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应用研究发展计划及
合作应用研究发展计划检讨:结果及建议


引言

本文件阐述应用研究发展计划及合作应用研究发展计划
的检讨结果,以及政府拟向该两项计划注资5亿元的建
议。

背景

2.政府致力推动香港工业的科技发展,以确保我们在世
界市场上维持竞爭力。除了透过支援工业机构和高等教
育院校提供必需的支援和基础设施外,政府希望以创办
基金方式为值得进行的项目提供财政资助,从而鼓励私
人机构从事应用研究发展。政府也希望可以培养出一种
更加倾向接受创业资金概念的商业文化。

3. 应用研究发展计划和合作应用研究发展计划,先后于
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五年设立,有关拨款分别为 2亿元
和5,000万元。该两项计划旨在透过财政资助,刺激和鼓
励本港企业进行技术开发项目和研究发展活动;而其较
长远的目标,是提高本港的研究发展水平,从而提高制
造业的科技水平和竞爭力。

检讨工作

4. 工业署最近进行了一项检讨,评估该两项计划的成效
,并探讨未来路向。该项检讨考虑了多项因素,包括该
两项计划的公共使命、过去的运作经验、审计署近期进
行的衡工量值研究观察所得结果和建议,以及行政长官
在《施政报告》中提出的路向,即香港经济体系须朝着
高增值工业的方向发展。检讨报告书载于附件。

5. 检讨结论认为,该两项计划为科技创办和科技提升项
目提供了一笔即时备用的财政来源,弥补了企业在这方
面资金不足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该两项计划有助鼓
励私人机构在研究发展活动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投资。这
些计划与政府推行的其他措施相辅相成,从而缔造合适
的环境,有利本港经济在工业和科技层面上提升。该项
检讨建议应继续推行该两项计划。

6. 该项检讨承认以总体数据而言,该两项计划表现未算
出色。为了解决现行运作安排所引起的各种体制问题,
该项检讨建议取消该两项计划回报率为 5% 的财政收入
目标。这项既定的财政收入目标,令负责管理该两项计
划的应用研究局董事局,对获得资助的项目附加过于严
格的条件。这减低了科研人士的申请兴趣,因此在某程
度而言,有违该两项计划的目标。此外,应否以狭隘的
财政收入回报率作为决定性因素,也成疑问,因为培养
香港的应用研究发展风气,目的是带来经济(有别于财
政)利益,而这方面的好处是较难量化计算的。

7. 此外,该项检讨建议应由专业人士全职管理该两项计
划,而有关专业人士须具备同类科技相关投资项目的经
验和专门知识。不过,应用研究局应继续担当督导角色
,以及监察基金经理的工作表现。

8. 应用研究局董事局已同意上述建议。至于日后的管理
安排,董事局已研究了两个方案,就是该两项计划应否
由全职专业人员负责的独立办事处管理,抑或应外判予
私营创业资金公司管理。经过审慎研究后,董事局得出
的结论是后者较可取。

建议再注资5亿元

9. 一如行政长官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的《施政报告》公布
,政府准备向该两项计划再注资 5亿元。我们完全知道
这些计划在运作方面,现有不足之处,并已提出建议以
加强计划的成效,使其对香港的科技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我们有信心,在作出适当的改善后,增加资源有助我
们推广应用研究、拓展产品,以及有助私人机构更有效
地把研究成果转化为商品。

未来路向

10.我们计划向临时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以便在
短期內向该两项计划注资5亿元,并希望尽快实施检讨
的建议。

工商局
一九九八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