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运输事务委员会特别联席会议
1998年3月17日
与房屋供应有关的基础设施工程进度
资料文件
引言
1.在上次1997年12月15日举行的联合会议上,我们提
交了一份「发展基础设施以配合建屋目标」的文件,
列出为配合房屋目标所需的3种不同的基础设施,即
- 在特定地点进行小规模或地区性的基础设施
- 在地区有重要性的基础设施
- 在策略上有重要性的基础设施
在文件中,我们亦讨论了要准时完成上述3类基础设
施所遇到挑战,以及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
2. 本文件就过去3个月的进度作出报告。
进度
3.在制定与房屋供应有关的基础设施计划(下称「有
关计划」)方面,我们现已进入最后阶段。有关计划
的制定和监察虽然正在不断进行中,直至目前为止,
我们亦已确定工务计划內有超过 150 项工程是与房屋
供应有关的。当中有61项是由房屋工程行动基金拨款
进行的,成立这个基金,是要提供款项,加快进行与
房屋供应有关的基础设施。在工程类别方面,其中40
项是改善∕提供基础运输设施、29项是供水、27项是
地盘平整、 7 项是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而余下
的则是其他辅助工程。这些工程将会由多个工务部门
负责进行,完工日期由1998年年初,以至2008年不等
,以期配合多个房屋发展地盘的完工日期。工程的总
值预计将会超逾1,100亿元。
4.由于以下原因,我们须要进一步提供地区性基础设
施 -
- 有大幅用地须重新划分用途或更改土地用途;
- 有多个房屋发展所引致的累积需求,这些需求
包括来自重建、增加发展密度,或重新划分地
区用途等,
当局已在策略性增长地区的区域性研究中,研究因上
述情况而须要进一步提供地区性基础设施的需要。研
究事项包括环境保护、排水、污水处理、供水和运输
等事项。这些研究的结果,将会为计划加入新工程。
5.我们亦会经常检讨处理公共工程的程序和做法。我
们已颁布了技术通告,以便能够根据《城市规划条例》
和《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同时采取相应的
行动,尽早展开填海工程。我们亦即将颁布关于加快
公共工程程序的工务局和规划环境地政局联合技术通
告,以便在不损害这些工程的法定和咨询程序下,加
快工务计划中与房屋供应有关的基础设施工程,令
结论
6.工务局将会继续与其他政策局、部门和公用事业机
构合作,进行各项策略性及地区性的研究,以便准确
地评估配合房屋目标的累积基建需求。对于已确定为
与房屋供应有关的工程,本局亦会密切监察其进展情
况。
工务局
199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