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的士发牌制度 ─ 咨询文件
引言
交通咨询委员会(交咨会)已发出一份咨询文件(已
夹附),征询公众人士对现行的士发牌制度的意见。
背景
2. 的士牌照自一九六四年以来一直以公开招标方式发
出,在一九七六至一九九一年期间并以定期招标方式
批出。一九九二和一九九三两年,由于当局等待交咨
会检讨的士政策的结果,因此并沒有发出的士牌照。
由一九九四年起,在考虑过巿民对的士服务的需求、
的士业的经营情况,以及的士数目增加对交通情况可
能造成的影响,当局才发出的士牌照。在一九九四年
九月至一九九七年五月期间,当局共签发了410个新
牌照。目前,全港共有18 138个的士牌照(市区的士
占 15 250 个、新界的士占 2 838 个、大屿山的士占50
个)。
3. 公众人士向交咨会表示,关注的士牌价在一九九六
年和一九九七年年初急剧上升的情况,并要求检讨的
士发牌制度。为此,交咨会在本年三月重新召开的士
政策检讨工作小组,以进行这项检讨。本年七月三十
一日,工作小组发表了一份文件,邀请公众人士在一
九九七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发表意见。
现时状况
4. 根据工作小组所得结果,沒有证据显示的士牌价上
升对的士的收费和车租有任何直接影响。不过,这份
咨询文件仍列出工作小组接获有些人士要求工作小组
考虑的六个不同的士发牌制度的方案,其中包括维持
现状。此外,工作小组认为任何对的士发牌制度的改
变,不应影响到现时持牌人的权利。
未来的工作
5. 交咨会工作小组对这课题尚未有任何立场,在考虑
有关人士等的意见后,会把建议提交交咨会。
政府总部
运输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