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1)1338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1/PL/HS/TP

房屋事务委员会及
交通事务委员会
联席会议纪要


日 期:1998年3月17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房屋事务委员会

陈婉娴议员(主席)
王绍尔议员*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
夏佳理议员
何承天议员*
梁振英议员
陈鉴林议员*
黃英豪议员
杨 钊议员
蔡根培议员*
邓兆棠议员*

交通事务委员会

刘健仪议员(主席)
何锺泰议员
李启明议员
胡经昌议员
陈荣灿议员
顏锦全议员
罗祥国议员

缺席委员:

房屋事务委员会

冯检基议员(副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
许贤发议员
陈财喜议员*
程介南议员*
黃宏发议员*
廖成利议员
刘江华议员*
霍震霆议员
谭耀宗议员

交通事务委员会

张汉忠议员
袁 武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只参与第III项议程的讨论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7)
锺小铃女士

路政署助理署长(铁路拓展)
麦齐光先生

只参与第IV及V项议程的讨论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工程计划管理)
田汉威先生

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助理署长(工程行动)
莫亦凡先生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
陈洪杰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1)4
陈庆菱女士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6
刘国昌先生


I. 选举主席

议员商定由刘健仪议员主持选举主席的会议部分。刘
健仪议员邀请议员提名出任主席一职的人选。陈婉娴
议员提名刘健仪议员,李启明议员与何承天议员附议
,刘议员接受提名。

2.由于沒有其他提名,刘健仪议员宣告当选为联席会
议的主席。

II. 通过上次会议的纪要
(临立会CB(1)868号文件)

3.1997年12月15日联席会议的纪要获确认通过。

III. 地铁港岛线延长至西区

(临立会CB(1)1108(01)号文件 -- 运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临立会CB(1)1138(01)号文件 -- 临时立法会议员与中西
区临时区议会议员在1997年11月20日举行会议的纪要
摘录)

4.主席告知,在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 议员与中西区临
时区议会议员(中西区区议员)在1997年11月20日举行
的会议席上,临立会议员认同中西区区议员的关注事
项,认为有需要尽快把地铁港岛线延长至西区。有关
会议的纪要业已在会议前送交议员参阅。

5.有鉴于铁路在运输系统中的重要性,议员促请政府
当局加快把铁路系统延长至各主要人口集中地区。基
于行政长官所承诺的建屋量,再加上本地人口不断增
加,政府当局应把地铁港岛线延长至西区,以及把东
九龙线由钻石山延长至红磡等铁路工程,列作较为优
先推行的项目,以纾缓主要运输管道的挤塞情况,并
照顾居民的交通需要。他们指出,迟迟不开展这两项
工程,已令工程费用大幅上涨。

6.部分议员批评政府过分重视铁路计划在财政上的可
行性,而忽视了西区居民的交通需求。他们并不同意
现有地铁港岛支线伸延至西区的计划须与日后进行的
青洲填海区工程挂钩,才可令该计划在财政上可行。

7.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7)在回应时表示,兴建西港岛
线全线须耗资 120 亿元,而只兴建上环至坚尼地城一
段则须动用80亿元。由于资源方面的限制,政府有需
要在实施各项铁路计划时订定优先次序。就此,政府
当局会在进行《第二次铁路发展研究》 (第二次研究)
时重新检讨《1994年铁路发展策略》较早时建议进行
的铁路扩展计划,包括西港岛线在內,及考虑在不断
变化的情况下,是否有兴建新铁路系统的需要。他们
并会探讨在发展青洲填海区前,先行兴建上环至坚尼
地城一段是否有需要及是否可行。

8.路政署助理署长 (铁路拓展) 补充谓,《1994年铁路
发展策略》已就本港未来铁路网络的发展,考虑过多
项可行方案。在未来数年间,当局会动用约1110亿元
,兴建 3 项已确定优先实施的铁路计划。由于涉及的
投资金额庞大,实有必要就各项铁路计划订定其推行
的先后次序。政府亦同时在《第二次研究》中规划其
他铁路计划。

9.根据议员在与中西区区议员举行的会议中所取得的
理解,就地下铁路有限公司 (地铁公司) 而言,兴建地
铁港岛线至西区的扩展工程并无技术及财政困难。为
此,部分议员质疑,地铁公司作为政府全资拥有的公
司,因何会与政府在同一问题上持不同意见。他们要
求政府当局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在回应时,运输局
首席助理局长(7)表示,她并不宜就议员所述地铁公司
的观点作任何评论,但她却指出,运输局及地下铁路
有限公司其实各有不同的职能。运输局负责制定全港
整体运输政策,而地铁公司则是一间法定机构,负责
兴建及营运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的铁路计划
。政府须处理较全面的政策问题,例如建议的铁路线
与本港其他现有运输系统的衔接问题,以及某一建议
计划在政府的基础建设计划中所占的优先次序为何。

10.一名议员质疑,地铁公司既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研
究,并认为伸延港岛支线至西区一段的工程在财政上
及技术上均可行,因何当局仍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第
二次研究》。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7)表示,当局已在
向临立会申请拨款时就委托顾问公司进行是项研究解
释过有关理据。为协助政府当局马上进行规划较为迫
切的铁路计划,当局会在研究开展后的第 8 和第12个
月,就最为迫切的铁路计划提出中期建议。在进行研
究的期间,各铁路公司将会获邀请参与工作小组的讨
论。

11.在总结讨论时,主席促请政府当局听取议员的意见
。由于当局就目标建屋量作出承诺,因此应就已告改
变的情况,把伸延地铁港岛支线至西区及兴建东九龙
线由钻石山至红磡一段等计划,在《第二次研究》中
期报告內列为较优先推行的项目。

IV. 发展基础建设以配合目标建屋量的进展情况

(临立会CB(1)1108(02)号文件 -- 房屋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临立会CB(1)1108(03)号文件 -- 工务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V. 未来5年建屋用地的基础设施发展计划
(临立会CB(1)1108(03)号文件)

12.由于议程第IV及V项互有关连,议员同意一并讨论。

13.在回应主席的提问时,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告知,
每年兴建85,000个房屋单位的目标建屋量并沒有改变
,当局将以此作为一项长期适用的指标。

14.议员普遍认为政府当局所提供的参考文件资料不足
,他们无法藉着此等资料监察基建发展计划的进展是
否足以配合行政长官承诺达致每年提供85,000个单位
的指标。他们指出,政府当局应提供进一步资料,以
说明为达致目标建屋量所需动用的额外房屋用地和有
关的基建工程计划,而非只是简介每年工务工程计划
中不断进行的和房屋有关的基建计划。

15.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助理署长 (工程行动) 告知,
在制定与房屋供应有关的基础设施计划方面,现在已
进入最后的阶段。有关计划的制定及监察虽然正在不
断进行中,但政府当局至今已鉴定了 117 项工务工程
计划为与房屋有关的工程。不过,该份名单暂时未能
公布,因为尚须经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委员会 ( 督导委
员会 ) 审定通过。就此,他会要求督导委员会批准向
议员发放有关资料。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补充,在经
鉴定的 117 项工程计划中,有61项是一向被界定为和
房屋有关的工程项目,其余56项则是在最近一次检讨
后才新加进名单上的。政府当局将会监察计划名单內
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把新的工
程项目加进名单內。他表示,所有这些工程计划,都
是为了房屋发展计划而进行的工程,包括为房屋计划
而进行改善/提供运输基础建设、供水、平整地盘、
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

16.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5)补充谓,政府当局会经常检
讨为达致目标建屋量而需进行的基础建设。为加快完
成有关的程序,当局已实施载列于工务局拟备参考文
件第5段的各项措施,包括修订法例。

17.一名议员就当局在2001年3月为止的6年规划期內,
有关达致141,000个租住公屋单位的目标建屋量所需的
基建工程的进展,表示关注。工务局基建工程统筹处
助理署长 (工程行动) 回应时表示,为达致上述目标,
有关工程应已展开,因此并未载列于该份监察名单內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长补充谓,他会在会后查核各项
有关工程的最新情况,然后再向议员汇报。

18.经商议后,议员要求政府当局尽快提供下列资料,
以供参考:

  1. 就每年兴建85 000个房屋单位的目标建屋量,提
    供已鉴定的房屋用地及与房屋有关的基建工程的
    资料,包括每一项目的地点、情况及发展进度,
    并提供一份时间进程表;及

  2. 在2001年 3 月为止的 6 年规划期內,有关达致
    141 000个租住公屋单位的目标建屋量所需的相关
    基础建设工程的进展,以及是否可在1998年 3 月
    底前,向房屋委员会提供用地,让其及时进行建
    筑工程,以达致当局承诺的目标建屋量。

19.在总结时,议员促请政府当局确保能及时提供所需
的基础建设,以及加快进行有关程序,以配合各项房
屋发展计划。议员亦同意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
立法会继续监察基础设施发展计划的进展情况,以期
达致政府承诺的目标建屋量。

VI. 其他事项

20.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3时30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8年6月3日


(* 亦为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