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科学园筹备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本文件载述科学园筹备委员会所提出的主要建议。

背景

2.工业署已分别在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五年,委托
施杰域有限公司连续进行两次研究,探讨在本港设
立科学园的需要和可行性。两次研究结果,均肯定
本港有需要设立科学园,而业界亦表示有此需求。
第一阶段的研究确立了在本港设立科学园的基本概
念;至于第二阶段的研究,则探讨有关设立科学园
的宗旨和需求,以及落实这项计划所涉及的各种问
题。第二阶段研究报告已于一九九五年年底发表,
以咨询公众的意见。社会人士普遍支持在本港设立
科学园,至于选址方面,则属意大埔白石角填海区

3.当局在一九九七年一月成立了科学园筹备委员会
(筹备委员会)以进一步推展科学园计划。筹备委
员会负责根据第二阶段研究报告的结果和建议,为
在白石角设立科学园的详细规划和落实事宜,向工
商局局长提供意见。筹备委员会由工业署署长担任
主席,成员包括工业界知名人士、学者、有关的商
界领袖,以及有关的政府部门和决策局的代表。筹
备委员会已最后审定各项建议,并在一九九七年十
一月将有关建议以报告形式提交政府审议。该报告
的副本载于附件。

筹备委员会报告的主要建议

设立科学园的需要以及第一期的预定启用日期

4.报告认为,为维持和提高本港在下一世纪在国际
间的竞爭力,本港必须发展成为一个以知识和科技
为本的经济体系。科学园是协助本港工业迈向先进
科技,以及发展科技更密集和增值能力更高的商业
活动的一项重要基建设施。它可使香港成为亚太区
內一个推展研究发展活动、激励创意和推动科技发
展的中心。鉴于来自亚太区內其他经济体系的竞爭
十分剧烈,筹备委员会认为科学园的成功是取决于
它的启用时间。筹备委员会建议科学园第一期的预
定启用日期应为二○○一年的下半年。

选址和面积

5.第二阶段研究建议科学园应设于大埔白石角填海
区。筹备委员会又建议,科学园应占地22公顷,在
15年內分三期进行。科学园第一期工程应占地8公顷
,建造比率为2.5,建筑物最高30米,以营造一个建
有层数较少的建筑物的公园环境。

发展范围

6.筹备委员会建议,应兴建四幢多租戶大楼,作下
述用途-

  1. 提供行政设施和供一般研究发展活动

  2. 提供需要较高楼面负荷量的研究发展
    活动;

  3. 提供特别的资讯科技设施;以及

  4. 提供实验设备。

7.园內也会兴建一幢附设服务的住宅大楼,供不是
本地居民的外地科学家和研究人员住用。合共1.6公
顷的土地,其中可再细分为较小面积的土地,将会
预留给有意租用土地,按本身的特别需要兴建自用
处所的固定租戶。(预留给固定租戶的租用土地面
积,可按当时市场的需要而改变。)此外,园內亦
应提供共用设施,例如会议室、图书馆、展览馆、
停车场和其他康乐设施。商业设施则应有银行、商
店和餐厅等。除了这些实质设施外,科学园亦应与
本地和海外高等教育院校,其他科学园,以及商业
、金融和工业界建立联系,以促进科技转移和研究
发展活动的商业化。

入园标准

8.筹备委员会建议,科学园应开放予所有以科技为
本的工业,惟从事大量生产的制造业除外。至于是
否有需要以指定工业为对象,则应由日后管理科学
园的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的需求作出决定。筹备委员
会的报告预期会有两大类租戶,一类是拟租用多租
戶大楼的租戶,而另一类是拟租用土地自行兴建自
用处所的固定租戶。

制度管理安排

9.筹备委员会建议成立一间新的法定公司,负责科
学园的规划、发展和管理工作。科学园公司的运作
会由董事局监管;该董事局会负责制定科学园的政
策和决定未来路向。一个以行政总裁为首的行政管
理组将会为董事局提供支援。鉴于完成设立香港科
学园公司的立法程序需时,筹备委员会建议,在过
渡期间设立一间由政府全资拥有的临时有限公司(
即「临时香港科学园有限公司」),行使日后设立
的法定公司所拥有的权力和履行其全部职能。科学
园公司成立之后,临时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会转移
至新公司的名下,而临时有限公司亦会在新公司成
立当日停止运作。

批地

10.为确保科学园能成为财政可行的计划,筹备委员
会建议,政府向日后成立的科学园公司分阶段批出
土地用作发展科学园时,只应收取象征式的地价,
并且豁免平整土地的费用。

土地补价和租金

11.筹备委员会的报告建议,预留给固定租戶的出租
土地的补价,以及多租戶大楼內处所和住宿单位的
租金,应具有竞爭力,以吸引租戶租用科学园。特
别的是,筹备委员会认为,出租土地的补价应与香
港工业村公司所提出的出租土地补价相若。目前,
香港工业村公司以发展成本的价格,提供已全面敷
设公共设施的土地。至于租戶大楼內处所和住宿单
位的租金,报告建议,所定价格须能与当时市值相
若,且须具有竞爭力。

第一期计划的开支预算

12.假设政府将土地以象征式的地价批予科学园公司
,并豁免平整土地的费用,则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科学园第一期计划的开支预算为36.4亿元。这笔
费用包括33.3亿元建造费和3.1亿元的经常开支,后
者用以支付该公司在营办最初七年未能成为自负盈
亏实体前的开支。正如筹备委员会在其报告內指出
,这计划的开支预算是根据若干规划范围和假设来
计算的。尽管如此,这些规划范围和假设,并不是
日后成立的科学园公司一定要遵守的僵硬原则。科
学园公司应有灵活性,因应当时的实际需求和市场
情况,修订和改善这些规划范围。

未来路向

13.我们充分认识到,由于香港的经济面貌不断转变
,加上要面对亚太区其他经济体系的激烈竞爭,本
港应及早兴建科学园。有鉴于此,位于吐露港公路
旁的白石角填海区南端,面对香港中文大学校园,
毗邻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的一幅22公顷土地,已预
留给科学园。填海工程正在进行中。

14.在上述情况下,工商局局长的初步评估认为,筹
备委员会的报告提供一套广泛的范围,以便进行科
学园的详细设计和规划工作。基于科学园的使命和
目标主要是协助制造和服务业朝着科技发展,因此
,科学园如能及早兴建,将可配合香港经济不断转
变的需求。建议的发展范围亦包括必需的设备、基
建设施和服务。

15.一些较详细的建议,例如计划的开支预算,须进
一步研究。此外,亦须展开较详细的设计和规划工
作,以进一步推展科学园计划。在深入研究该报告
并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后,我们现时的计
划,是在一九九八年年初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拨
款,使主要的筹备工作,例如招聘员工和详细设计
工作,可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展开。当我们取得
计划的更详细资料后,便会就其后建造工程的开支
,申请批准拨款。


工商局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