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服务业进入工业村



目的

这份文件详述批准服务业进入工业村的建议。

背景

2.香港工业村公司于一九七七年成立,负责发展和管
理各工业村。该公司为生产程序不能在多层工厂大厦
內进行的厂商,按收回成本的原则提供土地。若厂商
的生产程序采用崭新或改良科技,其申请获接纳的机
会则会增加。

3.目前,香港的三个工业村分别位于大埔、元朗和将
军澳。政府现正积极支持香港工业村公司在二零零四
年年底前设立第四个工业村。

4.为了反映本港制造业日益蛻变的情况,香港工业村
公司管理局在一九九零年同意,把获准在工业村进行
的活动的范围扩展至包括制造业支援服务 ( 例如研究
发展、技术中心,以及样本设计等 ) 。反映这个发展
趋势的现行甄选准则的副本载于附件A

5.香港工业村有限公司管理局考虑过下文第 6至11段
所列述的理由后,原则上同意应批准服务业进入工业
村,而甄选准则须作相应修订。

批准服务业进入的理由

6.当初设立工业村的目的,是确保本港的制造业发展
(当时的经济主柱)不会因欠缺合适的实体设施而停滞
不前。一直以来,我们都有检讨和调节这种促进发展
的角色,以反映本港制造业的蛻变,因而在一九九零
年修订了工业村的批准申请准则。

7.过去二十年,随著我国內地对外开放和世界经济全
球化的发展,本港经济经历了重大的转型。现时,服
务业占本港每年本地生产总值80%以上。服务业在目
前和将来皆对本港经济有重大的贡献,因此,我们应
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目前,香港并沒有为服务业提供
与工业村相若的设施。科学园计划于二零零一年下半
年启用,是为以科技为基础的公司进行密集的研究发
展工作而设的。商业园仍在策划阶段,该园的使命和
服务对象尚未落实。

8.有鉴于上述背景和经济持续转型,我们相信,工业
村的使命应继续与香港当前和日后的经济发展息息相
关,并对有关发展保持敏锐的触觉。因此,我们有理
由扩大工业村的范围,以顾及那些无法在普通多层大
厦內运作的服务业。

9.建议对现行香港工业村公司的批准申请准则作出的
修订,充份认识到现今制造业和服务业作为综合总值
的整体组成部分的界线,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这个
现象,是由于进行有关工序的分布地域日益分散,而
这些工序的科技应用和创新也不断增加所致。从香港
工业村公司在过去数年接到的查询可知,服务业对工
业村用地确实有一定需求。这些查询显示,在服务行
业中,有些程序无法在多层大厦內运作、确会引进崭
新或改良的科技和工序、投资水平甚高,更会带来附
带的经济利益。娛乐及电视行业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行业不仅日渐增加科技的应用,而且在资讯科
技研究和发展方面,参与程度也很大。

对工业村用地需求的影响

10.如果服务业获准进入工业村,对工业村用地的总批
出率会有影响,对工业村应付制造业和服务业需求的
能力也会有影响。政府进行了初步研究,探讨服务业
的可能需求。研究显示,服务业的需求可能来自娛乐
及电视行业,其次是有特殊设备需求的金融和电讯服
务。

11.现有三个工业村的土地储备大约有45公顷,而第四
个工业村建成后会提供额外土地,加上服务业的申请
公司必须附合其他准则,例如其产品及/或工序的精
密程度、科技应用和投资水平,以及有增值运作和附
带经济利益的规定。因此,我们相信,工业村用地有
足够的储备,不会因批准服务业进入而过早用完。

经修订后的甄选准则

12.现行甄选准则內强制部份及指示部份所根据的原则
,应当同样适用于服务行业的申请。建议修订的甄选
准则现载于附件B

咨询

13.我们已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二日咨询工业及科技发展
局。该局支持该项建议。

前瞻

14.我们会详细考虑所收集的意见,以审定该项建议。
我们希望能尽快落实审定的建议。



工商局
一九九八年三月



附件A


甄选准则
(修订本,一九九零年四月起生效)


甄选准则是用以评核工业村用地申请,确保申请获批
准的公司商的工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够扩阔香港的
工业基础,促进香港经济繁荣。

  1. 强制性准则

    申请公司必须是从事那些无法在多层工厂大厦
    运作的工业经营。工业村不会批准以储存货物
    为主要功能的行业,也不会批准厌恶性行业的
    申请。

  2. 指标准则(下述各项按照对扩阔香港工业基础的
    重要性排列,较重要者排先。)

    如有关工业行业符合下述条件,则会有利申请:

    1. 为香港引进新产品,或有关行业以新科
      技运作;

    2. 采用崭新的生产工序,改良香港已有的
      产品;

    3. 改良香港现有的生产工序,以提高产品
      质素或产量;以及

    4. 引进可能为香港经济带来附带利益的崭
      新生产工序。

    如申请公司按上述准则得分颇低,则须符合下述
    情况,其申请方会有机会成功:

    1. 引进新科技或改良科技;

    2. 具有高度本地增值;

    3. 生产本港工业所需的产品;

    4. 对出口有实质贡献;

    5. 以每平方米计算的投资幅度高,尤其是
      在新机器方面。



附件B


甄选准则的修订建议


甄选准则是用以评核工业村用地申请,确保申请获批
准的公司的工序、产品和服务,对香港的经济有实质
贡献。

  1. 强制性准则

    申请公司必须是从事那些无法在一般多层工业
    或商业大厦运作的经营。工业村不会批准以储
    存货物为主要功能的行业,也不会批准厌恶性
    行业的申请。

  2. 指标准则(下述各项按照对香港经济的贡献排列
    ,贡献较大者排先。)

    如有关行业符合下述条件,则会有利申请:

    1. 为香港引进新产品或服务,或有关行业
      以新科技运作;

    2. 采用崭新的工序,改良香港已有的产品
      或服务;

    3. 改良香港现有的工序,以提高产品或服
      务质素或产数量;以及

    4. 引进可能为香港经济带来附带利益的崭
      新工序或服务。

    如申请公司按上述准则得分颇低,则须符合下
    述情况,其申请方会有机会成功:

    1. 引进新科技或改良科技;

    2. 具有高度本地增值;

    3. 生产本港工业所需的产品或提供服务;

    4. 对出口有实质贡献;或

    5. 以每平方米计算的投资幅度高,例如,
      制造业在新机器方面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