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1998年3月26日参考
临时立法会
环境事务委员会及交通事务委员会
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报告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的进展及
中期检讨的结果。
背景
2.为了应付本港的空气中含有大量可吸入悬浮粒子的
问题,政府已于 1996年9 月成立一个跨部门的工作小
组,负责研究以气体车辆代替柴油车辆的可行性,而
工作小组所得的结论是:相对柴油车辆而言,石油气
车辆确是一个较清洁而又切实可行的选择,而此类车
辆亦证实安全,并且在技术上在本港是可行的。
3.我们已于 1997年2 月向当时的环境事务委员会简介
工作小组的研究结果,继而展开筹备推行一项为期 1
年的石油气的士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的主要目的,是
要搜集有关石油气的士的成本及其维修保养的资料,
同时亦要取得在本地经营石油气的士的经验,以消除
业內人士的忧虑。
4.选择的士作为试验车辆的原因,是由于在本港市区
,从交通工具排出的可吸入悬浮粒子数量,约有30%
是来自的士的。要的士转用石油气作为燃料,将可大
大改善空气质素。再者,石油气的士已成功在日本行
驶超过30年。而我们亦可立即获得供应适用于香港的
石气油的士。
5. 1997年9月及11月,我们分别向环境事务委员会及
交通事务委员会简介有关试验计划的安排,并承诺向
议员报告计划的最新进展。
试验计划
6.试验计划在1997年11月29日展开,共有30辆石油气
市区的士参加,当中有20辆新的士和10辆旧的士。全
部的士分为 5 队,每队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的士营办商
出任车队经理。车队经理负责以管理一般商业的士的
方法管理石油气的士,以及收集运作数据。此外,他
们必须在车队中提供 1 辆柴油的士,以便与石油气的
士的性能作出比较。
7.当局成立了一个监察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部门、
的士行业代表、车队经理、车辆供应商和燃油公司的
代表,以及具备有关专业知识的人士。他们负责督导
和监察试验计划。
8.为确保石油气的士的安全和性能达到最高标准,现
时石油气的士是由车辆供应商自行在其工场保养和检
修的。机电工程署亦曾视察这些石油气的士的维修工
场,并就有关汽车维修的安全,提供意见。
9.当局设立了 4 个临时石油气补充站,用以支援试验
计划。补充站分别位于柴湾、九龙湾、青衣和沙田岭
。这些补充站的设计、建造和使用,必须符合严格的
安全和防火规定,并且要根据《气体安全条例》规定
,得到机电工程署气体标准事务处的批准。
试验计划的中期检讨结果
10.石油气的士已试验了约4个月。在这期间,试验计
划进展非常顺利,并无问题发生。下文是试验计划的
中期检讨结果的摘要︰
- 石油气的士的性能
的士司机和乘客都对石油气的士的性能感到满意
。司机发现石油气的士上山时并无问题,而在公
路的性能比柴油的士更佳。石油气的士的乘客认
为这些的士比柴油的士更靜、更舒适和污染较少
。他们亦支持大规模引入石油气的士。
- 可靠性
平均来说,每辆的士每月约运作30天(2月份则
运作了27日),而每天约行驶360公里。运作的
频密程度与其他市区的士类似,而石油气的士亦
证明与柴油的士同样可靠。
- 燃料消耗量
以体积来说,石油气的士比柴油的士多消耗大约
30%的燃料。不过,以近期石油气(每公升4.68
元)和柴油(每公升6.75元)的价格计算,和在
天气清凉的情况下运作而言,香港一般的市区的
士每公里的燃料成本可节省0.07元,或每天可节
省约25元。我们将会在未来数月,当的士须经常
使用空气调节时,收集进一步的燃料消耗量的数
据。
- 维修和耐用程度
石油气的士和柴油的士同样是由车辆供应商负责
检修的,而车辆供应商就这两类的士所建议的检
修规定是相类似的。
至目前为止,并无石油气的士须要进行任何大型
的维修工作。车辆供应商表示,石油气的士和柴
油的士的寿命、购置成本和维修成本是差不多的。
- 废气排放
石油气的士排放的粒子是被公认为微不足道的。
石油气的士供应商曾为其石油气的士和柴油的士
,进行全面的废气排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石
油气的士比柴油的士的污染较少,而石油气的士
所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最
少比柴油的士排放的分别少30%、50%和95%。
再者,石油气的士是差不多完全不会排放黑烟和
粒子的。
供应商在每月检修石油气的士时,亦会检查排放
废气的情况。废气排放的检查结果显示,石油气
的士在废气排放方面表现良好,适合在香港频密
使用。同时,这些定期的废气排放检查亦再次显
示柴油车辆容易排放大量黑烟。
普遍引进石油气的士
11.试验计划的中期检讨结果是令人鼓舞的。倘若这种
情况维持不变,石油气的士看来不但在技术上切实可
行,也合乎商业经营之道。 在推行试验计划的同时,
我们正在著手制定一套落实计划,以确保我们一旦决
定长期推行石油气的士计划时,可以尽快提供必要的
支援基础设施,例如石油气补充站及车辆检修工场等
。此外,我们亦须审慎研究是否需要设立一些诱因机
制,使柴油的士转为使用石油气的计划得以顺利推行。
12.如有关试验计划及提供支援基础设施方面的进展继
续令人满意,我们会考虑是否有可能缩短试验期,并
就未来路向早些作出具体决定。
规划环境地政局
199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