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2)433(01)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
保安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
(截至1997年10月8日的情况)

A. 由议员提出讨论的事项

1.紧急救护车服务

香港消防处救护员会于1997年8月29日发出
的函件载于附件1,该会在函中对改善紧急
救护车服务的工作进展缓慢表示关注。由香
港消防处救护主任协会发出的另一封函件则
载于附件2。

2.把外籍囚犯移送回原居国家的安排

由杜叶锡恩议员于1997年9月18日提出讨论。
议员要求政府当局简介把愿意在原居国家服
刑的外籍囚犯移送回国的任何安排。

3.位于赤𫚭角的新机场的保安安排

由陈财喜议员于1997年9月18日提出讨论。议
员要求政府当局简介将于1998年启用的赤𫚭角
新机场的保安安排。

4.跟进保障公务员人身安全以免其在执行
职务期间遭暴力对待的事宜

由主席于1997年9月18日提出讨论。公务员及
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在1997年9月22日会
议上,曾就地政主任遇袭事件所引发的公务员
在执行职务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进行讨论,保
安事务委员会委员亦获邀出席有关讨论。议员
可决定是否需要跟进此事。

B. 由政府当局提出讨论的事项
讨论日期

1.《长期监禁刑罚覆核规例》1997年11月
2. 警务人员欠债问题1997年11月
3.《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条例》
的上诉渠道
1997年年底
4. 实施跨部门工作小组就《法
律改革委员会拘捕问题研究报
告书》提出的建议的进度报告
1997年年底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0月8日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