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交通事务委员会
水上运输服务的未来发展
引言
本文件讨论本港渡轮服务日后可发挥的作用和发展。
政府对渡轮服务的政策
2.对于那些沒有陆上交通工具可供选择的离岛区市民,
渡轮是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渡轮也替来往中环与新市
镇的乘客提供多一种交通服务的选择。此外,港內渡轮
亦可作为陆上交通工具的辅助。
3. 本港现有的渡轮服务主要由两间专营公司营办,即香
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油麻地小轮)和天星小轮有
限公司(天星小轮)。油麻地小轮营办的网络共有13条
航线,而天星小轮营办的网络则有 3 条港內航线。渡轮
服务的专营权由行政会议审批。
4. 另一方面,当局亦可采用发牌形式,准许渡轮服务营
办商经营个别航线。由于有些航线的服务需求不大,例
如非必需的航线服务、游览服务和特别服务(如为载有
危险品的车辆提供汽车渡轮服务),当局沒有充分理由
把这些航线的经营专营化。设立持牌渡轮服务,便可应
付乘客对这类服务的需求。这类牌照由运输署署长发出
。目前共有21条定期的持牌渡轮航线,另有87条“街渡
”航线,为偏远的沿海村落提供服务。在一九九七年,
专营及持牌渡轮(“街渡”服务除外)每天共接载
200 000名乘客(附件A)。
5. 鉴于经营成本上升而乘客量下降,渡轮服务的专营公
司一直面对重大的经济困难。政府已就现有的专营渡轮
网络进行详尽检讨,探讨如何能使营办商善用现有资源
,以维持及改善必需的渡轮服务。结果,油麻地小轮取
消了一些非必需的航线,使该公司得以调配资源,维持
并改善必需的离岛线服务。非必需的航线从专营渡轮网
络中取消后,如理由充分的话,可采用持牌服务形式招
标承办,让市场的需求决定这类航线是否值得继续营办
,以及其服务水平、收费额和经营规模。
渡轮的未来作用
6.随着道路及铁路的基础设施不断发展,一些渡轮服务
的作用预料在短期內会有所转变,情形如下:
- 来往梅窝及愉景湾的航线 ─ 当梅窝至大蚝的连接
道路及愉景湾隧道分别建成后,上述航线不再是
必需的航线。不过,往中环的客运服务会维持不
变,以便可纾缓陆上交通对道路系统造成的压力。
- 来往新界西部的航线 ─ 当路上交通挤塞时,上述
航线可为乘客提供另一种选择,但在机场铁路、
三号干线及西铁建成后,上述航线的作用便会减
弱。
7. 如住宅发展工程竣工后,当局未能及时提供足够的道
路基础设施,便可暂时采用渡轮服务,例如在东区走廊
落成前来往中环至港岛东区的沿岸渡轮服务。一些日后
进行的房屋发展计划,也可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例如
,钢线湾房屋发展计划可能在七号干线落成前完成。
发展渡轮服务所受到的制肘
8. 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比较,渡轮在运作上面对多个不
利因素,对商业营运构成压力,并限制了渡轮扩展服务
的机会。
竞爭力日减
9. 渡轮只来往两个固定地点,与设有多个中途站的巴士
和铁路系统不同,因而限制了渡轮招徕乘客的范围及乘
客基础。虽然按照政策,渡轮码头附近设有转车设施,
方便乘客转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但这些设施能否提高
渡轮服务的吸引力,受制于多个因素,例如转车所引致
的不便,需要额外时间和交通费。为渡轮增设中途站也
不会有帮助,因为这样会使航行时间大增。
10.此外,渡轮服务的竞爭力也受到下列发展影响:
- 新建的道路及铁路基础设施 ─ 道路及铁路网络
日趋完善,效率愈来愈高,而陆上公共交通服
务亦相应扩展,不断吸引渡轮乘客改用其他交
通工具。
- 海港填海计划 ─ 码头受海港填海计划影响,须
迁至新填海区,但填海区一带仍未全面发展。
乘客步行的路程较远,亦较以往不便,难免使
受影响的渡轮航线乘客量下降。
- 海港內的船速限制 ─ 海上交通流量与日俱增,
基于安全理由,有必要在海港內更严格实施船
速限制。渡轮的航行时间因而延长,减低了渡
轮服务的吸引力。
- 改善服务的诱因不足 ─ 由于沒有合理的经济回
报及具吸引力的前景,渡轮服务营办商都不愿
作出投资,改善服务质素,以满足市民日渐提
高的期望。这样导致乘客量进一步下降,结果
出现恶性循环。
高昂的营运成本
11. 渡轮服务的营运成本高昂,高速渡轮每个座位每年
的资本是空调巴士的四至六倍(附件B),所需的操作
人员数目亦较其他交通工具为多。
昂贵的码头设施
12. 码头和相关的转车设施兴建需时,费用亦相当高昂
,举例来说,兴建只有一个泊位设施的码头约需 5,000
万元,而且需时两至三年建成。只有那些具有强大需
求量和发展前景的航线,才值得兴建永久码头。另一
方面,位于主要地点的码头数量不足亦限制了渡轮服
务的发展,结果造成恶性循环。
未来方向
中期改善措施
13.离岛居民会继续需要渡轮服务,这些服务必须维持
,并加以改善。在这方面,政府正与油麻地小轮就中
区填海区的码头发展计划进行磋商,研究可否利用从
码头发展获得的利润改善必需的离岛渡轮服务,并减
低日后的加价压力。建议的改善措施包括购置更快速
的船只,并为中环码头提供空调设备。
14.除了提供必需的离岛交通服务,渡轮服务亦可纾缓
陆上交通对道路系统造成的压力;在陆上交通挤塞时
,渡轮也可提供另一种选择。举例来说,住宅发展计
划完成,但道路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合,导致路面出
现短暂的挤塞情况,在这段期间,渡轮便可发挥其作
用。不过,从商业角度而言,短期的需求是无法使渡
轮服务顺利营运下去的。当局会探讨是否有合适的地
点可以设置浮趸式码头、及登岸式梯级以及转车设施
,为乘客提供短暂而有需要的服务。
15.此外,政府当局现正探讨其他方法,改善渡轮服务
的营运方式,使服务合乎商业原则,并吸引更多的乘
客。这些方法包括:
- 增加非来自船费的收入来源,例如鼓励船公司利
用码头设施作商业用途;
- 豁免港內的船速限制;
- 改善码头及附近范围的设施,例如榕树湾码头;
- 在渡轮码头上盖和附近范围进行商住发展计划,
以吸引更多乘客;以及
- 兴建有盖的行人道,方便乘客前往渡轮码头。
长远的发展
16.从宏观而言,政府会在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中更详
细地探讨水上运输服务的市场价值,与及渡轮服务的
作用,研究时会考虑日后的人口分布情况和交通模式
。研究会在一九九九年年初完成。在区域的层面,我
们在进行各地区的交通和城市规划研究时,会检讨个
别地区对渡轮服务的需求,包括探讨渡轮能否发挥作
用,纾缓陆上交通的挤塞情况,例如港岛南区和南丫
岛的规划研究。
运输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
附件A
(第一页)
现有渡轮服务一览表
专利渡轮服务
过海渡轮服务
1. 爱丁堡广场—尖沙咀
2. 湾仔—尖沙咀
3. 爱丁堡广场—红磡
4. 北角—红磡
5. 北角—九龙城
6. 北角—观塘
7. 湾仔—红磡
8. 中环—尖沙咀(东)
新市镇渡轮服务
9. 中环—屯门
10. 中环—荃湾/青衣
港外线渡轮服务
11. 中环—长洲
12. 中环—梅窝
13. 中环—坪洲
14. 中环—榕树湾
15. 中环—索罟湾
16. 坪洲—梅窝—芝麻湾—长洲
持牌渡轮服务
乘客渡轮服务
1. 中环—愉景湾
2. 香港仔—模达—索罟湾
3. 坪洲—喜灵洲
4. 愉景湾—梅窝
5. 马料水—塔门
6. 长洲—二浪湾
7. 中环—二浪湾
8. 中环—北角村
9. 湾仔—屯门
10. 中环—黃金海岸
11. 中环—青龙头
12. 香港仔—鸭洲
13. 西湾河—三家村
汽车渡轮服务
14.北角—观塘(危险品车辆)
15.北角/观塘—愉景湾(包抬危险品车辆)
16.北角/观塘—梅窝(包括危险品车辆)
旅游渡轮服务
17.大庙湾—北角
18. 尖沙咀—梅窝/长洲
19. 中环—屯门—沙螺湾—大澳
20. 荃湾—屯门—沙螺湾
21. 马料水—东平洲
附件B
渡轮及巴士的资本费用及雇员需求的比较
渡轮 | 载客量 | 资本费用 | 每年及每座 坐的资本费用 | 船上/车上 雇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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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体船1 | 500 200 | $45.0M $6.5M | $6,000 $4,600 | 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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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船2 | 1,500 | $55.0M | $1,220 | 8
|
冷气巴士3 | 130 | $2.0M | $1,100 | 1
|
注:
1.500座的双体船的平均使用期为15年,而200座的双体
船的平均使用期为7年。
2.三层船的平均使用期为30年。
3.冷气巴士的平均使用期为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