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任务和目标
工商局的工作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
- 双边及多边贸易;
- 支援工业;
- 知识产权及保护消费者;
- 纺织品、战略物品及储备物品的贸易管制;
- 区域及多边经济合作;
- 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及
- 电子数据联通。
2. 工商局亦 -
- 负责为贸易署、工业署、香港海关、知识产
权署及香港10个驻海外的经济贸易办事处1
制定政策和管理这些部门;及
- 负责为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消费者委员会、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香
港工业村公司、香港工业科技中心公司及公
用电子贸易服务制定政策2。
3. 工商局的目标是:
- 为特别行政区的货物及服务尽可能谋求以不
受限制地进入海外市场,为本地商人和投资
者谋求一个稳定而以明确规则为基础的全球
性贸易制度;
- 有关这些部门的职责说明,请参看附件
- 有关这些机构的职责说明,请参看附件
- 促进特区作为一个世界级的制造业及服务业
中心,并藉提供促销、基础设施及其他支援
服务,提高制造业及服务业的竞爭力;
- 发展一个全面、独立和为国际认可的框架来
保护知识产权,以帮助促进贸易、投资,以
及技术创新与交流;
- 透过良性竞爭以保护并促进本地生产者、商
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遏止不公平的营商
习惯,并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
4. 工商局的责任是:
- 设定谈判立场并参与多边和双边的贸易谈判;
- 制定措施并作出安排,方便对外贸易;
- 制定及执行拓展贸易的政策;
- 增进特区在海外及多边与区域性贸易组织內
的贸易和商业利益;
- 制定并执行政策,以支持制造业及服务业的
进一步发展,并促进外来投资与技术发展;
- 发展及实施一套健全的、与国际认可的安排
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 制定政策,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及促进竞爭。
工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