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任务和目标

工商局的工作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

  1. 双边及多边贸易;
  2. 支援工业;
  3. 知识产权及保护消费者;
  4. 纺织品、战略物品及储备物品的贸易管制;
  5. 区域及多边经济合作;
  6. 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及
  7. 电子数据联通。

2. 工商局亦 -

  1. 负责为贸易署、工业署、香港海关、知识产
    权署及香港10个驻海外的经济贸易办事处1
    制定政策和管理这些部门;及
  2. 负责为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消费者委员会、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香
    港工业村公司、香港工业科技中心公司及公
    用电子贸易服务制定政策2。

3. 工商局的目标是:

  1. 为特别行政区的货物及服务尽可能谋求以不
    受限制地进入海外市场,为本地商人和投资
    者谋求一个稳定而以明确规则为基础的全球
    性贸易制度;

    1. 有关这些部门的职责说明,请参看附件
    2. 有关这些机构的职责说明,请参看附件

  2. 促进特区作为一个世界级的制造业及服务业
    中心,并藉提供促销、基础设施及其他支援
    服务,提高制造业及服务业的竞爭力;
  3. 发展一个全面、独立和为国际认可的框架来
    保护知识产权,以帮助促进贸易、投资,以
    及技术创新与交流;
  4. 透过良性竞爭以保护并促进本地生产者、商
    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遏止不公平的营商
    习惯,并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申诉渠道。

4. 工商局的责任是:

  1. 设定谈判立场并参与多边和双边的贸易谈判;
  2. 制定措施并作出安排,方便对外贸易;
  3. 制定及执行拓展贸易的政策;
  4. 增进特区在海外及多边与区域性贸易组织內
    的贸易和商业利益;
  5. 制定并执行政策,以支持制造业及服务业的
    进一步发展,并促进外来投资与技术发展;
  6. 发展及实施一套健全的、与国际认可的安排
    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7. 制定政策,以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及促进竞爭。

工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


Last Updated on 30 Octo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