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参考资料
赤𫚭角新机场的航空保安和紧急应变管理
引言
本文件就涉及赤𫚭角新机场保安运作的三类主要工作,
向议员提供资料。这些工作包括:
(甲) 航空保安安排;
(乙) 紧急应变管理;以及
(丙) 机场禁区的非紧急救护车服务。
(甲) 航空保安
法律背景
2. 随著当局在一九九六年年中制定《航空保安条例》并
公布香港航空保安计划,监察香港航空保安,特别是有
关赤𫚭角新机场发展的法律架构亦正式设立。
3. 香港航空保安计划(保安计划)订定指引和准则,保
护和保障航机、乘客、机员和市民免受不法干扰。根据
该计划,机场及航空公司经营者、机场租戶和业务可能
影响航空保安的其他经营者,均有责任制订符合该计划
规定的措施。
《航空保安规例》
4. 根据《航空保安条例》而制定的一套附属规例,将于
明年一月初提交临时立法会审议。有关规例会制定一个
向个别人士和车辆发出进入机场禁区通行证的制度,并
列出哪些可能影响禁区安全的行为为罪行。规例主要是
以目前适用于启德机场的《香港机场(禁区)规例》为蓝
本。
赤𫚭角的航空保安服务
5. 机场管理局已决定透过附属公司,履行保安计划规定
的责任,该公司将会在新机场提供全面的航空保安服务
。为使新机场的航空保安系统保持完整,该附属公司亦
会为其他与机场禁区毗邻的机场租戶提供保安服务。机
场管理局已经和政府达成协议,向政府借调有机场保安
及管理经验的高级纪律部队人员。而负责航空保安及民
航服务的高级政府人员亦会获委任为该公司董事以协助
该附属公司提供有效的航空保安服务,以求达到保安计
划的要求。作为其母公司,机场管理局亦会委任非政府
人员出任董事。
6. 保安人员招募工作已于十一月中展开,将会招聘约
2 000名保安人员,负责新机场的各类保安工作。附属公
司会从保安服务业,特别是经验丰富的启德机场现职保
安人员,物色合适人选。招聘工作预计在一九九八年二
月完成,随即会展开履职前的训练。
7.上文第5段提到,政府会安排借调高级人员管理附属公
司。借调人员包括一名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及一名高级
首席行政主任。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首长级人员,将分
别出任附属公司的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职位。当局即将向
财务委员会辖下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提交正式建议,开
设两个为期三年的编制以外职位,方便借调该两名人员。
(乙) 紧急应变管理
8. 为应付赤𫚭角新机场发生的紧急事故,有关机构都需
要各自拟定应变计划,计划的清单见
附件甲。为确保各
部门之间的协调,这些计划都经过各部门的商议,而机
场管理局和保安局亦有监察这些计划。万一发生灾难事
故,紧急服务队及支援机构,包括消防处、香港警务处
、民航处、机场管理局及医院管理局,都会立即实施应
变计划,处理事故。医院管理局会连同消防处的救护队
员积极为伤者提供送院前护理,以及安排调配医院。当
有大规模的事故发生,保安局会透过紧急支援组,和在
有需要的时候设立紧急事故监察及支援中心,监察事故
的发展情况和政府救援行动的进度,以提供有需要的支
援。
9. 根据医院管理局的灾难事故应变计划,发生灾难事故
时,多间医院的急症室会组成一个互助网络。若发生伤
亡枕藉的严重灾难,医院管理局的当值主管经咨询在现
场的医院管理局医疗指挥官及消防通讯中心后,可以透
过协调,动员超过一间医院。
10.当有严重事故,如空难意外,有10部救护车(部分设有
辅助医疗的支援设施)可从赤𫚭角及东涌即时派赴现场,
与此同时医院管理局的医疗指挥官和一队医疗队亦会奉
派到场。医疗指挥官会留驻现场,就救援伤者的事宜向
消防处及警方人员提供意见,并向医院管理局及有关医
院汇报情况。医疗小组会为情况危急的创伤或非创伤伤
者,提供稳定伤势/留治/急救服务等紧急治疗,并为
等候送院的伤者按伤势进行现场分流。倘若情况需要,
医院管理局可动员更多医疗队到场。如有需要,消防处
亦会调派流动伤者医疗车(一架设有小型手术室的特别设
计救护车)开赴现场,让医疗队和消防处救护人员可在车
上施行治疗。医疗辅助队亦可奉召到场,协助医疗及救
护人员工作。
11.在一般情况下,伤者会由救护车经青屿干线送往新界
西部的医院。玛嘉烈医院获指定为新机场发生灾难事故
时首间接收伤者的医院。如果紧急服务的需求超乎一间
接收医院所能应付,伤者亦会被送往仁济医院及明爱医
院。救护车由新机场至医院的行车时间估计在30分钟以
內,与其他有关的紧急事故的送院时间相若。而在赤𫚭
角及东涌的救护车则可于十分钟內赶抵现场。
12.除了调派救护车外,消防通讯中心会视乎灾难的规模
和性质,调派不同种类的运送工具把伤者送往医院,医
院管理局的当值主管会动员不同医院,以配合救援行动
所使用的运送工具。这些运送工具包括:
- 空中运送
情况危殆和有生命危险的伤者,会由政府飞行服
务队的直升机送往医院附近的直升机停机坪,并
在某些情况下由救护车转送医院。这些医院包括
基督教联合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屯门医院和
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
- 海路运送
伤势较轻的伤者,可由消防处的指挥船(每艘可容
纳约 300 人)、快艇、灭火轮、水警轮和海事处的
船只,由新机场送往屯门公众码头,再由救护车
转送屯门医院。
- 铁路运送
除救护车外,伤势较轻的伤者可由新机场铁路送
往九龙车站,再由救护车转送广华医院和伊利沙
伯医院。
13.各部门均定期举行灾难应变演习,测试部门应变机制
的可靠程度,并提高部门应付大灾难的效率。在新机场
正式启用之前,会有两次主要演习。当局将于一九九八
年一月进行桌面模拟演习以测试各参与机构的通讯系统
,而在三月间会有一次实地演习,以测试各部门之间的
协调能力。
(丙)非紧急救护车服务
14.为赤𫚭角新机场旅客提供的非紧急救护车服务,详情
如下:
- 抵港旅客如需在香港送院治理,而又只适宜以救
护车运送,则即使情况并不严重,属非紧急个案
,消防处亦会为他们提供救护车服务。
- 至于离港旅客,医院管理局和医疗辅助队会提供
非紧急救护车服务,分别把不方便行动的人士从
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或院舍,以及卫生署诊所、
社会福利署院舍和私家医院送往新机场。
- 至于要用担架或轮椅的过境旅客,转机时会由有
关航空公司的经营者把他们转送到另一客机。机
场管理局会与在停机坪作业的承办商研究提供这
项服务的最适当安排。
15.如有需要,航空公司经营者可为要用担架的乘客特别
安排以非紧急救护车把他们载往停机坪,然后直接登上
离境航机。为方便实施这项安排,机场管理局会提供适
当的护送服务,让救护车可以进入机场禁区。
保安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附件甲
有关飞机意外的各种
紧急事故计划
负责部门/机构 | 紧急计划名称
|
---|
保安局 - |
保安局通告「处理在香港发生飞机空
难的应变计划」
保安局通告「打捞及处理空难飞机的
应变计划」
|
机场管理局 |
紧急事故程序手册
第一部 飞机意外
第二部 航空保安
第三部 其它事故
|
消防处 |
有关灭火、拯救及处理灾祸的部门紧
急事故计划
|
香港警务处 |
赤𫚭角新机场飞机空难事故行动指令
|
医院管理局 |
部门灾难应变计划(包括赤𫚭角新机
场飞机空难事故)
|
卫生署 |
有关灾难事故部门常规指引
|
民航处 |
航空交通管理部门紧急事故档案
|
医疗辅助队 | 部门行动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