调查。
涉案双方互指咎在对方的罪案报告
12. 部分议员对警方就那些双方坚称咎在对方的案件,
如何决定应检控哪一方表示关注。在处理罪案报告时,
警方会考虑所有已掌握的证据,按每宗案件的情况进行
研究。除考虑涉案人的供词外,警方也会考虑独立证人
的供词和其他证据,包括科学证据、医学证据及环境证
据。如有疑问,例如应检控哪一方及起诉甚么罪名,警
方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然后才提出刑事检控。此外,
所有提交区域法院或以上级别法院审理的案件,都会由
政府律师或以上职级人员审查,而所有裁判法院案件亦
会由法庭检控主任覆核,然后才进行检控。
总结
13. 警队管理层对于「捏造证据」的个案,非常重视。
为防止此类个案发生,警方有既定的程序规管有关记录
和处理罪案报告(包括处理证据)。同时,我们拥有一个
具有制衡的投诉警察制度。此外,我们透过不同途径,
向警务人员灌输高水平的价值观和专业操守,当中特别
强调正直及诚实的品格。更重要是,我们必须紧记所有
案件均会在法院得到公平及独立的审理。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