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立法会

临立会CB(2)79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2/PL/WS

临 时 立 法 会
福 利 事 务 委 员 会
会 议 纪 要

日 期 :1997年10月9日(星期四)
时 间 :上午8时正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王绍尔议员(主席)
陈财喜议员(副主席)
朱幼麟议员
李家祥议员
李启明议员
杜叶锡恩议员
林贝聿嘉议员
陈婉娴议员
冯检基议员
杨孝华议员
杨耀忠议员
刘江华议员
罗叔清议员
谭耀宗议员
蔡素玉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袁 武议员
叶国谦议员
邓兆棠议员

缺席委员:

何世柱议员
梁智鸿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莫应帆议员
许贤发议员
蔡根培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卫生福利局局长
霍罗兆贞女士

卫生署署长
陈冯富珍医生

社会福利署署长
梁建邦先生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行政)
黃游倩如女士

社会福利署副署长(服务)
朱杨珀瑜女士

卫生福利局署理副局长(1)
高德津先生

卫生福利局副局长(2)
何永谦先生

卫生福利局副局长(3)
乔乐平先生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1)
赵崇帼女士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2)
邓仲敏小姐

卫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长(老人服务)
黃浪诗女士

康复专员
蔡志华先生

房屋署副署长(建设)
潘承梓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2)4
陈曼玲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林郑宝玲女士

高级主任(2)4
麦丽娴女士

I.卫生福利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作简报

关怀长者


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该局致力为长者提供服务,以
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为目标。卫
生福利局认为,长者如要生活无忧、安享晚年,经济
保障实在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长者应可从
三方面保障其晚年的经济生活:长者本身的积蓄、其
他家庭成员时加孝敬,及/或供款式的退休保障计划
。由社会福利署在今年委聘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在
全港的长者当中,有一部分须依靠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综援)作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部分接受综
援的长者除须应付基本需要方面的开销外,还需要应
付其他开支,例如购买礼品、出外用膳、医疗、参与
社交活动、购买香烟等。政府当局得悉调查结果后,
决定增加综援受助长者可以领取的援助金额,以协助
他们应付参与各项社交和康乐活动所需的开支。此举
亦符合政府当局的一贯政策,就是鼓励长者在退休后
仍然积极参与社交活动。

2.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由 1998 年4月1日起,当局会
把综援计划下每年发放给长者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
康乐津贴合并,并把原本每年发放 550 元的援助金,
大幅提升至每月发放 380 元。卫生福利局局长解释谓
,当局在考虑过最近就综援受助长者开支模式进行调
查研究所得的结果后,才建议作出这项安排,以便这
些长者可以更灵活地运用这些津贴。此外,亦有很多
综援受助长者表示希望当局能够按月发放这两项津贴
,让他们可以随时运用;因此,当局亦为切合这些长
者所提出的要求才制订这项安排。

3.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在提高长者综援金的基本金
额后,合资格的综援受助长者仍可根据综援计划申领
以下津贴 ─

  1. 租金津贴;

  2. 由公营医院及诊所提供的免费医疗及保健服务;


  3. 其他特别津贴,以应付综援受助长者各种特别需
    要。

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援助金额按照《施政报告》所
公布的实质增幅予以调整后,由1998年 4 月起,单身
长者及长者夫妇平均每月将可以分别领取3,670元及
5,980元的援助金。援助金额会因应通胀情况再作调整。

4.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为做到“老有所属”,卫生
福利局会为长者提供多种支援服务,以协助长者尽量
在家安居,并鼓励巿民体念亲恩,多加照顾家中长者
。当局将于1998至99年度提供的该类服务包括 ─

  1. 在1998至99年度,成立12支外展医疗队及开设12
    间提供综合服务的长者健康中心,并于1999至
    2000年度另外成立6支外展医疗队及再开设6间这
    类长者健康中心,为长者提供预防、健康教育及
    医疗护理服务;

  2. 增设15支家务助理队,为长者提供援助;及

  3. 成立两个护老者支援和资源中心,为护老者提供
    支援及训练。

5.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卫生福利局将于未来数年,透
过以下方法,大量增加受资助院舍宿位的供应量及改善
服务质素 ─
  1. 增加资助院舍宿位的数目;

  2. 改善买位计划,以增加住宿院舍的宿位供应量;

  3. 增设5间护养院,为亟需照顾的长者提供约7 000
    个宿位;

  4. 在受资助的安老院增设一项照顾老人痴呆症患者
    的补助金;

  5. 在1998至2000年,训练 270 名登记护士,在安老
    院提供服务;及

  6. 请安老事务委员会评估长者对院舍照顾服务的需
    求。

6.卫生福利局局长告知议员,房屋委员会已承诺,在
2002年年底前,额外提供3万个出租公屋单位给长者。
此外,香港房屋协会亦会推行一项新的“ 长者住屋计
划 ”,在巿区兴建一些单位,供长者终生租住。预计
将于2001年年底前完成两项这类试验计划,提供约500
个单位。

7.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为做到“老有所为”,卫生
福利局将会为各老人服务中心成立共 36 支综合服务
队,又会推行老人义工计划,鼓励长者对社会作出贡
献,并积极投入社区活动。当局亦会增设老人中心,
以切合长者对参与社交和康乐活动的需要。

8.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该局亦承诺提供福利服务以
照顾残疾人士的需要,并帮助需要特别照顾的儿童/
青少年。举例说,该局会改善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加
强社会服务令计划,并会以试验计划的形式,设立两
支青少年流动工作队,为在夜间仍流连在外的青少年
提供协助。

9.卫生福利局局长补充说,该局负责的另一项政策范
围,是为內地新来港定居人士提供服务,让他们来港
后更易于融入本港社会。

议员提出的问题

10.应主席所请,卫生福利局局长同意提供资料,阐明
政府当局在福利服务政策范畴下推行各项新服务承诺
的预算开支。

11.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杨孝华议员的询问时解释,
有关把每年发放给长者的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和康乐津
贴纳入每月的基本援助金额內的新安排,是因应众多
综援受助长者的要求而提出的,他们都表示希望能更
为灵活地运用这些津贴。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在提
高每月援助金额后,所有综援受助长者可以领取的基
本援助金额会增加 380 元。卫生福利局局长补充说,
每类综援受助人的每月标准援助金额,均会因应通胀
率每年调整一次。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杨孝华议员
的进一步提问时表示,参加了“长者定居广东省续领
综援计划”的长者,亦可获发放每月 380 元的额外援
助金。同时,当局每次调整标准援助金额,定居广东
省的综援受助长者亦可享有同样的综援金额增幅。

12.林贝聿嘉议员认为,对老人家来说,农历新年属于
大时大节,他们在这段期间自然需要有较多开销。因
此,她要求政府当局考虑除发放每月额外 380 元援助
金外,另外每年发放一次农历新年特别津贴。卫生福
利局局长表示,当局已曾详细考虑这个问题,但她会
再研究这项要求。

13.林贝聿嘉议员认为,现时将可免列入计算范围的入
息订于1,720元是偏低。她认为这样只会令综援受助人
不愿就业,因为根据现行政策,如果申请人的收入超
过1,720元,则超过该数额的款项须从综援金额中扣除
。她又批评,把综援受助人接受雇员再培训的年龄订
于30岁及以上不合理,并认为如年龄在30岁以下的女
性综援受助人仍想投身工作行列,应容许她们接受再
培训。卫生福利局局长同意,在1998年进行的综援检
讨中,会把上述事项列入检讨范围之內。

14.冯检基议员提及卫生福利局将于1998年就综援计划
的范围及管理问题进行的检讨,并问及这项检讨的內
容会否与周永新教授就综援计划进行的研究內容有所
重覆。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时解释,周永新教授就
综援计划进行的研究共有两项,有关综援受助长者开
支模式的研究业已完成,而有关非综援受助长者的另
一项研究则尚在进行当中。卫生福利局局长表示,卫
生福利局将会进行的检讨与周永新教授所进行研究的
焦点会有所不同。该局所进行的检讨会就多方面作出
建议,包括如何鼓励及协助综援受助人重新投入工作
行列,以及其他涉及综援计划管理问题的事宜。社会
福利署署长补充,当局在决定增加 380 元每月援助金
时,曾经研究周永新教授就综援计划进行的首项研究
的结果。

15.罗叔清议员问及推行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的
现况。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时表示,据她所知,有
关强积金的附属法例即将提交临时立法会研究。

16.陈婉娴议员要求政府当局即时向领取综援的长者发
放每月 380 元的额外援助金。至于较早时提出的两项
要求,即增加综援每月标准援助金额至最少 3,000 元
及推行老年退休金计划,她亦促请政府当局就这两项
要求作出回应。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回应时解释,增加
380元援助金属 1998 至99年度的新政策,因此必须从
1998至99年度经核准的预算中拨款应付有关开支。由
于时间所限,主席要求卫生福利局局长在另一场合再
就另两项建议作出回应。

17.社会福利署署长在回答李启明议员的提问时表示,
有关申领综援的资产限额的检讨工作尚未完成,因为
仍须等待周永新教授就非综援受助长者进行的调查结
果。有关李议员就“长者定居广东省续领综援计划”
而提出的另一项提问,社会福利署署长解释谓,规定
申请人必须在紧接移居中国大陆前,连续领取综援金
不少于 3 年,旨在确保受惠老人是综援的长期受助人
。这项规定可以防止先前已移居中国大陆的香港年老
居民滥用此计划,特意暂时返回香港申领综援,然后
立即返回中国。至于是否可以放宽有关居住期的规定
,社会福利署署长表示,当局稍后检讨这项计划时会
考虑这个问题。

18.蔡素玉议员询问,政府当局会否考虑将“长者定居
广东省续领综援计划”扩展至包括中国其他省份,以
及推行的时间表为何。社会福利署署长在回应时解释
,当局业已选择广东省作为这项试验计划的首个试点
,并会等待一段时间,证明在广东省推行的计划取得
成功后,才会考虑将这项计划扩展至包括中国其他省
份。社会福利署署长表示,现阶段不宜急于把这项计
划扩展至其他省份,因为中国其他地方尚未在医疗及
住宿照顾方面提供到所需的配套服务。

19.蔡素玉议员认为,在有关福利的新政策纲领內,并
无提及任何具体措施,解决妇女面对的问题及照顾她
们的需要。她又进一步询问,政府当局在提供日间托
儿所名额方面所采取的政策,以及有何具体措施,协
助单亲家庭的母亲及离婚妇女追讨赡养费。社会福利
署副署长( 服务 )在回应时表示,过去数年来,幼儿中
心的名额已经大幅增加。她表示,政府当局可于2000
年年底前达到整体的目标。她向议员简介新近制定的
《1997年幼儿中心( 修订 )条例》,并表示政府当局已
提供支援,协助在各区成立互助幼儿小组,以配合巿
民对暂托幼儿服务的需求。蔡素玉议员认为政府当局
提供的服务毫无新意。由于讨论时间不足,主席建议
蔡素玉议员或可在会后要求当局作进一步澄清及提供
进一步的资料。

20.陈财喜议员认为,政策纲领沒有正视贫穷的问题,
亦沒有提供具体的政策以缩窄贫富差距。他促请政府
当局设定贫穷线并制订政策,协助在贫穷线下生活的
人士。

21.会议于上午8时45分结束。



临时立法会秘书处
1997年12月24日