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向临时立法会提交的报告



目的

此份报告旨在汇报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在临时立法
会会期內的工作。此份报告将会根据临立会《议事规
则》第 77(14) 条的规定,于1998年4月1日临立会会议
席上提交议员省览。

事务委员会

2.临立会于 1997年7月16 日藉决议成立贸易及工业事
务委员会,旨在监察及研究与贸易及工业有关的政府
政策及大众关注的事项。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载于
附录I。

3.事务委员会由18名议员组成。倪少杰议员及杨钊议
员分别当选事务委员会正副主席。事务委员会的委员
名单载于附录II。

主要工作

4.事务委员会的一个主要关注事项,是政府对发展本
港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所提供的支援。除了就政府的一
般工业支援政策进行商议外,事务委员会亦就行政长
官1997年施政报告所列出的各项措施提出意见;该等
措施包括:科学园、信贷保证计划,以及提高应用研
究发展计划及合作应用研究发展计划的成效。

5.为提高本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爭力,议员促请政府
当局加强在支持制造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方面的工
作。他们欢迎当局提出的信贷保证计划,根据该计划
,政府会就这些企业的贷款申请提供某个比率的保证
。议员亦关注由于政府的规管而导致运作成本增加的
问题。政府当局就此向事务委员会保证,当局会继续
简化有关程序及提高效率,长远来说,这方面的工作
会减低运作成本。政府正致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利
和方便营商的环境。至于咨询各个行业的工作,议员
促请政府当局与制造业及服务业保持密切联系,以确
保能深切了解有关行业的需要。

6.有关保障知识产权的问题,在事务委员会的一个会
议上,议员曾与政府当局就对付盜版活动的执法行动
交換意见。议员察悉,政府当局正考虑采取一连串行
动,包括向被判盜版的商铺发出暂时停业的命令,提
高情报收集的赏金,对镭射碟工厂及制造设备实施更
严格的规管等措施。由于议员支持从来源方面防止及
管制盜版活动,政府当局在 1998年1月21 日向立法会
提交了《防止盜用版权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旨在
为在香港制造光碟订定一个特许制度,并规定所有在
香港生产的光碟必须使用来源代码。为进一步了解香
港海关在打击侵犯版权活动的行动及其他职务,贸易
及工业事务委员会联同保安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在
1998年2月对该部门进行了一次访问活动。

7.在竞爭政策方面,政府当局曾向事务委员会简介一
份题为《香港的竞爭政策》的报告,该报告回应消费
者委员会在竞爭政策方面提出的各项建议。议员察悉
,政府当局在现阶段不会制定全面的公平竞爭法例,
但会设立一个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的竞爭政策咨询
委员会。该咨询委员会将监察各界别遵守有关政策的
程度及各行业惯例的检讨进展,并评估各项新措施的
可行性。议员关注咨询委员会并无非政府的代表。政
府当局保证,政府人员会是该咨询委员会在初步运作
阶段的核心成员,当局会在有需要时邀请本地或海外
专家参与研究讨论。在该咨询委员会运作一段时间后
,政府当局答允检讨是否需要加入非政府的代表。

8.至于食米行业,由于食米仍是本地人口的主要食粮
,议员普遍支持保留食米管制方案。在检讨食米管制
方案期间,议员察悉政府已推行连串措施,为食米行
业引进更多竞爭;这些措施包括:增加食米贮存商的
数目;更改厘定储备存货量的基准,由实际吨数改为
耗用量日数;撤销贮存商须具备有关经验方获政府注
册的原有规定;以及实施自由选择配额制度。议员亦
支持政府当局就食米市场的行业惯例进行全面的检讨
,以确保食米行业有公平的竞爭。

9.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期间,事务委员会共举行 7
次会议及1次访问活动。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