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立会CB(2)892(01)号文件
临时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待议事项
(截至1998年1月19日的情况)
A. 由议员提出讨论的事项
1. 跟进保障公务员人身安全以免其在执行职务期间遭
暴力对待的事宜
由主席于1997年9月18日提出讨论。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
工事务委员会在1997年9月22日会议上,曾就地政主任遇
袭事件引发的公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进
行讨论,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亦获邀出席有关讨论。
议员可决定是否需要跟进此事。
2.在海外申请香港签证及台湾旅客入境签证的事宜
由杨孝华议员于 1997年10月16日提出讨论。杨议员认为
,政府当局应放宽其处理在海外申请香港签证及台湾旅
客入境签证的政策。
3. 边境禁区及禁区纸
分别由张汉忠议员及主席于1997 年10月16日提出讨论。
张议员认为本港土地资源有限,因此,政府当局应检讨
其政策,研究应否继续使用边境禁区作为打击非法入境
的缓冲地带。
议员在1997年12月18日会议上同意,待事务委员会于
1998年年初参观边境禁区后,才于1998年2月讨论此事。
4. 家庭暴力事件
由主席于1997年10月16日及1997年12月15日提出讨论。
对于导致配偶及子女伤亡的家庭暴力事件有日益增多
的趋势,主席表示关注。主席建议讨论政府当局处理
虐妻及虐儿个案的方法,以及干犯该类罪行所须接受
的刑罚。
5. 保护证人
由主席于 1997年11月17日提出讨论。主席建议讨论保
护证人的安排,特别是以下事项:
- 认人程序及对被认出的人隐瞒证人的身份。
- 在保护证人计划下申请获得接纳的人数,以及申
请获接纳和提出上诉的个案所占的比率。
6. 警方处理轻微罪行个案的方法
由简福饴议员于1997年12月6日提出讨论。简议员致主
席的函件载于附件。
议员于1997年12月18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同意于1998
年2月讨论此事。
7.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成年子女申请居留权的
事宜
由主席于1997年12月15日提出讨论。主席建议讨论香港
永久性居民在內地的成年子女申请居留权时需要办理的
手续。
B.由政府当局提出讨论的事项
| 讨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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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跨部门工作小组就《法律改革委
员会拘捕问题研究报告书》提出的建议
的进度报告 | 199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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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购置直升机以取代政府飞行服务
队现有直升机队
| 199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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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跟进越南难民/船民/非法入境者的
事宜 | 199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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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