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九日会议
供参考之用
临时立法会
保安事务委员会
跟进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山埃倾泻事件 --
改善管制危险品的一系列措施

引言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政府为改善对危险品的管制而
实施的一系列措施。

背景

2.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四日,一辆货车沿大埔道驶近九
龙水塘时,部份山埃从车上滾下,散布路面。我们曾
于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向议员简报有关部门采取的紧急
应变管理措施及管制危险品的法例,我们并承诺会检
讨有关运送危险品的管制事宜和危险品事故的处理方
法,以及改善现行制度。

一系列措施

3.当局成立了一个由保安局负责协调的跨部门工作小
组,为加强管制危险品订定措施。根据议员提出的意
见和建议,我们现在制订了一系列即时、短期和中期
的措施,以改善对危险品的管制。

A.即时措施 -- 检讨紧急应变管理措施

4.我们检讨了紧急应变管理措施,认为日后处理涉及
化学品的事件时,应作出以下改善安排:

  1. 资讯管理和公共关系

    当有事故发生,事发现场会在消防处协调下成立
    事故联络小组。联络小组将负责跨部门的协调工
    作、发布资料和处理公共关系。当局亦会设立热
    线解答市民的查询。

    为了确保市民安全,消防处会采取额外措施,例
    如张贴告示提醒市民事发现场有潜在危险,以及
    封锁受影响范围,直至该处彻底清理为止。

  2. 紧急应变和救援行动

    消防处会确保有效地调动其资源,并制订详细指
    引,列明为应付大型化学品意外时必需的特别车
    辆和装备。
5. 消防处已把上述改善措施纳入行动程序內。

B.短期措施 -- 运载第3及第4类危险品守则

6.《危险品条例》涵盖的十类危险品中(见附件A),只
有第1、2和5类危险品订定特别的运送安全规定。我们
会检讨及把管制运送的范围扩展至其余的危险品。作
为临时措施,消防处已草拟一份运送第3类(腐蚀性物
质)及第4类(有毒物质,包括山埃)危险品的守则。我
们优先为这两类危险品制订守则,是因为这些化学物
品比其他类别的危险品(第1、2和5类除外),很可能
构成更大的危险。此外运输署已另有守则就货品搬运
上车辆的一般事宜,列出详细的指引和指示。

7. 上述守则见附件B。该份守则列出有关使用车辆运
载第3及第4类危险品的安全指引,包括妥善装载、货
主与司机的责任,以及一旦发生意外时司机应遵从的
紧急程序。

8.消防处已就守则內容征询运输及货车业的意见,及
曾于本年三月三日为有关行业举办研讨会,向业內人
士介绍及派发这份守则。各民政事务处和运输署亦备
存守则,可供索阅。

C. 中期措施 -- 修订法例

(I) 立法管制运载危险品事宜

9.鉴于发生山埃倾泻事件,我们现正优先检讨是否要
收紧对使用车辆运载第3、4、6、7、8、9及10类危险
品的管制。为使检讨的进行更有效,消防处正计划聘
请顾问,就国际运载危险品的标准与常规,提供专业
技术意见。有关运送第3及第4类危险品事宜的中期报
告,预料在本年年中完成,而有关运送其他类别危险
品的建议,则于本年年底拟备。

10. 我们会根据中期报告的建议,在本年年底前修订
法例,以收紧对运送第3及第4类危险品的管制。至于
其他类别的危险品,我们会在一九九九年修订法例,
以加强对它们的管制。

(II) 全面检讨《危险品条例》

11.《危险品条例》于五十年代制定,在很多方面已经
过时。消防处正检讨该条例,务求符合现行的国际标
准。现有条例涵盖约400种化学物品,归纳为十类危险
品。消防处已就危险品的国际标准进行研究,并认为
另有约1 200种的危险品可纳入《危险品条例》的适用
范围內。

12.是项检讨包括危险品的分类、标签、包装及豁免分
量。我们亦会修改条例的罚则,加强阻吓作用。我们
预期检讨工作将于本年年中前完成。我们的目标,是
在一九九八 /九九立法年度的下半部分,提交有关法
例的修订案。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A
受《危险品条例》(第295章)规管的危险品类别
根据《危险品条例》(第295章),危险品分为下列
十类:


类别性质
1爆炸品及爆破剂
2压缩气体
3腐蚀性物质
4有毒物质
5发出易着火蒸气的物质
6与水相互影响会变为危险的物质
7强力助燃剂
8随时可能燃烧的物质
9可自燃的物质
9A获豁免受本条例第6至11条规限的可能燃烧物品
10其他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